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针对的是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情况下征收。至于其他常见的房产过户情况,对于购买一方、或者受赠一方,契税必缴。其他房产过户行为,必缴契税。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契税,《契税法》实施前后也没有变化,这里摘录一下《契税法》中的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9月新契税要多交税或退税吗?什么情况可免征契税?

9月新契税要多交税或退税吗什么情况可免征契税

您好!不会多缴税或者退税,也不必过于放大9月1日《契税法》实施这个时间点——《契税法》实施前后,没什么变化。契税针对的是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情况下征收。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契税,《契税法》实施前后也没有变化,这里摘录一下《契税法》中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以上规定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联度比较高的是(四)、(五)两条,尤其是房产(对于老百姓,几乎不存在土地权属变更的问题——土地属于国有或集体,个人无所有权)——关于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更,之前的条例中没有明确说明,但一直执行的都是免契税。

只不过这次立法的时候明确写进了法条。继承本来就无税,不会涉及到契税。至于其他常见的房产过户情况,对于购买一方、或者受赠一方,契税必缴。简单小结一下:在房产权属变更中——夫妻之间房产加减名、房产继承,免契税。其他房产过户行为,必缴契税。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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