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税务局的下设机构有哪些?都负责什么

你好,2018年国地税合并之后,县级税务局的下属机构主要可分为“内设股室、管理股所、下属事业单位”三个大类。首先,介绍一下县级税务局的有关基本情况。2018年,分设了24年的国税、地税开始了合并的进程:6月15日上午,全国的省级税务局统一挂牌;7月5日上午,全国的市级税务局统一挂牌;7月20日上午,全国的县级税务局统一挂牌。

县级税务局的名称主要分为“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三种。其次,介绍一下县级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县级税务局的下设机构分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三类。目前,除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以外,其它地区的县级税务局的内设机构一般以“股”为名,包括:1、办公室:这是综合机构,负责公文、会议、后勤等工作。

2、法制股:负责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执法督察等等。3、税政股:负责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风险管理等等。有些地方只设置一个税政股,有些地方分设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等等,有些地方则设置所得税股、货劳税股、财行税股等等。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等等。

5、收入核算股: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以及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等等。6、纳税服务股:负责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纳税人权益保护,处理纳税人投诉等等。7、征收管理股:负责税收、社保费、非税收入的登记、申报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金三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作。8、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风险应对任务的有关工作。

9、组织人事股:负责干部人事相关工作,例如公务员招录、档案管理、干部考核、干部培训等等。10、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11、党委纪检组: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再次,介绍一下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办税服务厅,在各地一般以“第一税务所”的名义开展工作,就是税务的窗口,负责处理纳税人的上门业务。

另一类是基层管理股所,根据辖区内企业的数量,名额不等。一般来说,“第二税务所”是管理重点税源的,也就是管理大企业的。此外,还有第三、第四税务所等,或者冠以乡镇街道的名字。另外,有些地区经济发达,“税务所”会变成“税务分局”。也有些地区会以“税源管理股”的名义开展工作,如税源管理一股、二股等。税源管理股虽然属于内设机构,但本质上与派出机构一样。

不管是“股、所、分局”,职能都是一样的,负责辖区内的税收、社保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然后,介绍一下县级税务局的事业单位。在县一级,事业单位一般只有一个,就是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等等。最后,介绍一下县级税务局的编制情况。县级税务局的干部数量很多,是仅次于县级公安局的第二大局,少的有一两百人,多的有三四百人。

2018机构改革,财政局下属的事业编的非税局怎样改革?

2019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上半年,将在税务部门完成征管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服务中心省市县三级“挂牌”、三级“三定”、“管户”调整以及“金三”重新上线等八个阶段。此后,非税收入征管,正式由财政部门移交税务部门,财政局机关的非税收入管理局随职能消失,机构撤销。1、非税收入:非税收入主要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主要是教育费附加)等项目。

2、非税局职能弱化:各级财政局下设非税收入管理局,是财政局机关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监督、票据发放等工作。近年来,非税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弱化,机构也逐渐“瘦身”,人员、编制都比以往有了大规模减少: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免征、减少;行政类职能随事业单位改革,又将划归到机关承担,非税局的管理、监督职能将被划转;随着非税收入的改革,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的非税收入直缴入库模式,2018年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又启动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纸质票据即将消失。

非税局职能越来越少,机构、编制、人员也不断“瘦身”,非税收入对地方财政的支撑作用逐渐减弱。3、非税局改革后人员分流动向:2019年非税收入征管划归税务部门之后,财政局下属的非税局撤销,人员编制由政府统一划转,主要动向是分流到财政局其他事业单位,参公身份暂时保留,随新岗位重新认定。具体来讲,由于行政编制紧缺,随管理监督职能划转到机关、使用行政编制的可能性极小,部分人可随执法职能划转到综合执法中心,剩下的大部分人员编制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关于近期人社部通知:不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费用,你有何看法?

谢题主!关于近期人社部通知:不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费用,你有何看法?首先作为我们每个企业应该要正确领会人社部的通知內涵,从而认清社会保险工作是为了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从而更进一步走上法制轨道。人社部的通知己经讲明裁止2019年1月1日之前对各企业所欠缴的社保费一律不于追缴,只里主要原因有二点,其一,主要是为了企业减负,由其是对中,少型企业为了减少经费的开支和支出,从而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扶策起着一个很大的作用,进而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国家的强大,为了企业员工能享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同时起着重要举措。

好了,上面是第一点,下面再来说第二点,所谓不追缴,而不是不要缴,这里也同样给每一个企业先提个醒,即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统一由国税总局代收,只里也就是社会保险要拉入法制化的道路,也就是从2019年开始,各企业要抱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要认真执行人社部的通知要求,如果再有欠缴,拖缴,或者是不缴。国家将会用法律来制压的方式为社保资金的合理收取,再有可以用行政执法,用罚款的方式对企业采取可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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