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苦撑了3个月,好不容易把韩国人熬走了,刚刚松了一口气,没想到3个月以后,韩国人又过来出差,就赖着不走了,联合另一个韩国的领导来整老公,让他去车间干工人。眼瞅着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了,老公只能辞职,辞职前去找相关领导,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领导各种阴险,说我们又没有让你失业,只是给你调整了工作岗位,不接受是你自己的问题。

最后,他们给老公多支付了一个月工资,老公在工作了5、6年之后,又变成了失业人员。这一次失业,韩国人与老公,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起因在于公司各种频繁的部门变动与调整,造成一个饭碗,两个人来争的局面,弱势的一方,只能做炮灰,在韩资企业,韩国人的地位,普遍比中国人高,老公失业也就是情理之中了。4、老公失业这半年,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尽管有了之前的受挫经验,这次淡定了不少,目标也很明确,但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却无比艰难。

43岁,在很多企业看来,都觉得年纪太大了,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40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而且上有老下有小。考虑到孩子马上要外出求学了,也不用再接送了,老公这次就想着多挣点,找个加班的工作也无所谓。可是一圈找下来,有几家也开出了6千多的工资,最多的干了一个多月,都没能干下来。原因是累得受不了,基本一个月无休,每天下班也没有固定的时间点。

也有不少韩资的企业,面试后通知去做生产或仓库管理,但开出的工资,大多差强人意,每天12小时,周休1天,工资也就6000左右,很多还要入职3个月以后才给交保险,好一点的是入职一个月以后,即使交也是按最低基数,给交公积金的公司少之又少,要交也是最低基数,一个月账户只有几百块钱,聊胜于无。我是做财务兼人资工作的,对这方面懂得相对多一点,总体来说,威海的很多企业,还是非常不正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按照相关规定,员工入职当月,就应该为其缴纳保险,并且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来定。

去年开始,社保费改由税务机关代收,目的就是约束企业,缴费工资要与税务系统的应付工资水平相对应,如果二者差异较大,税务系统会预警并对企业进行追查处理。我不知道那些按最低基数缴纳甚至不缴费的公司,是如何规避这一点的,还是胆子够大,后台够硬,即使预警了也可以摆平?2、任何企业,不得拖欠员工工资。这一点相信很多员工也都知道,但很多公司,都规定了工作不满7个工作日不予结算的霸王条款,这还是好的,像我老公遇到的老赖公司,干上一个月不付工资的也不在少数。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注意保留在职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这种情况,劳动仲裁正常都会敦促企业按规定全额支付;但遇到老赖公司也没有办法,劳动仲裁没有权利强制其执行,只能到法院打官司,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有几个人耗得起这个时间与精力?3、每天工作12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在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间的问题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我这些年招工的经验,对于那些外来务工者,他们出门在外,就想多挣点钱,如果严格按照这个规定,即使每月加班36小时,按照1910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那么只能挣到2、千块钱,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其实他们还是希望每天上足12小时,多挣一点钱寄回家,可是即使周休1天,一个月全都如此,一个月下来,工资也不会超过6000,在物价如此高的当下,实在是太低了。

4、很多时候明明是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失去工作岗位,但公司还是各种暗箱操作,拒绝给员工出具证明,办理失业领取失业金,因为这个证明一旦出了,就意味着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失业,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里要说明一点,想领取失业金,必须公司出具证明才能办理,因此员工想要实现这一点很难,都被公司卡在了这一点。这里,也给大家科普一下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世创  晶圆  威海  环球  医疗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