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在桃花村钻刘小姐闺房,这件事,怎么也让人理解不了。怎么预防先奸后杀?①,一定要让自己冷静,切忌大呼小叫;罪犯害怕被人听到,往往会选择直接下死手。

美军为何不准日军战俘穿衣服?

谢邀!一、对日本军人对荣誉的理解。日军认为自己是天皇的军队,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耀,能穿上这身军装为天皇打仗是一种幸福。只要活着没脱下军装就是军人,直到为天皇战死。二、关于对日内瓦的各自的理解。太平洋战场几个弹尽粮绝的日本兵打着白旗走出掩体,但几个美国大兵正准备接受其投降时,这些日本兵竟引爆了身上的手雷……这种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引起了美军指挥高级长官的注意。

美日都是日内瓦战俘条约缔约国,战争也理应遵守这条法律。但日本这样接二连三的进行自杀投降攻击,让美军军方很是头痛。于是抓一日本兵问是怎么回事?对方回答:那些人是战俘吗?把美军也问愣了:战俘是指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军人。显然他们不是。于是进行研究做出决定:凡向美军投降的日军,需先自行脱光衣服接受检查,证明未带武器后才能成为战俘。

于是美军在俘虏日军时,先要求其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否则一律射杀。这也附合《日内瓦关于战俘规定》。这样执行的结果是面临美军检查的日军俘虏都乖乖脱光衣服接受检查。有人说这是美军对投降日军的侮辱。实际不是,是因为战场上险恶的生存环境,不的不为之的惯例。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因为日美两国文化的差异,一个遵守法律,一个寻钻法律的空子。

你所经历最羞耻的事情是什么?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发生在小学时期,应该是一个寒假。我从家里“偷”了点零钱,跑到街上去买小吃,其实也没什么可买的,就那么点钱,记得是买了一些烤花生。买了之后边吃边逛,怡然自得。走着走着,当地一个精神病患者(文疯不是武疯)在装傻逗笑,大家都在看,哈哈一乐而已。我也在看,一不小心把路边摊的桌子碰了一下,桌子上摆着的出售的白酒噼里啪啦摔在地上……我一看傻眼了,撒腿就跑,摊主紧跟我后面追。

当时跑的还挺快,可惜跑着跑着棉鞋跑掉了,穿上继续跑……此时,我妈同事骑自行车经过,全被看见了。后来我跑进了学校(我家住学校里),可是甩不掉追兵,怎么办?你说我怎么就那么机智,一头钻进了男厕所,追兵是女的,她是不敢进去的。但是我低估了追兵的韧性,她在外面不停地喊我出去,就是不走啊。我躲在厕所里也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只能乖乖出去,领人家回家赔钱了事。

女性被强奸后,如何避免先奸后杀的风险?

某大学发生过一个恶性奸杀案件:有个女生因为跟男友吵架,半夜自习完独自回宿舍,途中绕了点道去校外小摊买夜宵,结果路遇歹徒(是外来务工人员),拼死反抗不从被残害了。当时,大学城几个主要校区刚刚建好不久,不少地区路灯都未完工,周边外来务工人员多,商铺挺少的。这件事当时震动挺大的,学校还专门传达这件事,那以后许多基础设施才迅速完善起来。

后来她的男友因为承受了太多压力,精神状况出了点问题,还被迫退学了。此为案例一雨夜,女大学生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看女孩十分美丽,就用言语调戏,遭女生严词拒绝,司机随即将车子开到郊外,对女孩实施了性侵犯,在犯罪没有进行之前,女孩对远在湖南的妈妈,说了这样一句话:他把车开到郊外了,这也是女孩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歹徒施暴完毕后,把女孩扔下车,正准备扬长而去,女孩愤愤不平的说了一句:我记住你了。这句话让女孩因此失去了生命。此为案例二从以上两个代表性的案子来看 ,都是女孩激愤之下惹恼了歹徒,从而遭来杀身之祸。相比较而言,南师大这个女孩可就理智多了,2006年夏天,她被网友强奸,而且还是月黑风高的夜晚,她很聪明的选择了卖惨,示弱,也不去看对方的脸。

