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卡最严新规12月1日起实施,这几条将影响

展开全部 12月1日起执行的银行新规 新规一:12月1日起,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借记卡 新规二:ATM转账24小时内可以撤销 新规三: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 新规四:微信、支付宝等要限制转账笔数 新规五:6个月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新规六:同一手机号对应同一身份证 新规七:买卖账户、假冒开户将面临重罚

银行新政策,银行卡最严新规12月1日起实施,这几条将影响我

2,现在的银行都有那些政策

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或政府的相关决策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其放贷支持的主要是商业性银行在初始阶段不愿意进入或涉及不到的领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瓶颈”行业和国家需要优先扶持领域,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这些领域的贷款量占其总量的91%。进出口银行则致力于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农发行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拨付,专司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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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月1日银行新规 哪些政策将会调整

一系列新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其中,民众最关心的莫过于银行新规的相关政策调整,毕竟可这是关乎每个人的钱袋子。 新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ATM转账24小时内可以撤销 目前,银行普遍提供转账实时到账服务,但也为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转移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通知》要求从12月1日起,不管是在柜面办理转账还是在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都有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可以选择。 2. 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借记卡 《通知》规定,从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3.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 为方便个人异地生活需要,自9月30日起,央行要求3个月内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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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安华:银监会拨备新规的意图在于推动处置不良贷款_

将拨备新规简单理解为放松要求和做厚利润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从监管意图看,“7号文”的真正目的在于督促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作者:丁安华 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来源:新财富plus(ID:xcfplus)

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以下简称“7号文”),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至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至2.5%;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如何理解这项拨备监管新规推出的时机、意图和可能效果?

从新规出台的时机看,一是当前宏观经济企稳向好,信用风险高发期已过,调低拨备要求顺应了周期趋势;二是为资管新规、委贷新政策等一系列强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导致信贷包括不良资产回表提供了空间,体现了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三是银行业年报披露在即,有利于减轻部分银行业绩披露压力。

从监管意图看,我认为“7号文”的真正目的在于督促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拨备新规相当于破除了银行在认定和处置不良方面的枷锁。由于两项监管指标之间存在的数学关系(不良率=拨贷比/拨备覆盖率),150%的拨备覆盖率和2.5%的拨贷比监管要求使得部分位于达标边界的商业银行陷入两难,有可能为满足达标要求致使不良率失真。在近几年风险高发时期,一方面,不良贷款生成后,加快处置不良有利于提高拨备覆盖率(拨备/不良);但另一方面,因耗用拨备通常引起拨贷比(拨备/贷款)下降;部分银行在实际操作上难以兼得。换言之,不良生成而不处置的话拨贷比容易达标,但不良贷款规模的积累又使得拨备覆盖率达标的压力很大,银行只好使出浑身解数左右腾挪。7号文的一个显而易见的意图,在于推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真实认定,同时加快不良的处置,进而提高银行业绩披露的质量。所以,将拨备新规简单理解为放松要求和做厚利润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更何况监管的“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实际上强化细化了拨备监管要求,回拨利润既无空间,更非监管本意。

拨备新规的预期效果,是推动贷款质量的真实认定,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这必然会导致拨备计提及消耗的增加。从2017年三季报来看,13家主要上市银行仍有5家银行(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拨贷比低于2.5%,两家银行(工行、浦发)拨备覆盖率低于150%,多家银行(中行、交行、民生、平安、光大等)临近底限。在原有的拨贷比2.5%和拨备覆盖率150%的两难制约下,有些银行不得不降低不良认定标准,以期达标。13家主要上市银行2017年中期报告显示还有约1290亿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未认定为不良,风险得不到真实暴露。因此,7号文对商业银行而言,既减轻拨备监管的数据约束,同时激励银行加快不良认定及处置,进而真正盘活存量资金,使银行有更多信贷资源服务于实体经济。

招商银行一贯执行严格的贷款认定标准,及时提足拨备,夯实应对风险能力。2017年三季末,招商银行拨备覆盖率235.2%,拨贷比3.90%,资本充足率15.01%,均高于其他主要上市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低于不良贷款;不良生成减少、处置加速;按7号文“同质同类”“一行一策”规定可以执行较低的拨备要求。招商银行2018年还将率先执行IFRS9实施ECL拨备,预计相关拨备水平仍将提升,不存在通过降低拨备回吐利润的空间和意图。

5,银行下架“房租贷”,监管加大整顿力度,或许是长租公寓的入冬信号...

