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几千上万户业主的小区,真正召开业主大会,能来十分之一就不错了。试想想,一个小区如果五千户业主都参与业主大会,那是什么概念?有谁能质疑程序和法定人数?社区纵然想杯葛业委会成立,恐怕也要看看民意吧。

社区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社区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你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从岗位上来说她属于公益类岗位,从编制上来说它不属于任何机关事业单位,但是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它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比如说社区党建、计生服务、保险的收缴等等。从工资来看,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由财政拨付,管理上一般由所属街道管理,社区工作人员与街道签订合同,只要不出啥大问题,也是可以干到退休的。

从职务晋升上来看,社区工作人员最多干到社区主任或书记。干到社区书记,可以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考录时报考面向龙口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该岗位的条件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6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镇街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考察合格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社区居委会有权利干涉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务吗?

社区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和社区其实是同等级别的。社区也属于居民自治组织。所以说社区根本没有法定权利干涉成立业委会。当然各地方成立业委会都根据各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社区监督组织成立业委会。其实,这种规定并不存在合理性。在现实操作中,很多社区和街道会阻挠业委会的成立。因为物业公司的成立和进场管理都是需要各方关系的保驾护航,当然,也就离不开相关的利益输送。

因此很多的社区街道都会阻挠业委会的成立。现实中,由于业主一盘散沙,自私自利的特性。组织成立业委会的参与度很低很低,也让社区街道有充足的理由“法定人数不足”来干涉。一个几千上万户业主的小区,真正召开业主大会,能来十分之一就不错了。确实是法定人数不足。但是出了问题,就会埋怨这个埋怨那个的。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放弃了权益。

试想想,一个小区如果五千户业主都参与业主大会,那是什么概念?还有谁能质疑程序和法定人数?社区纵然想杯葛业委会成立,恐怕也要看看民意吧。法定人数够了,任何单位阻挠都没用。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并做好录像,直接到住建局备案。社区街道都管不了,就是住建局不备案都可以起诉强制备案的。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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