事后,女孩根据歹徒的着装来到了南京栖霞区公安局报警,歹徒被捕,是江苏警官学院的一个大学生。三个都是大学生,关键时刻冷静保命。奸杀类案件的不常见性有多高?数据1:2004~2010年六年中华东某省的任意149起强奸案件(随机抽取,标准均为已遂类案件)数据2:从149起已遂强奸类案件中找出的有明确杀人目的(未遂 已遂)的案件,一共12起。

从数据上看选择这个样本量说不上小也不算大,但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告诉我们:每一百起强奸案中,会出现具有明确杀人目的的不过7起。或者说:每出现十起强奸案,才会有可能出现一起有明确杀人意图的。男性在实施性侵害时,保持高度的亢奋感,此时发挥出的力量,比女性想象的要大得多,故意袭击男性要害部位的方法其实并不容易。

尤其在持械的情况下,女性首先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危。导致奸杀的因素,女性不断反抗,并持续大声呼救,辱骂犯罪分子时出现的概率比较高。性侵害类案件大多发生在相对有利于做案的环境,由于事发突然,难以预料,大部分女性都会陷入慌乱。实施作案的犯罪分子,由于高度的亢奋和犯罪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从J入到射J的过程,一般比正常情况下要短得多。

当受害女性能够恢复相对平静时,可能犯罪活动已经完成了。遭遇性侵害时,并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应对办法,关键是尽快恢复冷静,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记住犯罪分子的一些体貌特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医院和心理援助。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强奸也许无法完全制止,但是可以有效预防,比如迷奸,在公共场合绝不喝陌生人或者自己并不信任的人递过来的饮料或其他食品。

尽量不要在夜晚选择冷僻无人的道路独自出行等等。最后,由于身位以及受害者不断喊叫等原因,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出于恐惧或兴奋,经常会掐住女性的脖子,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在无法避免被强奸时,女性除了劝对方使用安全套之外,还要注意用手遮挡、保护自己的脖子。强奸犯的四种类型:①替代攻击型。这类强奸犯没有或者很少有性兴奋,犯罪的主要动机是对被害人造成肉体伤害。

②补偿型。他们在生活中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满足性欲,因此进行强奸犯罪。这类犯罪人一般没有其他反社会表现。③性一攻击结合型。这类强奸犯在进行强奸犯罪时使用暴力行为,把暴力作为唤起性欲的必要手段,他们往往是虐待狂者。④冲动型。这类强奸犯通常是在进行别的合法或非法的活动中遇到合适的机会时,突然产生强烈的性冲动而实施强奸犯罪。

根据人格特征可以将强奸犯分为3类:①震怒型。这类强奸犯把犯罪行为当作表达和发泄个人愤怒情绪的手段,在强奸过程中使用过度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②权力型。这类强奸犯是为了在性方面征服被害人而犯罪,他们想通过占有被害人的性而重新获得男性的权威和增加个人安全感;③虐待型。这类强奸犯的特征与上述的性一攻击型相类似。

强奸犯犯罪的原因:1、从生物学方面来看,一些人的性欲似乎比别人强,他们需要有更多的机会来发泄性欲;脑损伤、老化等生理变化也会引起强烈的性冲动,导致强奸行为。2、从文化方面来看,许多社会的主流文化中,就充满了男性应当控制女性的观念,一些亚文化中还把从性方面征服女性当做男子气概看待,这些文化现象鼓励男性从事多种性侵犯行为。

3、从个人心理特征来看,个人所形成的对异性的某些价值观、态度、偏好、观念以及异常的情绪状态或情感障碍,都有可能促使个人进行性犯罪。4、过分的自卑感和无力感,某些人格障碍和精神疾病,强烈的愤怒、敌意和仇恨心理,高度的紧张、焦虑、强迫观念和压抑等,也与性犯罪的产生有密切关系。5、从情境方面来看,被害人的不适当言行和服饰、被害人所处的环境与状态、饮酒或使用其他麻醉品、同辈群体成员的怂恿等,都会使一些平时遵纪守法的人产生强烈的性冲动和进行性犯罪。

强奸的犯罪人都是精虫上脑难以自制,而且由于生理差异,在正常的X爱活动中男性都或多或少有轻度的施虐倾向,而会去强奸的人这种倾向很明显更重。你越是反抗越是刺激罪犯的荷尔蒙,罪犯进程受阻杀人泄愤,或者在使用暴力的过程中失手误杀,又或者恼羞成怒使用更强的暴力完事然后泄欲杀人的情形太多了。很多罪犯一开始未必想故意杀人,真正在犯罪前就预谋杀人的毕竟还是少数,但兽性大发了谁还顾得了那么多?把罪犯往杀人的方向去推着实不智。