被口诛笔伐的长租公寓,麻烦远远没有结束。

近日,平安银行App下架了“房租贷”租房信贷产品,并停止了与蛋壳等租房中介机构的合作。蛋壳公寓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变动是因为平安银行在全国给蛋壳的信贷额度用完了,蛋壳方面在沟通恢复,但具体日期不定。

据此前介绍,接入平安银行旗下的“租房贷”的租房中介机构有蛋壳公寓、青客公寓。21岁至40岁的租客需以身份证原件在租房机构签订租房合同,申请“租房贷”的租客必须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符合平安银行的其他准入条件。

银行推出的房租贷,在租客面对“押一付三”的集中付款压力时,缓解了租客的租房焦虑,同时也通过银行信用稳定了租客与中介平台的租赁关系。

在租赁市场,租房中介从房主手中拿到房源,再调价转租给租客,赚取差价,这是常规模式。现在,为了吸引更多租客,区别与传统租房的“押一付三”、年付等模式,自如、贝壳、58同城等平台都推出了“押一付一”,但中介平台在与租客形成租赁合同关系时引入了第三方金融机构,既有银行,也有信贷企业,房租贷也就产生了。

租客选择“押一付一”的分期付模式与中介平台签约,也就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签署了贷款协议,金融机构将租客“押一付一”后剩余的11个月房租一次性划到租赁企业账户,租客再以“房租+分期费”名义按月还贷。这是“互联网金融+房租”的新型模式,在良性的企业互动中,这一模式三方获利,但是这一模式需要协议三方所处市场足够稳定,即金融机构的资金持续不断,中介机构运转流畅,租客支付能力恒定。有一方出现问题,也就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三方共担风险。

2017年年底开始,住房租赁领域政策暖风频吹,国家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长租公寓行业等来了政策红利,企业扩张加剧,资金需求增大,各类第三方金融机构纷纷入局,房租贷市场泥沙俱下。这中间,作为枢纽的中介平台集聚了租房资金池,用以圈地市场和自身运营。

进入长租公寓行业的中介平台越来越多,竞争就先落在了获取房源上。而从8月开始的长租公寓舆论风暴也正由“房租暴涨”而来,一则自如、蛋壳轮番叫价抬高房源租金的帖子捅出了行业更多的问题。中介机构将更多的资金投入房源大战,企业本身出租和租入的运营成本失衡,资金链开始承受重压。

今年3月,在上海拥有4000间房源的长租公寓爱公寓宣布资金链断裂,8月20日,杭州鼎家长租公寓也因资金链断裂停止运营,平台运营不当,出现400万资金缺口,涉及6家网贷平台、4000户租客。根据启信宝的数据,从2017年年底到现在,已有8家长租公寓停运,其中有5家是因为资金链断裂。

运营能力弱和没有严管资金池的企业遭到市场淘汰,但是房租贷这模式本就牵一发而动全身,更有不合规中介平台在租客不知情情况下引入金融借贷,又适逢P2P企业暴雷潮,信贷政策持续收紧,一时间舆论哗然。

长租公寓行业负面缠身,房租贷也被贴上了黑中介“空手套白狼”的标签。近期,多地政府部门开始严查违规租房贷,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等部门,集中约谈了多家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要求不能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

银行对政策一向敏感,平安银行下架了“房租贷”,曾经高调入局的建设银行隐去了旗下“按居贷”的百万额度介绍,这释放给长租公寓行业不是什么好信号。一旦中介平台的合作金融机构在严管之下理清资产选择退出,也就是断了中介平台的资金经脉,无异于釜底抽薪。

截至发稿,政策动态进一步更新,针对长租公寓、房租及租金贷等问题,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被要求加大租赁市场整顿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并上报材料。如果查实企业有操纵租金价格、转租公租房等行为,惩处力度将会空前。

强行阻止从来都是在滋生新问题,租客需要合适的金融服务,长租公寓需要春天。

6,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意味着物价要上涨吗

不一定。物价是否上涨要看 总财富和流通货币总量的关系。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这只是影响流通货币总量的一个因素,不是全部因素。当然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对流通货币总量是增加作用。但如果资金大量流出到国外,或则货币流通速度下降,或者通过央行的短期票据对冲等等,流通货币总量就不会增加。 即时流通货币总量增加了,如果同时总财富也相应增加了,那物价也不会上涨。

