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项目需要进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陕西建造师网站,登录“二级建造师系统”,网上申请变更 ,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网上点击同意后,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 上报,如果变更单位是市级企业,变更申请表需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打印证书、更 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三、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 、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 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注:变更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字,且非本人办理变更的,需代办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在项目需要进行招标的时候

什么项目需要进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2,建筑市场信用怎么管理

弯道超车?基于工程保险,搭建建设工程领域的信用体系-工保网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包括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顶层设计,也包括对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系统运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作出了政策指引。与此同时,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为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发展契机。本文将梳理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并以此探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工程保险发展的关系。1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保险机制对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两方面。保险辅助信用信息采集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息。保险天然具备的大数据特征首先能够在信用信息采集上施展拳脚:保险作为风险经营主体,一方面投保人的资信情况是保前风险评估的重要对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专业荣誉、财务情况和历史损失记录等信用信息也是重要辅助数据;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对每项工程的建设情况及每个投保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因此承保过程中的保单维持数据、核保理赔数据乃至风险管理数据,同样能够辅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收集。在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可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实行动态监控,从而降低风险概率、减少建设损失。保险丰富信用信息应用结合信用评价与市场机制,保险能够通过市场抓手对建设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主体起到激励与制约作用:政策来看,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提出要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将信用评价与保险费率挂钩确能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建筑信用体系与保险信用体系,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体系还可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等相关力量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也有助于建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利用信息披露、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2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险发展相辅相成在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之外,也应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控信息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此举将有利于信息双向互通、行业信用体系交叉升级。首先,工程保险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通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降低费率、简化承保和理赔程序,而对提供虚假投保资料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工程保险能够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强化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其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工程保险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保单的核验,继而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建立建筑企业动态资信数据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经营与社会治理。有鉴于此,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首先应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黑名单”标准和条件,进行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其次,应在规范信用采集、信用咨询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搭建信用信息体系。最后,还应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信用体系进行信息共享,最终形成各方共享的信用体系平台。不难发现,保险业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主体,其应用还能够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有将保险信用体系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筑市场才能够加速迈进信用时代。
弯道超车?基于工程保险,搭建建设工程领域的信用体系-工保网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包括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顶层设计,也包括对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系统运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作出了政策指引。与此同时,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为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发展契机。本文将梳理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并以此探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工程保险发展的关系。1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保险机制对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两方面。保险辅助信用信息采集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息。保险天然具备的大数据特征首先能够在信用信息采集上施展拳脚:保险作为风险经营主体,一方面投保人的资信情况是保前风险评估的重要对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专业荣誉、财务情况和历史损失记录等信用信息也是重要辅助数据;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对每项工程的建设情况及每个投保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因此承保过程中的保单维持数据、核保理赔数据乃至风险管理数据,同样能够辅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收集。在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可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实行动态监控,从而降低风险概率、减少建设损失。保险丰富信用信息应用结合信用评价与市场机制,保险能够通过市场抓手对建设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主体起到激励与制约作用:政策来看,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提出要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将信用评价与保险费率挂钩确能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建筑信用体系与保险信用体系,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体系还可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等相关力量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也有助于建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利用信息披露、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2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险发展相辅相成在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之外,也应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控信息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此举将有利于信息双向互通、行业信用体系交叉升级。首先,工程保险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通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降低费率、简化承保和理赔程序,而对提供虚假投保资料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工程保险能够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强化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其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工程保险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保单的核验,继而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建立建筑企业动态资信数据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经营与社会治理。有鉴于此,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首先应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黑名单”标准和条件,进行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其次,应在规范信用采集、信用咨询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搭建信用信息体系。最后,还应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信用体系进行信息共享,最终形成各方共享的信用体系平台。不难发现,保险业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主体,其应用还能够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有将保险信用体系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筑市场才能够加速迈进信用时代。