人总是欲望越强烈越难自制,如果判断犯罪已经不可避免,至少不要做任何可能提升罪犯欲望的事情,像个尸体一样不言不动,就算要挣扎,也要紧紧闭嘴不出声,罪犯完全可能有所减退。在犯罪过程中理性彻底丧失的概率也会小一些,而且在罪犯得逞的时候导致严重受伤的可能性也小。相反强烈反抗、叫喊会刺激对方欲望的。在这种情况下保命总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先放一边罢。

怎么预防先奸后杀?①,一定要让自己冷静,切忌大呼小叫;罪犯害怕被人听到,往往会选择直接下死手。所以不要激怒罪犯,否则后果很严重。如何在危机关头冷静下来,这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平时有关注过这样的内容,也算是一种防范。②,用理智的语言与罪犯周旋,反抗只会让加害变快,顺从示弱的姿态,可以让罪犯放下戒心,而不那么激动。

很多时候罪犯是在非理智的情况下犯下罪恶,所以以退为进为上策,为接下来的语言攻势做铺垫。③,当罪犯内心平和之后,这时就需要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语言和罪犯交流,告诉他权衡利弊 ,是否值得。如果这时还说不通,那就只能以自身找机会,记得前几年有一个女孩走夜路被人拉到小树林里,而她告诉罪犯自己有HIV,这让自己逃过一劫,所以这也是不错的办法。

④,不管有没有被侵犯,都要告诉罪犯自己不会报警,让他放心。同样前几年有一个案例,一个女的被侵犯后,罪犯都要准备走了,结果这女的来了一句,“要报警”。罪犯回过头,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人灭口,此女因自己一句话白白葬送了性命。同样的遭遇,两人不同的结果,这就充分证明智慧和冷静是多么重要。孟子曰:“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聪明人是不会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所以女性在日常生活中,要明白在什么环境下,自己会处于危险境地,这也是人生的必修课。

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脱。都得脱。无论男女。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古代学者关于妇女受刑到底脱不脱裤子的讨论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

”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

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现实中,因为县官没文化,妇女依然去衣受刑,露出屁股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

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

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电视剧上为啥都是穿着衣服打?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

商场遇前夫纠缠:你衣服我买的,女子脱光归还,你怎么看?

虽然女子的行为有些极端,但对于自己极力想摆脱的渣男,越是极端,越是决绝,对自己越好。所以,我赞赏女子的勇气!男子不死心纠缠的原因,无非是你的手机我买的,你的衣服我买的,言外之意就是,你既然还拿着我的买给你的东西,穿着我买给你的衣服,那我就有权利纠缠你!卑劣的人干出来的都是卑劣的事情,无论,能不能走到最后,曾经相爱过的人,真的不必这样苦苦相逼,最后连路人都不配做!所以,女子女子怒摔手机,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光,还给男子,明确的告诉男子,我身上再没有你的东西,你在不要纠缠我。

男子一定是吃定了女子不敢脱衣服,才故意用此要挟女子,给自己的无理纠缠寻找借口,女子,当机立断,用自己不顾尊严的行动回绝了男子的侮辱!情人之间何至于此?!充分说明女子的决心是多么坚决。她的内心是多么绝望。对眼前这个男人她是多么痛恨!可想而知,她也是多么痛恨曾经瞎了眼的自己。用这样的残酷无情的手段来惩罚自己,告诉自己,这个人对自的伤害远比自己自己赤身裸体的羞耻还要大,还要深!!!也许人们会说女孩子冲动了,也有人会说女子何必这样糟践自己。

但我们从女孩子的这个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举动上,看到了对爱情绝望的女孩子她的心被伤的多么痛。不用非常手段不能坚决这段过期的感情留下的后遗症!所以,就像割了毒瘤一样,是为了身体健康,同样女孩子的大胆做法隔断了了男子对自己骚扰。女孩子从此能过上安稳的生活,那么这一脱真是值当的。几天前,一女子因为和前夫同住一屋,被挖了左眼球,挑断手筋,用开水烫了脸和身上多处,前夫手段之残忍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即使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引发惨案,如果这位女子和江苏这位女子一样决绝,前夫就没有机会下毒手了!永远不要低估离婚后的一方会对另一方干什么!不要太相信一纸离婚证就真的能抹去几年或者几十年的感情。很多人在离婚或者分手之后,处于痛苦之中,如果心有不甘,或者怀恨在心,只要一方有恨意,另一方就会有潜在的危险。

水浒传中鲁智深夜宿桃花村,为何大战周通前要脱光衣服躲在床上?

