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公务员究竟怎么样?

税务并不像内部的人说得那么差,也不像外部的人想象得那么好,好几个发小毕业后都进了这个部门,对这个部门还是非常了解的,特点有这么几个:一是管理规范严格。内部的管理极其严格,一些表面上的东西看起来十分规范漂亮,宣传搞得好,形象包装得好,给人高大上的感觉。监督管理的部门非常多,远远超过在一线从事税务业务的人,一个人干活,好几个人盯着,各种检查督查考核,让人想犯错误都不容易。

二是干部素质非常高。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是通过国考考进去的公务员,经历了残酷竞争,综合素质往往比较高,很多部门都对税务部门的干部非常青睐,能吃苦,能干活,要求低,性价比非常高,每年都向地方两办、组织、纪检等部门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是优秀干部的重要培养和输送基地。三是不需要操心晋升的问题。税务部门晋升的问题不用担心,只要好好干活,到了一定年龄,晋升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你足够优秀,组织肯定会看在眼里,让你在不到40岁解决实职副科,如果运气特别好,能力特别强,还有贵人相助,还有可能解决正科。

如果自身能力一般,那也没关系,等到了三十七八岁,当个四级主任科员还是可以的,绝不会出现当一辈子科员的情况。如果表现好,退休之前弄个二级主任科员都不是没可能的。四是工作环境比较舒适。办公条件高大上,窗明几净,不像一些单位办公楼看上去破破烂烂的。信息化建设走在前列,各种系统几十个,一张A4纸记录账号都记不完。

省政法委事业编好,还是市税务局公务员好?

省委政法委的事业编绝对没有市税务局的公务员好,这是必然的,因为身份决定了个人的发展前途和工资收入。市税务局的公务员才是首选。政法委是个很有意思的部门。省委政法委名义上是省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但实则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国安厅的人财物并无领导权和管理权。按照“三定规定”,省委政法委只是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而不是领导管理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主要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能,既管不到政法单位的干部,也管不了政法单位的财物,更不能干涉政法单位个案的具体办理,其权威性和影响力都很有限,只是名气比较好听而已,属于地位重要但实权不大的部门。

而省委政法委的事业编就更不用说了,其直属或下属事业单位至多为正处级规格,其事业编人员想要在退休前解决处级待遇也是非常之难,基本上没有太大发展空间。想要提任副处实职后调任政法委机关任职,更是障碍和阻力重重,现实中极为少见。从工资待遇来看,省委政法委的事业编与公务员差距较大,既无车补、绩效考核奖等,也不能享受每月1200元的政法委工作津贴,工资收入比省直单位同级别公务员要低不少。

在这次机构改革后,国税和地税合并,市税务局都是由省税务局垂直管理,其公务员拿的都是省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省市税务局相同级别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差不大。因此,市税务局公务员每月的工资收入必定比省委政法委同级别事业编人员要高一些。市税务局是实权要害部门,手握征税收税大权,跟企业和老百姓打交道多,找上门来寻求支持者众多,社会地位不低,影响力更大,是难得的好单位。

此外,就发展空间来说,市税务局虽然机构规格低,也正是正处级机构(副省级城市为正局级),但其人财物由省税务局垂直管理,上下级人员交流频繁,优秀的年轻干部有很多机会调入省税务局工作,其仕途发展比起省委政法委事业编人员确实要有利得多。综上所述,无论是发展空间、手握实权,还是工资待遇,市税务局公务员都要压过省委政法委的事业编人员一头,该如何选择已经一目了然。

外地的公务员(税务局)好,还是本地的事业编(乡镇计生中心)好?

你好,作为税务人士,先上结论:如果仅讨论单位,毫无疑问是税务局更好。乡镇计生办中心,仅仅是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不光级别低(不入公务员法的股级),而且工作由乡镇统筹安排,考进去后不一定分配在计生中心。另外,乡镇处于基层一线,“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所有部门的工作都要由乡镇落实,工作量非常庞大。另外,创建卫生城市、调研、拆迁、环保、维稳、村居选举等各项事情仿佛一座座大山,压得乡镇喘不过气来,“白加黑、5 2”是常态。

我见过不少乡镇干部,周末经常无法休息,一年休假就寥寥几天。另外,事业单位还有一个缺陷就是晋升渠道狭窄,尤其是股级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上升空间。走管理岗的路线,顶天就是个股级干部;走技术岗的路线,基层单位没有高级职称,涨不了工资。再一点,乡镇每年的干部流失情况非常严重。我见过太多的乡镇事业编干部,要么考公,要么找关系调离,用尽各种神通逃离乡镇。

如果是好的单位,怎么可能会这样?税务局就不一样,是很多人削破脑袋也要进入的单位,我们局就有是不少乡镇事业干部考进来的。当然,税务局也有各种缺点,不过比乡镇还是好很多的。最后一点,乡镇的级别是固定的,只有科级;而税务局的级别你没讲,如果是省级或者市级,先天的平台就高上一截,发展空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就算是县级的税务局,哪怕分到税务所去,由于不受地方政府管辖,乱七八糟的杂事也少很多。

因此,如果仅仅是税务局跟乡镇计生中心比较,毫无疑问,更推荐行政编的税务局公务员。但是,考虑地区之后,稍微复杂一点。你谈到乡镇是本地的,税务局是外地的,如果你是女生,家里很不希望你去外地,那么,就选择本地乡镇的计生中心吧。另外,如果税务局处于偏远地区,经济条件落后,又离家很远,其性价比就不高了。但是,如果税务局在大城市,毫无疑问要去税务局。

刚拿到房产证发现契税发票上的房屋价格和购房合同上的房屋总价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不一致是正常的,一致反而不正常。我看不少回答都说错了,所以在此强调一下,契税发票上的房屋价格和购房合同上的房屋总价不一样是正常的,一样了反而不正常。1、契税的计征依据为不含增值税金额,而购房合同金额一般是含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这话啥意思呢,咱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张三买了一套住房,合同成交价格为109万元。这里的成交价格是含增值税的,所以,在交契税时,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征契税的价格1090000.00/(1 增值税率9%)=1000000.00(元)。假设张三适用契税按3%减半征收政策,则应交契税=1000000.00*3%/2=1500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张三房产合同成交金额为109万元,但在计征契税时,需要扣除增值税9万元,所以,以100万元为计征依据。这是国家政策的规定,并不是一些人说的什么阴阳合同之类的。假设张三买的是2016年5月1日之前的房地产老项目的房产呢?计税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把增值税率9%变成5%就行了。怎么区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和增值税呢?开发商开给客户的不动产销售发票上面很清楚,发票上面有“金额”栏和“税额“栏,“金额”栏里的金额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以此金额作为契税的计征依据。

2、购房合同上的房产面积与测绘面积有差异。在房产预售阶段,房屋还没有测绘,所以当时销售的面积只能预测的面积,并按预测面积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与最终测绘结果往往会有差异。在房产竣工测绘工作完成后,开发商会按房产实际测绘面积与客户进行房款结算,多退少补。开发商最终提供给业主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是按实际房款金额开具的,因此,与购房合同上的金额也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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