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年度药品总用量的一定比例(50%一8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完成合同用量。剩余用量,医疗机构仍可按规定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上海市如何做药品带量采购?

上海市如何做药品带量采购

一是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在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年度药品总用量的一定比例(50%一8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剩余用量,医疗机构仍可按规定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二是招采合一,保证使用。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完成合同用量。

三是确保质量,保障供应。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建立对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生产企业自主选定经营企业,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四是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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