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上报铁道部批准了将薛城火车站改为枣庄西站。枣庄市交通局向省里争取资金建设了光明大道,以便逐步形成市中区、薛城区相连的带状城市,实现在适时枣庄政治中心西移薛城的规划。1997年枣庄市新的市委领导班子确立,1998年省政府通知各市制定新一轮城市规划。枣庄市制定了两个方案:一是在市中区的老城区西外环路西建新城,也就是现在的东湖周围。

第二方案是在京沪高速公路和铁路以东建设新城,市中、薛城、新城组建中心城。最后有全市五大班子、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市级离退休老同志等170人参加的投票中第二方案以148票通过。但是作为枣庄经济龙头老大的滕州,为什么不在考虑之列呢?很多人纳闷,如果枣庄市中心迁往滕州,滕州经济基础较强,发展起来会更顺畅,枣庄可能变得会更强大。

至于什么原因,小编不得而知,但作为当时的决策者,我想肯定会认真考虑的,抛却地缘因素,我认为主要考虑协调均衡发展,产业结构合理布局,滕州发展本来就不错了,如果再把新城建到那的话,以后的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他五个区的经济也带动不起来。从综合因素考虑,新城处于枣庄的中心地带,发展起来更便于辐射周边,更能带动枣庄经济一起腾飞。

新城是待开发的地块,如果在现在的滕州的基础上发展枣庄中心城,拆迁改造成本也很高。选择现在的新城位置也是在这些方案中较优的方案吧。但万事都不是绝对完美的,有利就有弊,所以只能选择利大于弊的方案。枣庄新城作为枣庄的门户和窗口,也是我们枣庄人的脸面,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下决心,勇大力气来建设她,美化她。中心城是全市365万人民的中心城,不单纯是市中和薛城区的中心城,要调动全市各区市的力量来建设她,只有这样枣庄中心城才会在教短的时间内有所改变和提高。

方案定下来就落实,于是,2000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新城。2001年,开辟了黄河路、武夷山路,接着又开始高新区路网工程的建设,新建了黄山路、庐山路、金沙江路,整个新城路网框架形成。2002年市政府和交通局争取了九千多万资金,使光明大道扩宽为十车道。2004年6月中共枣庄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迁移新城。

截止到现在,新城已经出具规模。刚才说了,有利就有弊,至于好坏,当代人也无法判断,只能看发展,让历史去评说。新城的发展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人口数量偏少,商业繁荣程度不够,房价居高不下等等,需要很长时间去解决,真心希望枣庄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真正成为鲁南中心城市!枣庄新城:这样看有了大城市的样子了环境真心不错: 枣庄新城市区 。

怎么评价滕州市和枣庄市的关系?

滕州市和枣庄市的纷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冷观网上的骂战,无非是两种观点,枣庄人认为滕州再大也是枣庄市的下属地,颇有“是龙给我卧着,是虎给我趴着”之意,反观滕州网友发言,枣庄不仅不能起到龙头带路作用,反而拿其当起了提款机,反复抽取滕州的经济命脉补贴老城,新城和台儿庄。其实冷观枣滕关系,引起两城矛盾冲突的关键点就是滕州的省管县身份。

滕州市的省管县身份不是什么秘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百度,这里仅就此原因分析枣滕关系。对枣庄市来说,滕州完全就是一个外来户,除了刚开始挂到枣庄代管时,枣庄有滕州的全权管辖权,不能否认在财政资金上没少卡滕州的脖子,也捞了不少好处。但后期省委省府察觉后将滕州财政管辖权收归省管,仅留给枣庄行政管辖权,这时便是枣滕矛盾激化的起点。

这时枣庄对滕州的看法,发展他,他是省管县,且财政独立,弄好了要么划归省直管,要么反噬了枣庄,下步是滕管枣也不是不可能。反过来说卡死滕州,短期通过行政手段可以抽取滕州的资源发展自己,下一步滕州回到省管对自己也没有损失。退一步讲就算把滕州经济弄成倒退,滕州撤市划县也好,撤市划区也好,对枣庄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

事业单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行政辅助职能的服务组织,主要存在于科教文卫领域。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与公务员是不同概念。换而言之,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是国家公务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这点是有本质区别的。事业单位按供养方式区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

全额拨款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差额拨款大多是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主要是指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可以忽略不计。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将只有三类,即参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1、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和晋升机制。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执法类机构。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已经全部清理,或收归机关,或改公益,不再允许参公,退出历史舞台。执法类暂时未列入改革,目前绝大多数还保留参公性质。类似的单位主要集中在综合执法机构及各部委办局的二层事业机构,比如市场监管局的综合执法支队、住建局的墙改办、工信局的散装水泥办、人社局的劳动监察支队,等等。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在科教文卫领域都有,比如教育类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体育运动学校等。文化类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卫生健康类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乡镇卫生院;社会保障类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所、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公共安全类的气象局、无线电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中心;社会经济服务类的农机站、环境监测中心、水文监测站、公共资源交易所、土储中心等。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最大的特征是存在一定的收费或经营职责,但主体职能是公益服务。比如普通高中、大学、职业技能学校、电大、医院、少年宫、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报社、电视台、电台等,都是公益二类。总之,要区分体制单位是不是事业机构,最实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称是不是带有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结尾字样,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反之,多数是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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