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只能接着做,终于到了月底,该做的工作都做完了,该交接的工作交接完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离职了,可新股东的意见是作为财务总监没做好财务工作,要对公司的亏损承担连带责任,最后3个月的工资先不发,至于什么时候发给不出时间,听接我职位的财务说拖也要把我的工资拖掉,而且态度坚决,根本不打算付我工资。

因为店里的生意不好,老板就拖欠工资,但是老板人好,还要必要再做下去吗?

看到你的问题,我突然想到我曾经的经历与你有点像,也许我的经历能让你得到些启示。我的上家是物流公司,职位是财务总监,由于是新公司,我是最早的1批员工,和你有点类似的是老板人很好。成立最初的几个月,公司连续亏损,我经常提示老板,开公司是赚钱的,公司连续亏损,经营不怎么正常。老板的回复是新公司刚成立,亏损点很正常,他早有预算,不必太在意眼前的亏损,做生意都是有赚有亏的。

虽然我是财务总监,从财务专业的角度看我比他强,可他毕竟是老板,开了那么大的公司,站的比我高,看的肯定也比我远,再加上前几个月都没有拖欠工资,待员工都很好,吃的伙食也比外面的公司好很多。我也和大多数人认为的一样,这么好的老板不会亏待我们,作为公司的财务总监更应该做好工作为老板分忧。前面的4-5个月一直很正常,从第6个月开始出现了拖欠工资的现象,公司的经营也没有明显的好转,出于财务职业的敏感性,我没办法接受连续亏损,便不断的向老板提建议这样亏下去不行,老板的回复是正在想办法解决资金问题,等新资金进来,业务量上来,一切都好了。

像很多人一样,我对公司有感情,再加上老板人好,尽管有很多不愿意,但公司是老板的,亏损他承担,只是拖欠工资又不是不给,我不能在公司困难的时候离开,这样太不近人情。就这样做到第9个月,压垮骆驼的最后1根稻草出现了。在物流行业的人都知道这几年物流行业不景气,老板要在这个时候扩张开新公司,公司的资金本身就紧张,哪来的钱去投新公司,我坚决反对。

老板的解释是只需在新公司前期投入10万元,接下来,新股东会投进来100万,这样全公司的资金都活了,业务量会上来。老板是在赌,不管我怎样反对,他都坚持开新公司。做过财务的都知道,新股东投资是要赚钱的,就算投钱进来,前期能接受亏损,但后期看不到赚钱希望时必然产生各种矛盾。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为了能让新股东早点进来,在老板的授意下要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这便也就是大多数财务所遇到的职业饭碗与法律道德的矛盾。

我终于忍无可忍,果断提出了辞职。在我提交辞职申请后,有30天的交接期。新股东前期投入10万元,开始参与公司的经营。他第一个要接触的人就是财务总监,要看公司详细的财务报表,前面几天磨合的还算可以没有大的问题。可看到每天的经营数据都是亏损,再想到前面几个月的财务报表,顿时心里没了底,已投钱进来想退出已不大可能

经营上开始找原因,想不到的是他把连续亏损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我没给老板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没有协助老板做好决策,连续亏损都不帮老板找解决办法,对我是各种冷嘲热讽。这个时候的老板本来因亏损已经对我有微词,再加上新股东的说辞,对我开始有各种不满,我们的矛盾开始慢慢爆发出来。我有很多的委屈,但没人听我解释,就这样在公司煎熬。

由于要离开,很多工作也没有之前的那么顺畅,不少人不怎么配合,都说人走茶凉,真的是切身体会。原本以为30天的交接期满,我就可以离开,没想到30天后公司没招到新人,不同意我离开,一定要招到新人交接完毕才能离职。向对方解释按照劳动法我只需30天的交接期,对方的回应是你是财务总监,不是一般的员工,没交接完绝对不能离开。

看到对方的态度如此坚决,我当时的想法是好聚好散,也考虑到了我强行离开后没有人接替工作的麻烦,尽管很不情愿,还是留下来继续工作。直到辞职后的第68天,招来了新同事,本以为她会接替我的工作,可对方的说法是她只负责她来之后的工作,老板告诉她之前的工作有点乱不让她管,之前的工作让我负责没做完的要接着做。无奈,只能接着做,终于到了月底,该做的工作都做完了,该交接的工作交接完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离职了,可新股东的意见是作为财务总监没做好财务工作,要对公司的亏损承担连带责任,最后3个月的工资先不发,至于什么时候发给不出时间,听接我职位的财务说拖也要把我的工资拖掉,而且态度坚决,根本不打算付我工资。

没办法,为了要工资,我走上了漫长的劳动仲裁之路,尽管自己很不想。从劳动仲裁受理到开庭3个多月,开庭后对方不到庭做缺席裁决,拿到裁决书是2018年12月25日,对方不执行,又在2019年1月11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今天都没有拿到应得工资。职场就是职场,职场有职场的规则,如果公司赚钱,很多矛盾都不会出现,很多问题都能掩盖,而一旦亏钱,很多问题会很快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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