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鲁智深是《水浒传》中最受人喜爱的一名好汉,若是他称好汉第二位,想必也没有人敢站出来称第一。但好汉归好汉,他也是一个人,一个有着七情六欲,有着爱恨情仇的人。本来是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青年,就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金莲,从而走上了“好汉”之路。作为好汉,自然不可能做出与好汉行为不符的事情出来。

但是在桃花村,面对刘太公的请求,他为什么没有杀掉周通,又为什么脱得赤条条地钻刘小姐闺房呢?一、深究鲁智深的形象,还是很有意思的,比如以下几个行为:一个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并非仅仅是为了行侠仗义,这其中也有“镇关西”名号被郑屠用了,导致自己丢面子问题。以及对金莲的暗生情愫,这也导致后来逃跑路上,他其实是一直追着金莲跑的。

第二个问题就是他当和尚的问题,此举并非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有被赵员外忽悠的成分在里面。而赵员外之所以怂恿他去当和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他,毕竟此时鲁达还在被通缉中,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断了他对金莲的念想。第三个则是行为习惯了,在桃花村,鲁智深一个大和尚竟然脱光了衣服钻进了刘小姐闺房。而且在桃花山,跟李忠和周通闹了点不愉快,偷了人家的银器械逃了……显然,这几条结论一提出来,立马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

但其他的行为都好解释,对金莲有那层意思也罢,赵员外忽悠他当和尚也罢,偷拿桃花山的银饰也罢,跟鲁智深形象影响不大。但是在桃花村钻刘小姐闺房,这件事,怎么也让人理解不了。究竟是鲁智深真有这方面的特殊嗜好,还是说他对男人(周通)有意思,亦或者他本身当和尚导致了心理变态,出现了行为异常?而且,一向行侠仗义的他,也答应了刘太公要帮他除掉小霸王周通,为什么明明可以秒杀周通,却选择了不用武器,而用拳头打呢?二、下面我们就来好好分析一下,在桃花村,鲁智深为什么要“裸袭”小霸王周通?由于鲁智深不怎么守和尚的清规,大闹了五台山,无奈之下智真长老把他派往了东京大相国寺。

于是鲁智深日夜兼程,前往大相国寺,这一天就走到了桃花庄,遇到了刘太公。在胡吃海喝了一顿后,鲁智深也得知了刘太公的苦恼,并自告奋勇,要帮他“劝说”小霸王周通。于是就有了鲁智深钻进刘小姐闺房,这么滑稽的一幕:“智深把房中桌椅等物都掇过了,将戒刀放在床头,禅杖把来倚在床边,把销金帐下了,脱得赤条条地,跳上床去坐了。

”而等到周通真来了之后,鲁智深既没有劝说他,也没有一刀杀掉他,而是用拳头揍了他一顿,并把他打跑了:“众人灯下打一看时,只见一个胖大和尚,赤条条不着一丝,骑翻大王在床面前打。”这就奇怪了,鲁智深是好汉不假,爱好打抱不平也不假,可是在桃花村。要么你好好劝劝周通,让他放弃对刘小姐的强娶,要么就直接一刀咔嚓了他,直接断了后患。

可是鲁智深,虽然把戒刀和禅杖放在了床头和床边,但是整场打斗过程中压根就没用。更奇怪的是,他是脱光了衣服跟周通打,全身滑溜溜的,既不安全又不雅观,这个行为实在是让人费解。三、实际上,不止我们对鲁智深的行为感到疑惑,刘太公也是有苦说不出:“刘太公惊得呆了……刘太公只管叫苦……刘太公扯住鲁智深,道:‘师父!你苦了老汉一家儿了!’”那么,我们就得来好好分析一下,刘太公原先的设想是怎样的呢?他作为桃花庄的庄主,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桃花山的山大王,所以也曾经寻求过朝廷的帮助:“近来山上有两个大王,扎了寨栅,聚集着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此间青州官军捕盗,禁他不得。

