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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开盘那天卖价18000块钱一平米过了三个月降成13000块钱一平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够按照合同来执行了。现在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因为如果房价涨了的话,开发商也不会去要求你不差价,但是房价降了的话,那么你也只能按照合同来执行了。如果去退房的话,就要看开发商给你怎么处理了。

开发商开盘那天卖价18000块钱一平米过了三个月降成13000块钱一平

2,买房交钱交了一半房价降了该怎么办

按合同办事,买房子不会亏的,长远来说,人民币继续升值必然带动物价的继续上涨,房价短期虽然会出现观点,但调控不能牺牲经济为代价,要保经济增长还得靠房地产带动,这种情况在未来5到10年不会改变。
按合同履行
你们签好了协议,按协议履行,如违约金的钱比降的钱少,那你可以选择违约,但要注意不影响自己的声誉.

买房交钱交了一半房价降了该怎么办

3,房价下跃后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差价

不可以。房子是商品,其售价是根据市场行情浮动的,只要该商品(房子)没有质量问题,你就不可以退房(退款),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面要求降价。 根据《合同法》的对等原则,现在房子价格下跌了,你打算要回你所损失的差额部分,那万一像以前一样上涨了,你会把上涨的部分给开发商吗? ···· 市场交易行为不是儿戏,不是你说怎样就怎样的!
可能要回的啦,房价以签合同时为准

房价下跃后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差价

4,房价下跌要补银行钱吗

不用补偿银行,因为银行没有亏本,银行会对付你的。在高房价大幅度下降以后,银行会认为你在贷款的时候的抵押物,已经不值钱了,比如已经下跌百分之五十了,那么,银行就会给贷款者一个通知——你的抵押物--房子,已经不值钱了,所以说,你必须立刻缴纳这一部分贬值的钱。如果你交不出来,那么,对不起,你的房子就会被没收,归银行;与此同时,你还必须每个月照常向银行缴纳剩下的余款。你说你房子不要了,银行也不会理你。你说你破产了,银行还是不理你。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银行还是会找到你,要你赔款。
银行这个就不是要担心的事了,银行是国家的,我们国家是没有私人银行的。除非是遭到破坏。房价下跌,国家肯定会进行调控的,在说了国家这个庞大的机器还运作不了这个市场吗,楼市不行,不是还有股市让国家去玩的

5,房价降20 可以要求补偿吗有没有法律法规支持

没有法规支持你的补偿要求,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你的购房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除非是合同中明确规定降价要作补偿。
如果有定房价下跌补偿协议就可,如果没定法律法规就不支持。如果房价上涨100%,开发商不卖了,钱退给你乐意吗。
不可以要求补偿,也没有法律会支持这种申诉。在购房时,你与开发商已经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行为证明你同意以当时的价格购买房屋。而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后房价必须上涨,所以之后房价的上涨与下跌,都与本合同无关。你的申诉也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另外,房子是一种特殊的尚品,每套房子都会因为楼层、位置、面积、格局、交房时间等多种客观因素影响,而拥有自己独立的价格,这也是很多小区里,有的楼栋因为临街太吵,就会便宜。

