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税收政策最“猛如虎”?

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税收政策最“猛如虎”

历史朝代中秦朝赋税最重。先秦 《周礼·大宰》有“以九赋敛财贿”的记载。九赋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九种赋税。此外,秦王朝还征收“户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秦汉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所有地主和有田的农民自报所占有土地的数额,规定每顷土地缴纳饲草3石,禾秆2石。

如隐报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惩处。乡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也以隐匿田亩论处。除田赋外,秦王朝还征收包括户赋和口赋在内的人头税。并征用大批劳动力,如服役于郡县的“更卒”,服役于中都官的“正卒”,以及屯戍边境的戍卒。人民赋税徭役负担沉重。秦朝赋税制度:秦汉时期建立了较完备的税收法制和管理制度。

秦代的成文法典称《秦律》,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有《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仓律》、《工律》、《徭律》等。对征税的对象、品目、税率、纳税人、处罚等都有明确规定。如果隐瞒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部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就以“匿田”论处。秦朝的暴政在中国历史上是大名鼎鼎的,税收额度高达三分之二!正是因为沉重的苛捐杂税,迫使百姓全部起来反抗,秦朝短短二世而亡。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中国历史朝代部分朝代的赋税情况:1、汉朝(不超过8%)汉朝初期的赋税承袭秦制。但鉴于秦王朝灭亡的教训,减低了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除田赋外,还另有“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景之治时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

2、魏晋南北朝(不超过7%)这一时期田赋制度的特点是由政府将因长期战乱造成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流民耕种(曹魏行屯田,两晋行占田,北魏行均田)。在此基础上实行田赋制度的改革,废除秦汉以来的田租、口赋制度、推行田租、户调制。3、隋唐(不足7%)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唐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的新均田令,规定丁男(21岁)和18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 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80亩为口分田。

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见租庸调)。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唐朝,赋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开始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4、宋朝(不足7%)宋仍沿袭唐两税法,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符合公平税负原则。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中国古代历朝是如何鼓励生育的  古代赋税减半怎么说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