”但是很不幸,朝廷官兵剿匪不力,并没能成功消灭这支土匪,所以刘太公相当地苦恼。这次突然就见到鲁智深前来,尤其是他手中持有的那柄禅杖,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鲁智深提起禅杖,却待要发作,只见庄里走出一个老人来。”由此可见,鲁智深在外面跟庄家争吵的时候,刘太公其实一直在后面暗中观察,觉得鲁智深或许能帮自己除掉周通,这才露了面。

正因为怀着这个目的,所以刘太公后面的问话才会如此不礼貌:“师父请吃些晚饭,不知肯吃荤腥也不?”幸亏他问的是鲁智深,要是换个别的和尚,说不定就挨揍了。就像你跑到伊斯兰国家,问戴白色头巾的人,喂,你吃猪肉不?四、这就是刘太公的过人之处,他就是要试探一下鲁智深,探寻一下有没有帮他除贼的可能性!后来俩人越聊越投机,刘太公才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给鲁智深交代了,目的就是希望能帮他解围。

按照鲁智深的说法是,他要跟这伙强盗好好讲讲理:“酒家有个道理教他回心转意,不要娶你女儿,如何?”刘太公听鲁智深这么说,其实内心是有些失落的,当然,这个“道理”可以是用嘴来讲理,也可以用拳头来讲理,刘太公更倾向于后者:“他是个杀人不贬眼魔君,你如何能彀得他心转意?”是啊,若是靠讲理就能解决问题的话,桃花庄上比鲁智深能说的人海了去了,也没见谁能说服周通啊?鲁智深坚持要在刘小姐闺房里跟这个小霸王周通讲道理,刘太公也只能作罢:“好却甚好,只是不要捋虎须。

”这句话其实很有深意,“捋虎须”这三个字的意思,就是找死,他其实就是提醒鲁智深,你躲在屋子里跟周通讲理,这不是找死吗?鲁智深也不含糊,回了一句:“酒家的不是性命?你只依着俺行。”意思就是说,我的命也是命啊,我怎么可能会让周通反杀我呢,我没事儿的!五、由此可以看出刘太公的心思,他其实是盼着鲁智深能干掉周通的,这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果:所以,当鲁智深带着戒刀和禅杖进了刘小姐闺房后,他心里相当地期盼,希望鲁智深能趁周通不备,一刀砍了周通,自己的女儿就获救了。

毕竟周通是一个过路和尚杀的,自己再从中调和,花点钱就能消灾。这伙强盗再凶残,也不至于将怨气撒到桃花村民身上,还是庄主,毕竟他们还得靠村民养活呢。关于这个问题,还是刘太公自己跟强盗们讲的:“休说这话,老汉只是大王治下管的人户。”刘太公要想救女儿,只能杀了周通,剩下的大王李忠不好女色,小喽喽们也不够资格招惹刘太公。

而鲁智深若仅仅靠讲理说服周通,这根本就行不通,今天讲通了,明天周通色心又起来了,咋办?但是,鲁智深可没有按照刘太公的思路走,他不仅没有给周通讲理,也没有一刀砍了周通,而仅仅是揍了他一顿。而这一顿揍,彻底让刘太公慌了神,因为鲁智深可以逃走,但刘太公无处逃,回头周通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周通没有把怒气发到鲁智深身上,而是给刘太公留下一句狠话:“出得庄门,大骂刘太公:‘老驴休慌!不怕你飞了去!’”这就奇了怪了,鲁智深难道想不到这个结局,既然答应帮刘太公,为什么只帮一半,甚至还是倒忙,他此举背后藏着什么目的呢?六、实际上,刘太公真的是误会鲁智深了,鲁智深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大智慧:虽说鲁智深杀周通,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事,但是真杀了他,对刘太公说不上好与坏,但对自己绝对没好果子吃。

别忘了,周通可不是一个人来的,跟随他一起来的还有很多小喽喽,一旦杀了周通,自然有人跑回山寨报信,要知道整个桃花山可是有几百个强盗:“此间有座山,唤做桃花山,近来山上有两个大王,扎了寨栅,聚集着五七百人,打家劫舍。”虽然鲁智深赶跑周通后,面对刘太公的担心,他大言不惭说来一千兵马都不怕:“休道这两个鸟人,便是一二千军马来,酒家也不怕他。

