那么卖革履刘备一天又能卖多少双呢?很显然,这个业务不是对普通老百姓的,因为老百姓只能穿的起草鞋。好,退一万步讲,假设刘备卖鞋,他最可能什么鞋?虽然达官贵人喜欢丝履,但很可惜刘备在边郡,动不动要干仗的,丝履不适合剧烈运动,所以市场交易量并不高。

六十年代,一块钱可以买到什么?

60年代,我们生产队有一个特能干特憨厚的社员,春节了,队长给他一块钱让他到镇上玩儿,一块钱随便花。等他回来以后,队长当着很多社员的面,让他算一算怎样花的这一块钱。一块钱也是钱,要报账的。这个社员说,吃碗面条一毛五,洗澡一毛五,剃头一毛五。生产队会计在一边拨弄着算盘,问,才四毛五了,还干什么啦?这个社员老实,但也有点儿私心。

他说,又喝完面条,又洗洗澡,又剃剃头!社员们哄堂大笑。队长说,吃面条可以吃两碗,洗澡也可以洗两次,你怎么能剃两次头呢?老实人,想贪污都没有本事。这个小笑话,能折射出那时物价便宜,消费便宜。一块钱如果要打理一下自己,还真能节约两碗面条钱呢!60年代,一块钱可以买到些什么?我觉得我有发言权。60年代我虽然是个小孩子,但是毕竟经历了那个年代。

60年代,70年代,这20年间,由于是计划经济,物价没有多大的波动。1元钱的购买力,差不多一样。1:生活用品。比如火柴,二分一盒,两毛一包,一块钱能买5包。食盐,8分1斤,一元钱买10多斤。酱油一毛五1斤(散装),肥皂一毛五一块。香烟,酒属于奢侈品。一般香烟,每包八分,九分。一毛三一包就好一点了,这种烟一般城里拿工资的工人抽。

国家干部工资高点,他们能抽得起锡箔包装的大前门,那时的大前门在全国来说属于高档烟,一包四毛五。老百姓抽不起这样的烟。在我们农村,很少见大前门香烟。那时的酒,大多都是散酒,好一点的三毛五1斤,差一点的散酒一毛五1斤。家里来了客人,就拎个玻璃瓶去代销点儿买,那个时候家里能有一个玻璃酒瓶就已经够奢侈了。2:农副产品。

猪肉六毛五一市斤,生猪一等四毛五。那个时候我们农村喂猪,一头猪喂了一年甚至两年,最多长一百七八十斤,两百斤的猪极其少见。那时的收购标准135斤就算够称,一头生猪能卖六七十元就不错了。60年代的小麦不便宜,小麦很紧俏。农民凭工分,凭人口,大多都是人六劳四(6:4),分下来,好的生产队人均也不会过百斤,所以小麦很贵,大约在每市斤三毛以下,但从没有低于两毛五的。

鸡蛋。一毛钱三个,那是买鸡蛋基本不论斤,大多都是论个儿。后来到了70年代,鸡蛋的价格能涨到五分钱一个。那时候农民养鸡不吃鸡蛋,他们要用鸡蛋换盐。我很多次拿了鸡蛋到代销点焕盐,二个鸡蛋1斤盐。羊肉。那个时候羊肉最便宜,不是人们不喜欢羊肉,我是羊肉没有有水,大家都喜欢猪肉厚厚的脂肪,吃着解馋,过瘾。60年代末,一只成年公山羊,最多也不会超过15元,一般都是七八元十来元一只。

现在说起来一只山羊几块钱,也许你会认为我在说瞎话骗人,当时其实就是这样。蔬菜。那是的蔬菜没有价格,大葱,香菜等基本上属于白送。买黄瓜,买白菜,白送给你大葱。当时的蔬菜大多都是萝卜白菜。每当萝卜白菜上市,价格超过五分一斤的年份不太多。那时市面上的西红柿很少,西红柿就属于那个年代最好的蔬菜了,一市斤要在一毛五左右。

