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年薪扣税,如何能做到合理节税?

高管年薪薪酬收入合理节税的问题,我可以转换一下严谨的提法:不考虑福利,高管工资薪金收入如何合理合法降低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也是国家调节国民收入不均衡的工具之一。缴纳个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法律法规前提下合理降低个税也是公民的权利。目前,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新政的趋势看,国家在努力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激活国民经济和个人可支配收入。

作为公民,有权经过筹划合理、合法、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合理节税应该有两个前提,第一是合法合规,第二是不增加所在单位的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比如,隐瞒收入、虚增五险一金等税前扣除项的手段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违法。再比如,以现金方式发放部分工资、补贴、津贴、全员福利等,企业没有纳入员工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个税,这是企业违法、偷税漏税行为;再者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现金发放的人工成本是不能税前扣除,也会增加企业的税务成本和风险。

再次,合理节税可以从降低税额和延迟纳税角度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充分利用年终奖降低个税。按照财税[2018]164号文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优惠政策仍然有限,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但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年终奖可以除以12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利用偶然所得项目降低个税。如果作为子公司董监高人员,劳动关系在子公司,所取得的绩效年薪金额比较大,税负超过20%,那么可以由母公司来发放绩效年薪并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没有扣除项,按偶然所得20%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设计每月薪酬发放金额避开临界点。

具体可以参见笔者2018年9月3号发表关于个税新政的文章,其中有新的税率表各税率档的临界点。 第四、充分利用个税新政中的各专项扣除金额在夫妻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疑问或有兴趣进一步了解,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东丰财税,与我联系,一起探讨。谢谢(*^o^*) 政策依据如下: 《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演员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如何才能合理规划税务?

税务规划是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事前规划,以达到优化税务结构实现少缴税,达到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谋划活动。3月15日,据上海市税务局消息,演员邓伦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随着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税务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主体发展正迎来更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今年3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3 年,要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 2025 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首违不罚”不是侥幸的理由 查缺补漏”是企业当务之急”再次提醒纳税人,“首违不罚”为纳税人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但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忽视自身的税务合规。特别是对于适用过“首违不罚”的纳税人来说,更应当珍视改正机会,及时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切实采取举措强化涉税风险防控。流量主播薇娅被重罚,就完全是咎由自取。

一方面,她偷逃税数额巨大,且持续时间长;另一方面,她是明知故犯,“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首违不罚”政策给予了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但企业千万不要觉得松一口气,干了 什么违法的事都可以首违不罚,绝无可能!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王军接受央视采访时,也对“首违不罚”做解释。综上分析,对“首违不罚”的,往深了想,应该是“勿谓言之不预也”:提前告诉你,你自己琢磨有多少问题,犯了多少次,赶紧“坦白从宽”,“自纠自查”,相当于给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最后改过的机会。

这样,即使不是第一次,还能按照第二层“一般性涉税违法”处理,该补补,该交交,就“不打搅”、“少打搅”。否则就是“主观故意”、就是升级到“恶意偷逃税”,是“不法分子”,阶级一下就不同了,是要“坚决严厉打击”,不仅是补税罚款简单了事了,还要“移送公安”行政处罚,“公开曝光”,“一点不手软”不要存有侥幸。。

公司有员工平时月薪3千本月工资达5万元,如何为他做个税规划?

公司同事平时月工资3000元,本月突然工资50000元,好厉害啊!确实涉及个人所得税了,个人所得税规划可以分为税政整体解析和具体情况分析两部分!乐意效劳!一、税政整体解析工资薪金实际承担(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受到工资薪金、个税税前扣除和税率三方面的因素影响。要想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合理的规划,须“知己知彼”,方能运筹帷幄!1、影响个税税负的三因素1)、相对固定量对于同一个纳税人而言,三因素中工资薪金和税前扣除相对固定,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报酬一定范围内是可以预测的,税前扣除项目在一定时期相对固定!劳动报酬与税前扣除比较,劳动报酬特别是工资薪金相对单一,而税前扣除项目相对复杂,涉及纳税人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且需要提前申报再扣除。

因此,相对固定因素,在个人所得税规划中尤以税前扣除项目为重!2)、个税因素中的变量影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的三因素中,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随着另外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收入-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决定了纳税人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相对变化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同一纳税人相对固定的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作用下,实则也相对固定。

中低收入人群多适用3%的税率,本文税率表省略!3)、小结综合上述影响纳税人个税税负三因素的关系可知,对同一个纳税人而言,收入在可预知的范围,只要将纳税人税前扣除数全部足额申报,在累计税制下就能合理降低税负。因此,本文的个税规划实例,以税前扣除项目为重点。个人所得税预交税额或者汇算清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税前扣除)*对应的税率-累计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经预交的税款2、税前扣除有哪些组成部分税前扣除项目,是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且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1)、“起征点”费用扣除“起征点”费用扣除为,每位纳税人每月定额扣除5000元,即60000元/年。

2)、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不等于准予扣除的金额!绝大部分工薪阶层实际承担的社保费,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加权社平工资的60%(最低档),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少数高收入人群的实际缴费基数高于当地加权社平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以在当地加权社平工资为基数的300%以内可以税前扣除,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都可以正常在税前扣除!例如,笔者每月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248.56元,医疗保险74.52元,失业保险30元,合计353.08元/月,4236.96元/年。

均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3)、专项附加扣除概述专项附加扣除共6项,同一个纳税人最多能享受其中5项税前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房支出(只能二选一)、继续教育、超过15000元大病医疗支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纳税人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纳税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先申报,自然人扣税系统自动计算,申报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一年!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修改后的主要亮点,纳税人须足够重视,全面足额申报是应享尽享税改福利的重点,也是个税纳税规划的重点。

篇幅的缘故,不能一一累述。二、题中纳税人具体分析1、累计计税办法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计税办法变革为累计计税。中心思想就是每月预交个税的时候,是过去的几个月与当期收入累计之和,税前扣除的累计之和,确定税率计算得出预交税额,再减去当年已经预交的税款和。2、纳税人过去的1-7月份情况分析根据题中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在过去的1-6月份每月3000元,7月份50000元,累计收入68000元。

基本扣除数每月5000元,累计35000元;社保费按照最低标准每月扣除353元,累计2472元;重点在于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逐一申报,最大程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假设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每月1000元,租房支出税前扣除标准800元每月,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请以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填列),每月税前扣除数8153元,截止7月底累计税前扣除金额57072元。

累计工资-累计税前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10928元,8月份申报预交7月个税时,应当预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于328元。3、将来的8-12月份分析题中纳税人全年累计收入83000元,税前扣除累计97837元,83000元-97837元=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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