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屡遭处罚。这不是支付宝第一次被处罚了。如果记录无误,这是支付宝第三次被国家相关机构处罚。不过,这已经是支付宝第三次被处罚了,距离上一次处罚刚刚过去几个月。最新消息,支付宝近日因涉嫌违规被央行下属单位杭州支行处罚,共计18万元。

支付宝被罚,到底怎么一回事?

根据最新消息称,支付宝近日被央行下属单位杭州支行,以涉嫌违规行为被处罚,总计18万元。小编经过多方了解,终于搞清楚了,原来杭州支行罗列出支付宝三宗大罪,分别为: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一、客户权益就是大家在使用支付宝方面,支付宝对用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保障不充分。二、产品宣传在视频宣传及支付宝官方微博等宣传中,使用引起大家误解的宣传,

同时,用户对支付宝的投诉事件中,许多投诉统计不充分,导致对外公布的投诉数据不真实。三、个人信息支付宝对用户信息使用不合规,对用户信息保护不足,通过以上三大方面,央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处罚三万元。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支付宝在产品宣传方面处罚十万元,对个人信息保护处罚五万元,三项处罚合计18万元,并分别给予警告,

如何看待支付宝因多项违规,被判处罚18万元这件事?

支付宝毫无争议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但也因此被央行“严防死守”,稍有差池,就可能遭受处罚。支付宝因7项违规被罚今天(4月8日)下午,经多方媒体披露,支付宝近日又“吃”了一张18万的行政处罚单,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法相关规定,支付宝处以罚款18万。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央行认为支付宝在客户权益、产品宣传和个人信息保护三方面违规:一是客户权益方面:(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二是产品宣传方面:(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三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据了解,上述决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作出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央行方面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处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支付宝已经屡遭处罚这不是支付宝第一次遭受处罚,如果记录没有出错的话,这已经是支付宝第三次被国家相关机构处罚。

2017年5月10日,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7年4月21日,这是支付宝领到的来自监管部门的第一张罚单。不过,当时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给了腾讯财付通支付同样的处罚,外界解读为,是对双寡头的一次敲打。时间到了2018年2月,据中国外汇披露,支付宝又因违法外汇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60万元,

从上述公布的公告可以看到,支付宝违规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二是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处罚依据是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和第一项,同样的财付通也被处罚,原因有两个,“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做备案”。但这次已经是支付宝第三次被处罚,距离上次处罚仅仅过去几个月而已,

虽然这笔罚款对于支付宝和背后的巨头来说可能微不足道,但背后监管部门释放的强烈信号却不得不引起更多关注。刑罚更加多样化。如果对比几份处罚公告,你可能会发现,这份处罚涉及主营业务的支付环节并不多,主要侧重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也说明,作为金融支付平台,支付宝在支付过程中并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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