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第二款明确,“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他认为,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必要完整保存并归档。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如何整理?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如何整理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主要包括监理管理资料,监理工作记录,竣工验收监理资料,其他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在监理工程的过程中做的。监理管理资料包括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大纲主要是在监理投标过程中编制的,主要是针对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构思。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监督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依据,是在监理中标后形成的。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的具体实施计划,也是在监理合同签订的时候形成的。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以监理月报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报告本月监理工作情况,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与施工合同各项目完成的情况。监理日志是监理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量和价值的体现,是工程实施过程中最真实的工作证据。

监理日志主要记载的是监理的工作,从项目实施开始直至监理工作结束。监理工作记录主要包含监理通知,监理抽检记录,不合格处置记录,工程暂停令等。还有就是旁站监理记录主要是开工前的检查,工程工序施工的旁站,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必须旁站的记录。竣工验收监理资料包括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资料,竣工移交证书。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资料是在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形成的。竣工移交证书是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与建设单位共同签订的,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工程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总体评价的技术性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以上这些就是整个监理过程的资料,只要按照这个目录进行整理,编制成册,就是完整的监理资料。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会如何处理?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会如何处理

一、正本保存 副本处置方式不同“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由采购中心存档15年,副本保存1个月后销毁处理。原则上,采购人只保留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副本,投标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得带走投标文件。”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李深河介绍说。“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存档,保存15年,副本1年后销毁。

”山西省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张晓敏表示,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副本公示期结束后交给采购人存档备查。“正本和副本都保存,但分开归档。”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为了缓解采购档案保存的现实压力,该中心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一家社会档案机构保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了解到,这两个采购中心的做法是,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归档保存。“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我们按法律要求保存,副本采购人保存,其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项目无质疑,让供应商带走。”某中央单位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保存了采购项目的全套电子文件,为减轻纸质文件的存档风险,允许未中标供应商带走投标文件。

“站在未中标供应商的角度来说,出于总结得失经验、保守商业秘密等考虑,供应商希望能够退还投标文件。不过,即便采购中心保存了招标采购全流程的电子文档,出现质疑投诉需要追溯查找时,允许带走未中标投标文件可能会存在问题。”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分析道。实践中,各地各单位对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处理方式不同。

那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二、法律已明确 保存期限15年“投标文件应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实践中一般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也属于采购文件,保存的期限至少为15年。”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审计部门往往要求提供未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且逐一核实,档案完整保存总比不完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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