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部队,海防部队,海军岸防部队有什么区别?

海警部队,海防部队,海军岸防部队有什么区别?我国有辽阔的海洋,保护好祖国的海疆,光靠海军主力部队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国家编制了海警部队、海防部队、海军岸防部队。这些部队都是我国海洋防御力量的组成部分。一旦有战事,他们会在中央军委的统一指挥下痛击敌人,使敌人寸步难行。他们分工不同,比如海警部队就象海上警察。

具体负责海上缉私、贩毒、捉拿走私犯罪分子、维护海上打渔作业渔民的权力和安全,驱逐外国渔船进入我海域打渔,负责海上治安等,给渔民创适好的社会环境。海防部队顾名思义是负责祖国海上安全的。具体任务是按照国家海防有关政策、法规、条例,检查实施。具体负责火炮、岸基导弹、火箭炮等,对近海来犯敌战舰,进行集中炮火封锁,使敌舰在我海域寸步难行,葬入海疆。

一线作战部队是什么意思?都是由哪些单位构成的呢?

所谓一线作战部队,仅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就是相对于二线、三线作战部队而言,倘若真的存在三线作战部队的话。战争年代,与敌方作战,处于最前沿的部队,当然是一线作战部队了;后方纵深地带随时机动待命,准备奔赴前沿的部队,算是二线作战部队了;提供综合支援保障,供应前方官兵粮弹补给的,原则上就称为三线作战部队了。

那么,和平年代,东西南北中战区的陆军集团军、水面舰艇和潜艇部队、火箭军各个发射旅、航空兵战轰机部队等,无疑都是一线作战部队,随时准备防范来袭的敌人,并给予胆敢来侵略的敌人以迎头痛击。相对于一线作战部队,我军的联勤保障部队、战略支援部队,包括武警部队等,原则上讲这些称不上一线作战部队,所以将其归类于二线作战部队,应该没有多大的争议。

此外,省军区、市军分区、各级武装部、以及预备役、民兵等,这些也都不是一线作战力量,但是也是很重要的后续梯队,似乎又和二线作战部队对不上号,但又实实在在的能够在战时由国家动员迅速提供并转化为兵力,其中涉及到国家的国防战斗动员能力。因此,上述单位,包括预备役和民兵等,完全可以将其归纳为三线作战部队,当然,这仅是作为军迷个人的认知而已,不知此说是否能够成立,只是将其大胆地撰写出来。

综上,一线、二线、三线作战部队什么的,都是平常所说而已,真正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可能需要整个国家众志成城,方能战胜强敌,这个时候整个国家就是一个整体,一个大的战区。此时,国内所有的力量都将积聚到战争上来,各司其职,干好本职工作,有时一线、二线、三线就不一定分得那么仔细了,只有形成合力,全民参与战争,一切以打赢为主,事实上没有什么前后方之分了。

为什么把军队又叫做部队,这个名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叫的?

我军最神秘的单位肯定要包括“8341部队”,也就是中央警卫团的代号,可是你若称之为“8341军队”那就不像话了,所以,如题所说那样把“军队”又叫做“部队”肯定是错误的,那是外行的表现。因为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本质区别的,貌似可以理解为一个意思,实则在用法上有根本不同。军队是对一个国家或者一支正规武装力量的统称,比如人民军队、美国军队、法国军队等等,泛指被法律授权使用致命武力、武器来保护其国家利益的武装力量,在最高统帅、军队总部之下设置各军兵种。

而“部队”是指军队成建制的一部分,有部属、部分的意思,比如军改之前我军各部队都以“81653部队”之类的代号,来代表某一个建制单位,这里你再用军队的字样,就明显不伦不类了。百科上对部队的定义为:“是指军队中团及团以上建制单位的通称”,其实还是错误的(这些词条都是编写的,未必就权威)。二战时期的日本军队,习惯于将建制单位以军事主官的名字代称,比如什么“松井部队”、“小林部队”等等,包括臭名昭著的“731部队”也被称为石井部队,因为这支部队的主官是石井四郎中将,而此类称谓一般可以代指到中队级,所以“团以上”的定义是不准确的。

严格界定的话,其实部队这个名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的“部队”泛指一切具体的军队单位,大的方面可以是军兵种称谓,比如陆军部队、海军部队、空军部队,以及陆军内部的步兵部队、炮兵部队、装甲部队等兵种称谓,也可以按任务类型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卫戍部队、边防部队、守备部队等等,这层意思更多的是一种统称。

小的方面则是指单独的单位建制,一个师、一个团或者一个营,哪怕是一支临时组建的支队或者战斗群,都可以称为部队。我们经常在军事文献中看见“某部”这个名词,那就是某一支部队的意思。这些单位建制的军事主官,无论是营长、团长、旅长或者师长,乃至于战争时期的兵团、军团等特大型单位,其实都可以用“部队长”来统称,这是非常专业的军事术语。

而狭义上的“部队”,则特指编制比较齐全的团以上军事单位,其标志性在于有军旗、有序列番号、有部队代号,同时具备司政后等领导机关、作战单位和勤务单位等等完善的机构,这也是之前提到过的“8341部队”、“81653部队”等等单位的名称由来。之前曾经撰文介绍过,团级是最大战术单位,够资格授予数字或者序列番号,够资格设置司令部机关等等。

我们以民国时期为例,国民政府的正规武装力量名称为“国民革命军”,那么它就是一支军队的全称,至于什么“国军”、“蒋军”都是简称或者蔑称。这支军队也有陆军部队、海军部队和空军部队(这就是广义的用法),在解放战争时期统统隶属于“南京国防部”指挥,而它的每一个兵团、每一个军乃至以下的师、团,那都是一支建制“部队”(这就是狭义的用法),所部投降、所部起义或者所部被全歼,都指的是某一支建制部队。

以笔者个人的理解,“军队”是对武装力量的抽象化泛指,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称谓;而“部队”是对武装力量类型、建制和单位的具体表述,在用法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再举个例子,当某支军队的最高统帅或者高级首长进行检阅、校阅时,最准确的对象用词就应该是“部队”,因为它已经涉及到了具体表述,这个时候再用“军队”一词,是非常不妥的,发现头条上一些创作者偶而也会犯这个毛病,得细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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