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信息共享平台日趋成熟,住建部逐渐放宽建企资质核查监管在建筑行业内,建企的企业资质十分重要,想要承接工程项目,先要跨过“企业资质”这道门槛。然而在当下的建筑市场中,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水准的建企常以各类资质证明造假、挂靠等非法手段,获取承接项目的资格,堂而皇之的扰乱建筑市场。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方面以严格的审批制度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数据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四库一平台”与“全国社保网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信息平台,随着两大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建企各项资质核查能力的逐渐提高,国家正有意识的将建企各项资质审核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管。1“四库一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监管机制“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功能,四库实现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建企资质审核中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可以通过与企业数据库实时互联进行查询比对,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相关信息采集困难、重复录入、真实性核查困难、项目数据缺失等问题,解决长期扰乱建筑市场的建企资质造假问题。“四库一平台”从启动建设到更新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政策推进阶段:2007年11月15日住建部下发文件《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文件对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平台的运行和信息发布工作和责任落实做了初步的规范。2014年7月25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2014年12月8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2016年2月26日全国31个省级一体化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6年11月30日逐渐完善升级后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在对建筑业的相关规范管理与长效监督中,“四库一平台”已突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全国社保联网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一旦平台之间完成对接,信息实现共享,“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信息监管机制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显著。2社保联网有效解决“挂证”现象长期以来,建筑市场各类挂证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挂证人员克星的社保联网一直被相关部门寄予厚望。通过联网后的社保平台,相关部门可以有效核查人员的注册信息、社保缴纳单位等证明材料,从而杜绝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或一人多证一证,在同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现象。为早日实现社保全国联网,国家自2015年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速度:1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系统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22017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32018年7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企业社保缴纳情况联网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推进社保联网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联网查询对接,计划2018年7月完成。4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联网。//////////2018年河南郑州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相关部门率先使用社保管理平台核查考生社保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率不足20%,多数人倒在了社保审核这一关上。由此可见,社保平台联网后对相关资质审查的信息核查作用有多么明显。尤其对于“挂证”问题,通过社保平台信息比对,可以轻易查出相关违规操作。3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依据国务院规划,未来各大信息平台将实现彼此对接,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势必对企业与个人带来巨大的影响。对于挂证者个人随着四库一平台逐渐完善、社保实现全国联网,个人挂证者将再难实现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所有注册信息都将在信息平台共享查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挂证企业毫无疑问,随着“挂证”现象的终结,建企为维护企业资质必将花费更大的成本培养人才,但同样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专业人才过去,由于“挂证”现象普遍,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与尊重。但随着信息平台核查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的含金量也相对突显出来,未来势必成为各大建企的争抢对象。对于建设工程由于四库一平台与社保全国联网封堵住了各类资质造假、挂证的入口,建企不得不提供真实数据、材料、资质投标,这在客观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使建筑市场更加透明化。各类建企资质审核不再要求社保证明绝非代表“挂证春天”的到来,反而代表着国家对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遏制“挂证”“资质造假”等问题能力的充分信心。目前,随着社保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发展日趋成熟,国家对于建企各类资质审核的重心正逐渐由事前审核转移至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弯道超车?基于工程保险,搭建建设工程领域的信用体系-工保网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包括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顶层设计,也包括对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系统运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作出了政策指引。与此同时,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为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发展契机。本文将梳理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并以此探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工程保险发展的关系。1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保险机制对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两方面。保险辅助信用信息采集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息。保险天然具备的大数据特征首先能够在信用信息采集上施展拳脚:保险作为风险经营主体,一方面投保人的资信情况是保前风险评估的重要对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专业荣誉、财务情况和历史损失记录等信用信息也是重要辅助数据;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对每项工程的建设情况及每个投保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因此承保过程中的保单维持数据、核保理赔数据乃至风险管理数据,同样能够辅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收集。在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可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实行动态监控,从而降低风险概率、减少建设损失。保险丰富信用信息应用结合信用评价与市场机制,保险能够通过市场抓手对建设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主体起到激励与制约作用:政策来看,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提出要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将信用评价与保险费率挂钩确能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建筑信用体系与保险信用体系,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体系还可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等相关力量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也有助于建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利用信息披露、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2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险发展相辅相成在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之外,也应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控信息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此举将有利于信息双向互通、行业信用体系交叉升级。首先,工程保险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通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降低费率、简化承保和理赔程序,而对提供虚假投保资料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工程保险能够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强化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其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工程保险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保单的核验,继而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建立建筑企业动态资信数据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经营与社会治理。有鉴于此,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首先应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黑名单”标准和条件,进行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其次,应在规范信用采集、信用咨询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搭建信用信息体系。最后,还应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信用体系进行信息共享,最终形成各方共享的信用体系平台。不难发现,保险业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主体,其应用还能够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有将保险信用体系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筑市场才能够加速迈进信用时代。

建筑市场信用怎么管理


文章TAG: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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