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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发票重复开了开票系统里怎么处理啊

没跨月可以在系统里直接作废其中一份,如果跨月了就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就行了。

税务发票重复开了开票系统里怎么处理啊

2,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重复加盖。否则造成发票不能使用。应该及时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怎么办

3,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重复加盖。否则造成发票不能使用。应该及时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怎么办

4,我开的是增值发票盖章的时候有一角落没盖出来我再盖了一个有

再在空白地方盖一个就是了,和发票接收单位商量一下,这个不影响认证的。
第一次没盖好就到旁边重盖一个不能重叠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怎么办

法律分析:普通发票里盖发票专用章盖2次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即第一次模糊了再盖第二次,这是一种正常的盖章更正方法。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章盖重叠了怎么办影响认证抵扣吗

不会,只要密码区清楚就可以了,但以后要避免这种情况,规范嘛
盖清不清楚或盖得没有整齐都没有多大的关系,只要密码区那四栏看得清楚的就行,但最好以后看到这种发票也可以让对方重新盖一下新章或重开一张,以便国税查。。。。
认证是不影响,但是人工比对的时候可能会不给予抵扣,因为这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份发票不是规范的)
只要没有压上字,认证能通过就可以,盖章时要盖在下方空白处。如果这张没认证通过,就携带其它联次去认证。
不影响抵扣
再其他地方再盖个清楚地就行了,只要开票信息无误就不影响抵扣。

7,重复盖章的发票能用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发票盖章确实是小事,但是也算是会计基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部已经明确通知所有业务人员,按照通知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减少税务审核的风险。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8,增值税专用发票印证重复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印章重复了,如果还清楚是没有关系的。看不清了重新开具盖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因此,如重复认证需要查明原因或根据税局通知进行处理,一般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处理,如企业账务中没有进行重复抵扣,企业账务则一般不需要进行处理。

9,同一张发票重复认证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因此,如重复认证需要查明原因或根据税局通知进行处理,一般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处理,如企业账务中没有进行重复抵扣,企业账务则一般不需要进行处理
第二张显示说已经认证,但是系统只认第一张的。系统计数器报告31张是说明总共认证了31张,实际认证金额要除掉重复认证的那一份的。这个没有关系的,不存在多缴税金问题,你按30张的金额抵扣就可以。因为是进项发票认证如果让你多抵扣那你是少缴税喽。

10,发票章不清楚盖了两次

普通发票里盖发票专用章盖2次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即第一次模糊了再盖第二次,这是一种正常的盖章更正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扩展资料公告指出,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专用章
不可以盖两次需重新开具,现在税务规定专用发票章只允许盖一次.

11,发票章盖错可以重新敲吗

把开出的发票的方法所有联都拿回来,未开具的发票都作废处理,然后到税局核销再重新购买发票。建议以后先开票后盖章!有问题可以百度HI我,百度号为QQ号!
如果对方单位可以销账,就算了。如果别人找回来,你就作废重开完了。
什么跟什么啊,你说清楚啊,一个会计连业务都表达不清楚,怪不得出这种岔子,先表明,你开的是什么票,增普啊还是增专啊,服务业还是地税啊什么的,就说100多发票,急疯了?上面说的有点刻薄,但是会计能粗心大意的嘛,点错咯小数点,你都不一定能担得起。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必须和主管的税务机关联系,考核是肯定的,被批是肯定的,但是你要会来事,这你懂吧。和他们商量一下,写个材料上报省里,就可以作废了。如果不是当月的增值专业,也是这么办,但是要难得多。如果要是其他的不重要的,只是单纯发票类的票据,也可以打电话给税务主管机关,就是卖发票的那里,好好说,会有办法。 话说回来哈,如果不是正式的国家管理的专用发票,就比如说不是增专增普或是地税某一行业需要缴销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购货方做账也不是问题,最是问题的是查账,你知道税务局查账的,呵呵,查出来,这可是好一顿大餐啊。还有审计。 总而言之,打电话主动和主管机关联系才是王道。。。什么销账,什么重开的,太草率,事情要分情况的。不过能帮助解决就是好心人。值得肯定. 赶紧给分吧。。。
1、如果发现客户给你的发 票上盖错了章,可以与客户协商退回去,叫他重新开一张,这不会影响到客户那边的税额。  2、同样的,如果是给客户的发 票上盖错了章,可以把盖错章的那张发 票在系统上作废掉,重新开具一张给客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 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 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 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 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 票专用章。  因此,贵单位所述情况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 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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