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的女子偶然在一次给看守所的弟弟送钱的时候,忘带身份证后才发现自己在警方档案信息系统里面显示“原在押人员”,随着深入的查询,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情的时候背负上了“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

山东邹城女子莫名背上“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希望能早日还其清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你怎么看?

山东邹城女子莫名背上“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希望能早日还其清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你怎么看

山东邹城的女子偶然在一次给看守所的弟弟送钱的时候,忘带身份证后才发现自己在警方档案信息系统里面显示“原在押人员”,随着深入的查询,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情的时候背负上了“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张女士被“犯罪”可能是其信息在不经意间泄漏的,获取人很有可能是她认识的人。张女士在得知自己背负犯罪记录的时候,去派出所查询的时候,在卷宗里面发现一张户籍信息,名字是她的名字,但是母亲名字错了两个字,弟弟名字多一个字。

这很明显,有人利用张女士的身份信息,做了一个假的户口薄,而且还不是胡乱编造,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加工的,说明这个人肯定是看过真正的户籍信息,也就是说对方很有可能接触过她的户口本,但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接触到的,除非她中间遗失过,但是这种几率很小,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向她借用过户口薄,而只有自己认识的人而且还是比较熟的人才会借。

张女士被“犯罪”解决的关键就是找到这个冒名顶替的人,如果能找到这个人,一切都能真相大白。张女士在查询的过程当中,这个冒用其身份信息的人,显示在2006年因卖淫被行政拘留5日的违法记录;2007年“张伟华”在邹城市南关房家窑出租屋内盗窃李姗2100元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如果说张女士不是那个有案底的人,那么真正的那个人在两次的违法记录中,除了身份信息以外,应该还有其他的记录,比如说在入狱时候的照相,接触过的办案人员以及其他等等,都可以去调查,不可能找不到这个人,如果能够找到的话,那么就可以知道究竟谁是“假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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