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检察院检察长下一步大概率会晋升到什么职位?

县级检察院检察长的发展方向和县级法院院长类似,不外乎四种出路。一、首先来看县级检察院检察长三定情况检察院是与政府平行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们常说的“一府一委两院”,府指政府,委指监察委,两院即指法院和检察院。检察院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三方面,人事权由上级检察部门掌握,其中检察长在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本级人大选举和任免,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任免;财和物则一般由地方负责保障,今年司法体制改革后法检两院的人财物管理权限逐步上移,包括县级检察长的干部管理权限很多省市自治区都由原来的市委管理,上移至省委管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公示。

在行政级别上,县级检察院检察长是法定副处级,各项待遇比照县级副职对待,不是县领导,但属于县级领导。县级检察院常务副院长明确正科长级,其他副院长一般是副科,少数高配正科。县级法院内设机构一般按股级设置(也就是科员级),部分高配副科。二、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发展方向鉴于岗位的特殊性及过往案例,县级检察院检察长下一步要交流使用大概有四个方向:1、平级交流到其他县区担任检察长。

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使用方式。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地方五个需要异地交流的岗位之一,干满一个任期或者在任期内被交流到其他地区担任检察长已是常态。2、转岗同级政法委书记。县级检察院检察长是同级党委政法委的委员,接受政法委书记领导,条件合适也可以转岗政法委书记,跳出检察口进入地方党政领导序列。不过相对于同为政法委副书记或委员的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转岗政法委书记的概率相对要低一些。

3、调任上级检察部门政治部主任或副检察长。这是最理想的使用。县级检察院检察长是副处级,市检政治部主任或副检察长很多也是副处,从副处岗位调副处岗位级别虽然不变,但毕竟上了台阶,是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某种程度也是一种提拔使用,更准确地说属于进一步使用。到了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个位子,下一步解决正处是水到渠成的事。

同为政法系统,为何政法委、公、检、法、司的机构规格相差较大?

同地区政法系统中的五个单位: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机构三定都是平级单位,没有本质差异。主要区别是几个单位的政治地位、行政权力以及由此衍生的影响力。一、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的机构规格由于信息不对称或不了解,很多人包括体制内的部分人一直都以为政法系统的几个单位存在行政级别方面的差异。很显然这是认识误区。

事实上在机构编制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同一地区、同一层级的政法委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机构规格是一样的。以地级市为例,市委政法委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副厅级(司法局长为正处),这仅仅代表领导个人级别,不意味着这个四个单位就是副厅级机构。实际上在三定中,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和市司法局一样都是正儿八经的正处级架构。

这点从其副职和内设机构的架构就可以分析出来。没错,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四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副厅级领导,如果他们的个人级别代表单位规格,那么以此类推其副职应该都是正处级,内设机构的负责人都是副处级,这是副厅级规格单位的基本架构。而现实是,这四个单位的副职除了常务明确正处外,其余基本上是副处,少数高配正处;内设机构方面,一律按正科规格设置,而不是副处,内设机构架构和其他正处级单位如司法局完全对应,已然证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机构规格。

二、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的主要区别虽然政法委、公检法司五个单位的机构规格一样,但彼此之间在领导个人级别、政治地位、行政权力以及影响力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差别。首先在领导个人级别上,政法委和公安局正职因为都由上一级党政领导兼任,法检两长又是法定的级别高半格,与政法委和公安局正职平级,这四个单位的正职个人级别要比司法局高。

以县区为例,政法委书记由县委常委兼任,公安局局长由副县长兼任,和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一样都是副处级领导,而司法局长则为正科。在这方面,政法委和公安局、两院略占优势。其次在政治地位上,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机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宏观指导公检法司开展工作,书记按惯例都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在本地政法和人事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话语权,因此尽管公安和法检两长与政法委书记平级,现实中他们仍会把政法委书记当领导来对待。

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因为公安局和法检两院有很多工作需要政法委居中协调,少不了政法委书记帮忙站台,另一方面公安局局长和法检两长本身兼任同级政法委的副书记或委员,在政法委员会班子中要接受书记的领导,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尽管实质上政法委书记既免不了公安局长、法检两长,也管不了他们太多的内部事务,但在政治地位上基于工作特性整体上会比前三个超然一些。

单凭“常委部门”这个衔头,就足以盖过公安局和法检两院。公安局和法检两院领导级别高半格尚且“低一头”,更遑论领导级别本不如他们的司法局。毫无疑问,政治地位最高的是政法委,次之应该是法院和检察院。为什么说法检两院地位高于公安局,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机构的独立性。法检两院是“一府两院”中与政府平行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权力,不受政府管制,而公安局只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二是级别的法定性。

法检两长的行政级别是法定规格,而公安局只是因为由上级政府副职兼任局长,级别才高配与法检两长平级,一个法定,一个高配,差距可想而知。在各地地方媒体报道中,涉及领导的报道只要法检两长参加一般都会单独点出,而地方副职兼任的公安局局长则没有这个待遇,从侧面也证明了法检两长的地位。当然,公安局虽然在政治地位上比不上法检两长,但因为其有政府副职的身份,分管司法局、消防和应急等部门,负责安全维稳事务,同时还直接负责公安机关工作,职权与地方经济和百姓民生息息相关,权力和影响力不亚于法检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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