3:城乡收入农民,按工分取酬,青壮劳力10分每天,到年终按工分分酬。当时我们生产队,一工只合一毛三分钱。我们生产队还属于比较好的,有很多生产队一工不足一毛钱。老百姓有个顺口溜:一个劳动力,干一天不如一个老母鸡。工人,教师差不多属于一类。入职时二十四五元,干了半辈子最多也就是40来元。那时干部工资稍微高一点,但是能超过100元每月的,除非是一个县委书记。

当时我们村出了个副县长,他的工资不足九十元。4:学生学费六九年,我上小学一年级。五毛钱的学杂费,1块钱的书本费,加在一起一块五毛钱。74年,我上初中,一元钱杂费,一块半的书本费。共两块五毛钱。很低吧!那个时候的钱很值钱,但就是太难挣了。1978年,我父亲做了一个大手术,住院三个半月只花了110元钱,是不是很少呢?你也许不相信。

三国刘备当初卖草鞋,到底一天能卖多少双?

文/炒米视角(更多精彩请点击关注)我可以肯定一点刘备没有卖过草鞋。我从两个方面来告诉你为什么?第一,因为草鞋在那个时候不具备商品性。不像现在旅游市场,一双草鞋当做纪念品能卖你二三十。那时候有钱人喜欢穿的是丝履,因为有技术含量,所以这个可以市场化。其次游牧民族传过来的革履,比较结实不容易坏,所以打仗的人爱穿皮鞋,而且刘备老家涿郡涿县,那时候就是边郡,异族较多,打仗家常便饭。

所以刘备也很能打。而草鞋富人和当兵的自然不会穿,只有穷人穿,穷人打草鞋是必备技能,古人体力劳动量大,草鞋很容易废的,天天花钱去买草鞋是不科学的。第二,古人虽然写文章很浮夸,但对用字还是比较讲究的。所谓履只是鞋的统称。而如果是草鞋,那一定得写成草履。实际上古人还有专门的字代表草鞋,这个字叫“屝”。所以刘备当初即便卖鞋也绝对不是草鞋。

可能是丝履或者革履。再说回老祖宗写文的浮夸风,这是根子上带的,《诗经》也好,《离骚》也好,讲究赋比兴,就是夸张啊,比喻啊,排比啊,对仗啊,讲究形式上的美观。就连司马迁写《史记》也是主观性决定一切。这可是被后世当正规史料用的。那么我们再看看《三国志》(正史啊)对刘备的描述,双耳垂肩,双手过膝。这是史书啊,反正我见过耳朵大的,但大到耷拉在肩膀上的,除非病变。

双手过膝,除了大猩猩,正宗人类过膝的还真没见着。但是“双耳垂肩,双手过膝”在我们文化里是有特殊含义的,耳朵大是命中有富贵的意思,双臂长是练武奇才,也就是武功高的意思。这两点用于总结刘备是很适合的。问题来了,“织席贩履”这类词通常和“尘垢粃糠”、“铅刀驽马”、“屠狗卖浆”这类成语一起来形容人身份卑微的。

所以刘备因为早年丧父,导致了家境困难,随着母亲干一些平常人看不起的活来养家糊口。是否真的织席贩履,这其实是不可考的。大家别忘记了,卢植开学招生的时候,学费可不低啊,刘备的叔叔觉得刘备有出息,出了钱让他去念书的。换句话来讲,如果刘备父亲不死,刘备家至少是个中产阶级。好,退一万步讲,假设刘备卖鞋,他最可能卖什么鞋?虽然达官贵人喜欢丝履,但很可惜刘备在边郡,动不动要干仗的,丝履不适合剧烈运动,所以市场交易量并不高。

那么最实用的应该是“革履”,而且汉人皮革相对较少,胡人皮革较多,所以交易量相对要大得多。更何况刘备小时候还处于汉桓帝时代。大汉朝老百姓的日子才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所以刘备自然是一个中间商的角色,才练就了他超高的情商。都说业务做得成功的情商低不了。那么卖革履刘备一天又能卖多少双呢?很显然,这个业务不是对普通老百姓的,因为老百姓只能穿的起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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