”他也就是过过嘴瘾而已,别说一二千军马了,就是一二十个,他都很难对付。一旦杀了周通,就毫无脱身的余地了,不仅自己难逃,桃花村的人也很危险。而仅仅揍小霸王周通一顿呢,一方面周通不傻,当然知道鲁智深手下留情了,自己若还有些忌惮,自然不会回来报复。二是,当众打服了周通,让他一想起这件事来,就觉得羞辱,日后就算是再起色心,心里也会膈应。

七、而鲁智深是光着身子躺在刘小姐闺房中的,这对周通来讲无异于晴天霹雳:一个大和尚赤条条躺在刘小姐床上,你让周通怎么想?他再怎么想也不会以为大和尚就是来偷袭他,来杀他的,而肯定会认为鲁智深跟刘小姐有什么关系。刘太公也很好说话,我啥都不知道啊,我就是留这个花和尚住一晚,哪里知道这家伙半夜摸上了刘小姐的床,我也是受害者啊,大王,你得替我做主啊。

如此一来,鲁智深此举可以断了周通对刘小姐的念想,让他误以为刘小姐已经被玷污了。一个山大王,娶一个被玷污的,实施玷污的人还把自己打了一顿,还是当着众多小喽喽的面。若这样的话,周通还强娶刘小姐,你说他的面子往哪搁?再联系到鲁智深虽然是一个粗人,但是粗中有细,比如救金翠莲的时候,不仅给钱,还搬条凳子等着他们远走才去收拾镇关西;在五台山的时候,虽说喝酒误事,但是也看对谁的,对智真长老也是很把握分寸;在野猪林救林冲之前,也是因为他在酒馆吃饭听到了一句话,起了疑心才一路跟踪。

《陈情令》里,蓝湛刚开始怕魏无羡脱他衣服,后来怎么又感觉变主动了?

因为16年前,蓝湛对魏无羡,没有特别的感情。当年蓝湛对魏无羡,有的只是同窗之谊。姑苏蓝氏家训严格,不允许在任何人面前宽衣解带,裸露身体。所以当魏无羡要在蓝湛面前脱衣服时,他只能逃开,不去看魏婴“开脱”![灵光一闪]可是16年后,蓝湛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内心。他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对魏无羡有的是真挚而浓烈的爱意。

16年的思念,16年的不懈问灵。让蓝湛对魏无羡的情感,战胜了他自幼谨守的蓝氏家规。所以16年后,蓝湛会主动去脱魏无羡的衣服,查看伤势。蓝湛也会明知魏无羡在自己身后,而刻意的选择继续裸露身体,让他看清自己身上的戒鞭痕和烙印。不善言辞的蓝湛,选择用默默裸露自己最隐私的身体,这种方式向魏无羡表明心意,表达爱意。

南昌一男子冲进药店脱光衣服想要暴力强奸女店员,只因买药时曾对他微笑,对此你怎么看?

南昌的这位男子也真是太多情了,女店员向他微笑了一下,他竟然觉得女店员对他有意思,进而想入非非,以至于发展到后来欲进店脱光衣服想暴力强奸女店员。这也太胆大包天了,也可能是大龄剩男,就像800年找不到对象似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认为:一、女店员微笑服务,没有一点过错。笑对八方来客,这是作为售货员的基本要求。

因此女店员对于任何顾客都是笑脸相迎,这也是正常现象。你是一个普通的顾客,女店员向你微笑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那只是职业性的微笑罢了。如果售货员见了顾客都板着脸,那么顾客该投诉售货员态度不好了。所以作为顾客,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见了店员对你微笑,那只是出于礼貌罢了,没有其他信号。请不要误会!二、男子自制能力太差一个药店女店员向一男子微笑,该男子就神魂颠倒,这说明该男子自制能力太差。

如果是一个空姐向他微笑,说不定他还会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该男子显然是着迷了,一点都不冷静。他也不想想:如果女店员向他微笑,是对他有意思的话,那么也不用他暴力强迫了。这说明该男子心理素质有问题。三、该男子若不是有精神病的话,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从案件的表述上来看:该男子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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