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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税怎么申报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环保税怎么申报

2,环保税怎么申报

按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一)一般情况下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二)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受理、涉税信息比对、组织税款入库等职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应税污染物监测管理,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环保税怎么申报

3,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环境保护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征收环境保护税后,环保部门不再征收排污费,只负责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税务机关负责税款的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首次纳税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纳税人可到所在辖区大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缴纳税款。

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4,环保税在哪里申报纳税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税申报流程包括:纳税人在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后,登录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一、登录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纳税人端)点击“税费申报(原纳税申报)。二、纳税人点击“环保税申报”。三、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的,必须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直接进行纳税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5,环境保护税是什么时间申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从4月1日开始正式申报。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6,环境保护税怎么申报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第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十九条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7,小微企业环境税纳税表如何填写

国税总局2018年1月27日发布了2018年第7号公告《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附件1)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环保税来了纳税人如何申报

环保税纳税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纳税的主体如下图所示。排放哪些污染物需要纳税上述的纳税主体如果排放了下列未达标污染物的话,就需要缴纳环保税。计税依据计算依据是根据污染物排放的多少来进行的,具体如下所示。交税标准各种污染物的具体排放量与交税额度的计算标准如下图所示。免税条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不用交税的,如果满足下图所示的情况可以免税。减税条件如果企业或是事业单位等组织,如果满足以下两种条件的任意一种则可以按照对应的标准给予税金的减免。申报纳税方法一般情况下是按月度进行税金的计算,按季度进行缴纳的。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按次数来进行缴纳,具体申报的方法如下。
2018年4月1-18日,是按季申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已经了解了很多环保税知识,如果您是环保税纳税人,您了解如何填列环保税申报表吗?您知道自己应该填写a表还是b表吗?不知道没关系,小编现在就手把手教你怎么做!首次环保税申报表的填列,大致归纳为四种情形。情形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采用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即: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且按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及其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其附表。情形二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方法抽样测算或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表头信息(不填写明细信息),无需填列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情形三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景且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分别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及其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其附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情形四需按次申报(简易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直接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简易申报);无需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9,环境保护税申请要注意什么

不是所有单位都要缴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会产生应税污染物。比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会产生水污染物,医院会产生医疗废物。一般来说,食品饮料生产企业都会设置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又与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排污管线相联通,再由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作净化处理。而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般都是由依法成立的处理医疗垃圾的专业公司上门收购,再由医疗垃圾处理公司作具体的无公害处理《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因此,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上文所述的两类企业,把产生的应税污染物不直接向环境排放,而由其他专业公司接收处理,则不需要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污水处理企业应分情况缴税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认为,只要排放的污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就不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只有排放的污水没有达到标准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只对域内的机关单位、居民和餐饮业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加以处理的,可以免缴环境保护税,既处理生活污水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无法享受税收免征优惠。其实,这些理解并不正确。《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从上述规定可知,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排放的应税水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才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否则应征收环境保护税。既为区域内的社会公众处理生活污水同时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企业,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同样可以享受免征优惠;只有那些专门在工业聚集区域内处理工业污水的场所,才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征收环境保护税。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排污企业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也要注意不同的纳税申报要求。将污水通过排污管线排到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企业,不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过程中不需要参与信息采集和申报。将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交由合规处置单位处理的企业,属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要参与固体废物的信息采集和纳税申报。如果产生量与处置量相等的情况下,企业的实缴额为0,则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每个排污口单独计算税额一些规模较大的排污企业,会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因此,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的企业,应当对每个排污口分别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计算税额,而不能合计计算税额。产生工业噪声才缴税《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应税污染物有4个税目,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噪声只规定了工业噪声一种。除了工业噪声,还有来自建筑工地的噪声,来自交通的噪声等,这些噪声也给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较大,如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不同,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目前只有工业噪声被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其他方面的噪声暂未纳入。

10,环保税B类表污水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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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或适用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以及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填报本表。表内带*的为必填项;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无需填写第1、5、6、7、8栏。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月”、“2月”、“3月”。3.第2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4.第3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水污染物是“pH值”时,根据实测pH值对应填写“pH值(0-1,13-14)”、“pH值(1-2,12-13)”、“pH值(2-3,11-12)”、“pH值(3-4,10-11)”、“pH值(4-5,9-10)”、“pH值(5-6)”;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按照表中“类型”填写,如“禽畜养殖场(牛)”、“禽畜养殖场(猪)”、“小型企业”等。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填写。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污染物名称填写。5.第4栏“特征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填写,如“牛”、“猪”、“鸡”、“床”等。6.第5栏“单位”:填写“特征指标”的具体单位,如“头”、“羽”、“张”、“吨”等。7.第6栏“特征指标数量”:填写“特征指标”的数量,若“特征指标”是“牛”的,填写具体头数,如“500”。8.第7栏“特征系数”:填写参与污染当量数计算的系数项。9.第8栏“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中污染当量值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特征值填写。10.第9栏“计税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计算的,“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污染当量值”。采用特征系数计算的,“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系数”÷“污染当量值”。采用特征值计算的,“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值”。11.第10栏“单位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填写。12.填表举例1:某存栏量500头牛的禽畜养殖业纳税人,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水污染物”,“污染物名称”栏应填写“禽畜养殖场(牛)”,“特征指标”栏应填写“牛”,“单位”栏应填写“头”,“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500”,“特征系数”栏不填写,“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牛的污染当量值“0.1”,“计税依据”栏=“特征指标数量”÷“污染当量值”=500÷0.1=5000。13.填表举例2:某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中规定住宿业纳税人按照3特征值/每床位·每月核定计算“污水”的环境保护税,若某住宿业纳税人有100张床位,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水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应填写“污水”,“特征指标”栏应填写“床位”,“单位”栏应填写“床”,“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100”,“特征系数”栏不填写,“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特征值“3”,“计税依据”栏=“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值”=100×3=300。14.填表举例3:某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中规定建筑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的特征系数为“1.2千克/(平方米·月)”,若某建筑施工单位某月施工面积为10000平方米,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大气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特征指标”栏应填写“月施工面积”,“单位”栏应填写“平方米”,“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10000”,“特征系数”栏应填写“1.2”,“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值“4”,“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系数”÷“污染当量值”=10000×1.2÷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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