6,房价降低会给银行带来损失吗

全部靠银行贷款就可以玩空手道了! 其实地球人都知道,zg的开发商和银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银企战略合作!开发商贷款时是用土地、开发项目做抵押品抵给了银行,拿出的却是真金白银,眼见真的转势,势必造成地价大幅下跌,10亿元的项目按照07年那种跌幅30%计算,就仅值7亿元不到、日渐跌价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房产,且卖不出去!届时银行本金亏蚀不说,呜呼~ 所以,开发商拿钱走人!留给银行的只有日渐缩水的土地使用权,比如,一个项目总投资是10亿元(包括地价等在内),企业应该自有资本金占20%(上半年还是35%),那么容许银行最多放贷8亿元给开发商(35%的话就只能放贷6.5亿元了)! 问题是,评估时地价和房价都在高位(比如现在),会关门大吉,从这里分析,简而言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故意做高评估值,如上述项目故意评估14亿元,开发商一分钱不用!出事时暴跌及长期、大幅下跌肯定会对银行造成损失,企业破产拉倒!留下烂摊子给银行和购房者,国家绝对不会容许房价在短时间内出现暴跌! 银行贷给开发商的钱是按照项目评估值扣除企业资本金放贷的,且没有买家接盘,抵押品也成为阳光下的冰块——价值越来越少! 最严重的是,有的银企,一旦房价大幅下跌形成大趋势
你说的很对。银行不一定首损失。房产一般都是经济状况的先导指标。房产价格下降有可能预期将来的通货紧缩。即通货膨胀率未来将下降;出现通货紧缩的情况。那么我借100元,咱们单且不算利息,未来还100元的购买力比现在的就要强,这样造成了一种债务的重新分配。银行这个债权人确实是收益更多。
暴跌及长期、大幅下跌肯定会对银行造成损失!  其实地球人都知道,zg的开发商和银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银企战略合作,简而言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银行贷给开发商的钱是按照项目评估值扣除企业资本金放贷的,比如,一个项目总投资是10亿元(包括地价等在内),企业应该自有资本金占20%(上半年还是35%),那么容许银行最多放贷8亿元给开发商(35%的话就只能放贷6.5亿元了)!  问题是,评估时地价和房价都在高位(比如现在),一旦房价大幅下跌形成大趋势,势必造成地价大幅下跌,10亿元的项目按照07年那种跌幅30%计算,就仅值7亿元不到,且没有买家接盘!开发商贷款时是用土地、开发项目做抵押品抵给了银行,拿出的却是真金白银,眼见真的转势,会关门大吉!留给银行的只有日渐缩水的土地使用权、日渐跌价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房产,且卖不出去!届时银行本金亏蚀不说,抵押品也成为阳光下的冰块——价值越来越少!  最严重的是,有的银企,是故意做高评估值,如上述项目故意评估14亿元,开发商一分钱不用,全部靠银行贷款就可以玩空手道了!出事时,开发商拿钱走人,企业破产拉倒!留下烂摊子给银行和购房者,呜呼~  所以,从这里分析,国家绝对不会容许房价在短时间内出现暴跌,当然也不希望“过快增长”,最好是慢撒气~,所以2010 年的经济目标依然是“鼓励房地产消费”~  国家也难啊!

