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怎么办理货物出口退税

你是工厂还是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要准备好增值税、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联,然后在网上预申报,打印结果,到国税局退税即可;

怎么办理货物出口退税

2,怎么办理出口退税退税流程是什么

办理出口退税流程是:1、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纳税义务人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2、海关应当审查材料,并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3、返还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怎么办理出口退税退税流程是什么

3,代理出口业务如何办理收汇及退税

出口货物,分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自营出口模式下,由出口企业自行收汇和办理出口退税,那么委托代理模式下该如何办理呢?代理出口有四种业务模式: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买单出口一、委托代理即出口商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公司出口并报关。根据外汇政策,必须由谁报关出口谁收汇,故由代理公司收汇,代理公司结汇后再支付给委托公司(也可以直接支付外币,但强烈建议按人民币结算)。代理公司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委托方(若出口的货物属于取消退税改为征税的,委托方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给代理公司),由委托方自行退税(注意如果是没进出口权的商贸企业委托出口的只能免税或征税)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假自营真代理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并报关的,生产企业把货物开具专用发票给外综企业,由外综企业申请退税并收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生产企业才可以操作,并且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并已经销售给国外客户,与客户约定由外综企业代理出口。实际上,很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时也按这种模式,但都会伪装成是外贸企业的供货商工厂直接与外综企业签订合同并直接开具货物发票给外综企业,来伪装成是生产企业直接委托出口。三、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假自营真代理模式这类模式是通过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但为了退税方便,出口商也把货物专用发票开给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退税并收汇。出口商会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还会签订销售合同,即把代理出口伪装成是出口商把货物内销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以“自营”名义出口退税。该模式在出口退税是不允许的。四、买单出口指出口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卖单公司)的报关单据,并以卖单企业的名义出口报关。卖单公司在无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取得其他企业的报关信息,然后通过虚开货物发票、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购买外汇打入公司账户,来骗取出口退税。这类出口业务出口商不能退税,收汇多是有离岸公司收。非法操作,注意风险!

代理出口业务如何办理收汇及退税

4,出口退税怎么做

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5,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操作是什么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税局受理—审核—复审—核准—人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口之后,出口退税子系统要进行哪些操作? 一、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网上交单操作流程, (一)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 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向税务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其他单据,如:专用税票、核销单等数据暂不通过本系统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单据提交”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底帐数据。 2.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3.用户选择并点击准备提交的数据,使用“选择提交”功能,即可完成向税务局的单据提交任务。 4.用户也可使用“批量提交”功能将相关数据集中提交税务局。 (二)结关信息查询 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本系统向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结关信息查询”功能,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 2.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出该页结关信息列表。 二、出口企业应用数据完成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企业首先将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下载的报关单数据使用电子口岸IC卡解密后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应用处理,形成可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电子申报数据。

6,怎样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手续

第一步,准备以下文件:   1)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批文》和《资格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征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4)退税部门核发的《退税登记证》;   5)退税部门核发的《办税员证》。   第二步,企业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连同办理稽核申请报告报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办理退税稽核备案手续。    出口退税稽核资料   1、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A、必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有实际出口业绩;   B、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产品征税范围的产品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  2、退税凭证2、退税凭证   A、出口货物报关但(出口退税联);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C、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D、外汇核销单;   E、出口发票。   以上单证(正本)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预审通过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稽核单》,办理退税稽核手续。 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程序: 1、领表《出口退税认定表》 2、按要求填写资料; 3、将填好的资料送到税务机关的认定窗口。 二、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 6、纳税人信用等级证;如是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7,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常见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一、常见申报资料1.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2.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原件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二、网上申报流程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后,按以下流程操作:1.明细数据采集明细数据采集提供两种方式:报关单生成明细、免抵退申报明细表采集。方式一:(1)“汇率管理”:在汇率管理界面中点击“新建”按钮,添加币种对应日期的汇率,进行汇率配置。也可跳过该步骤,直接在 “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的“数据检查”后,进行汇率配置。(2)“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若报关单数量多,可批量导入电子口岸的报关单信息,并完成“数据检查”。(3)“报关单生成明细”:勾选报关单信息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自动形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方式二: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新建”按钮,采集明细数据后保存。 2.确认汇总表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汇总表”,确认所属期,填写数据并生成汇总表。 3.退税申报第一步:生成申报数据在系统中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所属期,生成申报电子数据。 第二步:数据自检若需提前查看疑点的,可勾选生成的申报文件,点击“数据自检”,查看“自检情况”。“允许挑过”疑点不影响后续“正式申报”,但需再次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不允许挑过”疑点,系统判定不得申报,请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如需修改明细表的,请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在(1、明细数据采集)修改数据。 “不允许挑过”疑点0条的,方可继续下方操作。 第三步:打印报表勾选申报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选择PDF或EXCEL下载后打印,并在纸质报表上签字、盖章,保留备用。第四步:资料上传点击“资料上传”,将相关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等jpg、jpeg、bmp、png、pdf、doc、docx、xls、xlsx格式文件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 如资料上传不成功,请跳过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正式申报”。并在申报后,通过邮寄、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提交纸质资料。第五步:正式申报勾选申报文件点击“正式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流程信息,直至成功发放。审核失败的,在“审核流程信息”查看失败原因。

