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古代很多朝代的法律都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但是在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制还是流于形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普遍承认一夫一妻制和纳妾制在外。如今女性强势,一夫一妻制是罪魁祸首。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一夫一妻制的描述也有失偏颇。少数国家允许同性一夫一妻制。

什么现代人类要实行一夫一妻制?

我从社会的进化来谈谈。原始社会,为了生存,一般都是一母多公式交配,母的负责繁殖后代,公的们负责保护采食。代代相传,发展成族群。那时候是母系时代一妻多夫制。这一妻多夫制发展几代后发现母的太多,就开始出现一妻一夫或两夫,可又几代过后,随着人口的曾加,地方不够用,就迁移别处。这一迁移就需要公的努力抢地盘,这时候家族的幸旺完全靠男丁们,以男丁为主,父系社会就产生了。

父系社会产生后,也是繁殖的高峰时期,男丁生性好抢占。一夫多妻的现象出现了。一致到清朝来。但是不管是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不是人人都是多妻或多夫。这要看能力大小。能力强的多几个,能力差的少几个或没有。就是一弱肉强食的的代。奴隶社会就是这样产生的。解放后,老毛改变了社会体系,从奴隶社会进化到社会主义社会,男女平等原则,即然是平等,肯定是一夫一妻制,不管能力大小,都是一样。

为什么欧洲人能发明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却没有发明一夫一妻制?

本人认为应该是“一夫一妻制与纳妾制并存”,原因有二:一是妻妾地位相差悬殊。妻为“取”,妾为“纳”,取妻之财为“聘礼”,纳妾之财为“买妾之资”。“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得僭越,即“毋为妾为妻”。由此来看,“一夫多妻制”的描述存在偏颇。

二是很多朝代的律法都确认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如《唐律·户婚律》中就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但却没有禁止纳妾的法律规定,而是对社会上层根据社会等级的不同而确定了不同的纳妾数量,对社会下层处于承祀继世需要的纳妾表示支持和默许。

由此来看,“一夫一妻制”的描述也显偏颇。而“一夫一妻多妾制”中的“多妾”也不是“一夫一妻制”前提下的必然,“一夫一妻多妾制”中的“妾”的数量未必就是“多”,就中国古代纳妾的情况看,纳妾的数量的多少关键还是取决于身份、地位及经济实力。虽然中国古代社会诸多王朝的法律都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但在中国古代社会“一夫一妻制”也还是流于形式,实际生活中却是一夫一妻制外纳妾制被普遍承认。

一夫一妻制起源于哪里?一夫一妻制有多少年的历史?

感谢邀请。一夫一妻制起源于哪里?起源于人类几乎所有的早期文明。一夫一妻制有多少年的历史?至少有几千年的历史,应该在新石器时代逐渐形成。研究婚姻制度,有两部很重要的著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综合这两部著作的观点,人类的婚姻制度大体经历了如下阶段——杂交的原始状态,这个阶段没有婚姻规则;血缘婚,或者叫族内婚;群婚;对偶婚,基本过渡到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婚姻,一夫多妻制同时存在。

血缘婚、群婚和对偶婚,存在于原始公社时期。一夫一妻制婚姻,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即父系家庭公社时期;随着家庭公社内部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最终确立。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恩格斯)这两部著作,是以大量考古,以及美洲、澳洲等原始部落的现状研究为基础的。至今,其权威性未受到实质性的挑战。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距今6000-5000年的红山文化墓葬证明当时已经形成了一夫一妻制。距今5300-4500年的良渚文化也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殷墟考古证据表明,当时一夫一妻制相当稳定。从表现形式上看,婚姻是男女生理上的结合;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男女社会组合。至于结婚的动机,主要不是为了满足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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