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水利局和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有明显区别的,除了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领导可以调任水利局副局长外,其他一般职员,是不能向水利局机关流动的。简单的举几个例子,乔姓:一个叫前桥,一个叫后桥。水利局既然是行政单位,那么水利局的编制就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只能是公务员或行政工勤,也就是说,水利局的职工不可能是事业身份。

领导不担责任,下属该怎么做?

领导不担责任,下属该怎么做

遇到一个不敢担事的上级,作为下级有苦难言,怎么办?办法有两个:如果你确定自己离不开这个单位,遇到一个不敢担事的上级,有的时候为了不影响上下级关系,只好忍气吞声,被动给他当替罪羊,被动背黑锅。如果你确定自己能够跳槽,离得开这个单位,遇到一个不敢担事的上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利益,不必忍气吞声,主动分清责任,不必给他当替罪羊,不必背黑锅。

俗话说得好:“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忍得一时气,免了百日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一个单位同样如此。《论语•季氏》第十六章中,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总之,遇到一个不敢担事的上级,何去何从,自己要三思而行。

县城里水利局职工是事业单位吗?

县城里水利局职工是事业单位吗

水利局是正儿八经的行政单位,水利局工作人员只能是公务员,怎么可能是事业单位?水利局属于政府工作部门,典型的行政单位,和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一样,都是老牌的行政单位,并且这次机构改革也没有被取消。水利局既然是行政单位,那么水利局的编制就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只能是公务员或行政工勤,也就是说,水利局的职工不可能是事业身份。

当然了,水利局下属有事业单位,比如河道办、水政水资源办、供水办等,这些都是事业单位,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员才是事业身份。虽然这些单位都属于水利局,但是事业单位的人员是不允许到行政单位从事行政职能的。也就是说,水利局和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有明显区别的,除了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领导可以调任水利局副局长外,其他一般职员,是不能向水利局机关流动的。

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了很多,事业单位人员在行政单位工作的情况,也就是出现了混岗人员。由于水利局机关工作繁忙,大多单位都会借调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到机关工作,从事机关事务。这实际上是不允许的,也是违规的,这种情况在基层尤为严重,但却也屡禁不止。总之,水利局属于行政单位,水利局的人员只能是公务员或行政工勤,不可能是事业编。

机构改革中,市县防汛办怎么归属?

机构改革中,市县防汛办怎么归属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原设立在水务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划转到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这在2018年的部委改革和省级党政部门改革中,和今年元至三月份开展的市县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其改革方案和实施的具体步骤都是一样的。将防汛抗旱办公室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包括防汛抗旱在内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有一个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职能统一,权力统一,力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以便在出现水旱灾害过程中,能迅速、及时地调动各方面的人员和物资,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达到救灾减灾目的,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县一级防汛抗旱办公室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模式是机构整体划转,连人带编一起划转到应急管理局。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其人员转隶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机构划转后,连人带编随职能整体划转,改变隶属关系。另一种是部分划转,也就是职能划转后,在水务部门保留一部分技术人员,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能,由水务部门承担一部分技术支撑。

出现后一种人员转隶方式的原因,是部分防汛抗旱工作人员在水务部门执行的是职称工资,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后,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要改管理人员工资,这部分人员不愿意改变隶属关系,地方政府为了妥善安置人员,将这部分人员保留在水务部门,划转到水管站等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保留其原来享受的职称工资待遇。防汛抗旱办公室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后,也将随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随职能重新整合,机构综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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