7,房产过户避税有哪些问题

在二手房交易时,不少购房者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不要采取不正当的方法避税,这样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先租后卖房产新政出台后,郭先生由于各方面原因想将已买三年的房子卖掉,但想到要按照房价全额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费,郭先生觉得很不划算,于是他与买家约定,买家先以租赁的方式入住,两年之后双方再按约定的价格交易过户,已交租费就计入房价。律师点评:此种方法不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只缴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具有一定可行性。但由于房屋的价格具有极大的可变因素,如果所签的价格与两年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不一样,房屋价格上涨了,房主完全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卖房子,对于买方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多机会成本。同时卖家还有可能将此房抵押或另外出售,对于买家就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假赠与真卖房王女士手头有套房子,有买主愿意出55万买,但是今年新政策出台,让她觉得卖掉房子后除去杂七杂八的税费,落入自己口袋的钱似乎少了不少,于是李女士在中介的帮助下想通过赠与的方式把这套房子转让出去。律师点评:通过赠与方式转移房产,是房产转移过程中常见形式,也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权属人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权利和行为方式。因为赠与方式转移房产完全不同于市场化交易,故而不征营业税。对于有亲属关系的和确实属于赠与关系的双方来讲,通过赠与方式转移房产是一种合理的避税方式。其费用主要是契税、公证费、登记费、印花税等。契税是交易额或评估额的1.5%(第一次交易),以后交易为3%;公证费(赠与合同的公证)成都市一环路内16元/平方米,一环路外二环路内14元/平方米,二环路外12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如果房产转移双方的真实意思和目的不是赠与,而是想转移房产并获利,完全背离赠与法律上无偿性的特征。那么,这种行为将不够成合法有效的赠与,而是以外在表现合法的赠与形式,掩盖了逃避税收非法目的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明为赠与实为买卖的转移房产除了上述法律风险外,实际过程中还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对买家来说,如何约定付款方式,这是一个难题,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买家已经付了定金,也对出售方没有约束力。此外,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要求原主人赔偿。另外,买家还要提防赠与人撤销赠与或不履行赠与义务的行为。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正准备卖房的王女士也是通过中介与买房人约定了一个卖价,不同的是,买卖合同上写的交易价格只是该价格的一半,她想以这种方式少缴纳营业税。律师点评:此种方法少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仍须交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这种行为是以外在表现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逃避税收的非法目的,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先签合同几年后再过户张女士今年3月份在城西又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就想把3年前在草金路买的房子卖掉,不巧的是刚好赶上新政出台,这套40万元的房子如果按照46万元卖出,可能要多缴1.5万元的税费。张女士觉得划不来,于是通过中介与买房人约定了一个价格,准备等到房子满了五年之后再办过户手续来避税。律师点评:此种方法不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只缴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不及时办理交易手续,时间一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方都将面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会有重大的损失。而且,时间越长所承担的风险越大,而且即使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也不能避免上述风险的存在。同时,卖家还有可能将此房抵押或另外出售。据了解,一些二手房中介为达到尽快成交的目的,抓住买卖双方的心理,为双方出如何“合理避税”的主意。他们常用的方法是:一、“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专家提醒: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二、假赠予方式。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买方缴纳4%契税,而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专家提醒:针对“假赠予”,有关法规规定除公益捐赠不可反悔外,一般公民间的财产赠予,其赠予人可以反悔。如果在房产交易中,双方表面办理的是“假赠予”,一旦发生纠纷,买房方因缺乏证据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三、“假租赁真交易”。由于房产可免税的年限未到,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专家提醒:假租赁真交易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执,受害方往往是买房方。四、“规避第二套房产”。一些中介向投资者建议,夫妻买房,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可以规避第二套房产因非自住而缴税。“由于通知中规定对自住5年以上的惟一用房免税,售房者可在自住房上做文章,比如买房时以父母、儿子或者夫妻双方的一方为产权持有者。”专家提醒:一旦亲属间出现利益纠纷,则难以理清。五、“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专家提醒:一、如果房价大涨,卖房人有可能因此毁约而不再按协议的约定时间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意图提高房屋的成交价或转售;二、可能到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又出现某些原因而致使过户手续办不了;三、若卖房人背着买主申请补办了产权证,又把房屋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话,买主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二手房过户是可以避税的,做法就是把合同价尽量的往下压,无限的接近当地的最低指导价,这样的价格就可以进行过户,并且需要缴纳的税费大大的缩小。但是有一个弊端是:如果你的房产以后还需要再次卖出的时候就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因为有两个税费是按照差价来计算的。例如营业税、个税。 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常见的避税方法:(一)签订阴阳合同(强烈不推荐,非常不安全)签订阴阳合同是二手房交易双方常用的避税方法。例如交易双方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并签订所谓“阴合同”,而递交房地产交易的网签合同价格为90万元的“阳合同”。这样只需要按照90万元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法律风险:对卖家来说,递交房产交易部门的那份合同才是具法律效力的,如果买家根据较低的价格来付款,而不愿意按照约定的价格会使卖方受损。如果卖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则需面临举证的责任以及时间的付出。(二)假离婚在限购城市为了取得购房资格常有假离婚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如果有两套房屋需要转让其中一套,即使满五年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避税,很多夫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将名下的房子转让一处给夫妻一方,再由其和第三方进行交易。法律风险: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完善,住建委很容易能核实到离婚证是否为伪造的。一旦被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也会影响个人信用,影响之后的生活。另外,如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在法律层面已经是“真离婚”,如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不愿复婚,则会给另一方带来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损失。(三)延期交易根据国家政策,二手房交易由于性质及年限不同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税以2年为界限,个人所得税以5年为界限。因此很多人便出现了买卖双方约定延期交易的现象。如双方以“先租后买”的方式达成交易,过户前买房先租住房屋,每月约定租金,待2年或5年的期限一到,双方将租金抵消到房款中。法律风险:如选择延期交易就意味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政策发生变化,房价上涨,卖方则可付违约金而不出售房屋;房价下跌,买家也不愿继续交易。(四)假赠与对于赠与的房产,卖方不必付个人所得税,交易双方即可通过私下协议进行房款交接。而表面上所需付的费用只包括房屋评估值2%的公证费以及3%的契税,然后持相关手续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法律风险:对于买家来说赠与无法办理贷款,另外买方拿到房产后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而对于卖方来说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如果卖方先办好了产权过户而买方未交齐房款很容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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