8,出口企业怎样能取得出口退税

企业得有进出口权,有核销单。下面的希望能有所帮助。(一)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外贸出口企业退税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核算,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型生产企业,按照“免、抵、退”的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对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我公司财务人员将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贷记“应交税金”,但税务机关在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其列入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我公司出口货物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的规定,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你公司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取得的是消费税退税款,根据规定,对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凡按照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93)财会字第83号),在计算消费税时做了“应收账款”处理的,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应收账款”,也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9,怎样办理外贸出口退税

去拿核销单就行了,凭核销单退税 出口货运程序 一. 海运托运 1. 编制船期表。外运公司按月编印出口船期表,分发给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内列航线、船名及其国籍、抵港日期、截止收单期、预计装船日期和挂港港口名称(即船舶停靠的港口)。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2. 办理托运。外贸公司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即可办理托运。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填写《托运单》并提供全套单证,在截止收单期前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舱的依据。 3. 领取装运凭证。外运公司收到有关单证后,即缮制海运出口托运单,并会同有关船公司安排船只和舱位;然后由船公司据以签发装货单,作为通知船方收货装运的凭证。 4. 装货、装船。外运公司根据船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运进码头,由码头理货公司理货,凭外轮公司签发的装货单 装船。 5. 换取提单。货物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签发"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托运人凭上述收据向有关船公司换取提单。 6. 发出《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即可向国外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如为C&F或FOB合同,由于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 二. 陆运托运 1. 编报车皮计划。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每月向外运公司编报隔月车皮计划,注明去向,并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2. 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车皮的依据。 3. 落实装运车皮。外运公司在收到《托运单》后,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到站等情况,结合车皮计划,与火车站联系,并由火车站据以向上级铁路分局申请车皮。 4. 提货、装车。外运公司根据装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并运至车站货场,车站凭货运单据将货装车。 5. 收取提单。货物装车完毕,由车站司磅员签发货运单,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有条件就地封关的,可由海关监管加封,办妥转关手续。外运公司则凭运单签发承运货物收据,即陆运提单。 6. 发出装车通知。货物装车后,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车通知》,以便买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三. 空运托运 1. 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 2. 安排货舱。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3. 装货、装机。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4. 签发运单。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 5. 发出装运通知。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10,怎样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登记是办理出口退税的第一步。出口企业在征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之后,应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首先,出口企业在获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持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1)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表,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3)提交出口专职或兼职办税员的有关资料,经由主管退税机关考核,发给《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只有在领取了出口退税登记证明之后,才具有办理出口退税的权利和资格。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其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的内容如有变更,或发生改组、分立、合并、撤消等情况,应于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出口企业如更换办税员,亦应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退税申报 由于出口企业的情况不同,出口退税申报的要求也有所差别。一般规定是,台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帐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 出口退税审核 出口退税的审批权原则上集中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也可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参与出口退税的具体审核工作。在上述有权的国家税务局,设立有进出口受税管理处(分局),直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关于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管理问题。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如办证、检查、清算及资料的审核、保管等工作,统一由各地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企业出口退税的退库手续,由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负责办理。 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接到企业退(免)税申报表后,经审核无误,报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批后办理;对于采用“免、抵、退”办法以及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应予办理退税的,经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查后,送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审批核准办理退库。 负责出口退税审核的税务机关在接到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表时,亦必须严格按照出口退税规定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逐级报请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只有在批准后,才可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出口报关单原始单据、进项税额原始单据、出口货物销售帐簿和应交税金帐簿等。 台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上一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审批完毕;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必须在接到有关材料后,30日内办完有关退税手续。 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一)税款退付是在出口退税申报和审批之后,银行依据《收入退还书》将出口退税款从国库退付到出口企业的开户银行帐户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办理退税手续后,如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或转为内销,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交已退(免)的税款。 (二)退税清算。出口企业要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上一年度出口退税的清算,按规定期限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清算表”及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面清查。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清算结束后两个月内,对企业上报清算报表的清算资料进行清算核查,并向出口企业发出《清算情况通知书》说明以下问题: 1、出口企业的性质和清算范围,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销售额,清算后出口企业应退税款、已退税款。 2、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多退、少退、错退的金额。 3、清算处理结果及意见。

11,出口退税如何操作

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项鼓励曾策。具体是看您什么产品啦,大多数都是退17个点的增值税,还有就是看您企业有没有退税的资格。首先退税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一般纳税人(生产型企业或者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票据)2:有实际货物的出口报关3:付有外汇需要商业票据,装箱单,内/外贸合同,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要提供增值税票据 抵扣联贵司是什么种类的货品可以查一下海关编码,可以查到退税率用以确定贵司产品是否享有退税政策。这个是极大的为您节约成本的一项政策。说通俗一点这个不是您买材料的时候要先付17个点出去,是如果您出口的货品享有出口退税的资格,那么国家就会给您钱。用来鼓励您。扬航国际货运公司陈先生,专业代理退税。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简介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正解
老兄,你是做外贸的,这个问题提得有点太低级了吧。难道你现在做外贸都不办理退税的吗?

文章TAG:怎么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怎么  怎么办  办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