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部分答案,都是认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首先,说明一下,在劳动合同法中,补偿和赔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不应该一概而论。实务中,就用人单位劳动场所的变更,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的,法院可以支持劳动者解除合同,但不一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主张。

单位私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什么

单位私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什么

看到大部分答案,都是认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对此我有不同的观点。首先,说明一下,在劳动合同法中,补偿和赔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六条规定,没有提到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种情形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关于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但条例并没提到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再进一步分析,即便这种情形,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该条款说明的是单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变更合同,而本次问题所述的是“单位擅自”变更合同,二者的法律意义不能等同。

第四,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就单位擅自变更合同一事,应具体分析变更的条款,如果是核心条款如工资待遇、违约责任等关系到劳动者核心权利义务的条款,应不得擅自变更,如涉及的是非重要的、和劳动者切实利益无关的条款,应可以变更。所以不应该一概而论。实务中,就用人单位劳动场所的变更,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的,法院可以支持劳动者解除合同,但不一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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