中国人民银行11月30日晚间宣布,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我认为,我国的cpi刚有所回落,10月份为5.5%,就急于调低存款准备金率,有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感觉: 1.与经济发展回落相关:gdp增速从一季度的9.7%下滑到二季度的9.5%和三季度的9.1%。在国内外的多重压力下,通过货币政策的适当放松达到提振经济,解决就业,稳定职工收入,稳定社会的目的。但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可能会引起信贷规模的一定增长,一是解决企业的资金链问题,在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体gdp创造者的当今,可能效果不会明显;二是在高准备率的环境下,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等已形成一定的绕过货币政策的做法,货币政策实际效果已打折扣。 2.地方财政债券的发行,挤占了货币流动性的释放,扩大了投资但减少了消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混合使用,使市场利率水平保持稳定,在cpi高位情况下,贷款利率不会作大的松动,否则会使今年的调控(特别是对房价调控)付之东流。 3.在连续调高存款准备金率下,经济社会已逐渐适应了,这次下调,有些试探性,妆罢低头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乎? 以下是经济学家的观点: 经济学家认为,准备金率的下调将有助于在当前复杂形势下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 1.意在释放流动性 “央行宣布下调准备金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准备金率实际水平较高、外汇占款减少等导致了银行流动性偏紧,以致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受到了制约。”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准备金率的下调有利于缓解银行流动性压力,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0年起,为应对通胀压力,我国央行连续12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但一定程度上带来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普遍趋紧的局面。根据央行最新数据显示,10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余额8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2.9%,狭义货币(m1)余额27.66万亿元,同比增长8.4%,货币供应量的同比增速均处于近年来的低点。德意志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认为,中国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与预期相比有所不足,这是迫使央行下调准备金率、增加流动性的直接原因。 此次调整后,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21%,中小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17.5%。上调0.5个百分点后,可释放流动性4000多亿元。 2.传递稳增长信号 “在这样一个外需不稳、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通胀压力趋弱的关键节点上,央行下调准备金率释放出稳增长的信号。”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说。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经济增速回落的风险正在加大。目前gdp增速从一季度的9.7%下滑到二季度的9.5%和三季度的9.1%。同时汇丰银行日前公布的11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创出32个月以来最低,折射出中国经济下行风险正在加大。此外,由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向深度蔓延,我国第一大出口市场进入二战后经济最困难的时期。从9月份开始,我国出口已连续2个月负增长。 “在欧美经济动荡所造成的中国外汇占款减少、通胀水平下滑、人民币升值压力减弱、甚至民间借贷资金链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央行想抓住这一时机,下调一直处在高位的准备金率,同时达到释放流动性的效果。”复旦大学教授孙立坚认为。 就在央行宣布下调准备金率的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宣布,从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 “央行下调准备金率、发改委上调电价,很显然这是一组政策组合拳。在通胀压力减弱、经济减缓的背景下,通过适度放松货币以推动生产要素价格改革,我国控通胀的政策基调已经悄然转向保增长。”中国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管清友认为。 3.货币政策是否转向有待观察 对于此次下调是否意味着中国货币政策的转向,专家们普遍持谨慎态度。 “不能把央行下调准备金率理解为货币政策发生了方向性的变化。10月份的外汇占款减少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净流失,而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其先收后支的特点亦使部分银行出现存款的阶段性减少,因此央行下调准备金率,这只是流动性的对冲政策。”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判断,考虑到物价尚在高位、结构调整、房地产调控等因素,政策仍需保持稳健。庄健也认为,相比于此前趋紧的货币环境,此次下调只是货币政策进一步微调的体现,政策是否全面转向还有待观察。 瑞信亚太区首席经济师陶冬认为,目前国内准备金率指标偏高,准备金率的下调是技术性下调。以过去10年的平均货币指标看,中国货币环境正常化其实才刚刚开始。(http://news.qq.com/a/20111130/001557.htm)

7,12月1日起银行卡实行的新规都有哪些

1. 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客户在银行只能开立一张具有全功能的借记卡或存贷合一卡。客户名下已开立的存量借记卡、存贷合一卡或活期一本通结算账户仍可以正常使用、正常办理补换卡(折)等业务。 2. 转账方式调整 从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柜面(仅对个人客户),以及除自助柜员机以外的非柜面渠道,将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三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 3. 身份信息核实 为了帮助客户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账户,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一)多人使用同一电话(手机)号码开立和使用的账户,且无法证明合理性的; (二)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 (三)被有权机关列入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 (四)涉嫌可疑交易的。

具体如下: 1.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是我们熟知的借记卡,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 2. 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3.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银行方面主要有七个新规,最值得关注的是,同一家银行(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1、一个人在同家银行只能开一个 I 类账户 为了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将分为 I、II、III 三个类别。如果要再开新户,只能选择 Ⅱ 类户或 Ⅲ 类户。新通知发布起三个月内,同行取现、转账等免收手续费。 I 类户是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业务; II 类户需与 I 类户绑定,资金来源于 I ,主要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业务; III 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开设一个。 央行新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个人储户在同一家银行只有一个Ⅰ类账户。 2、向他人转账 24 小时后到账 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此外,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3、支付宝、微信要限制转账笔数 《通知》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同时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4、账户6个月内无活动将暂停使用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5、个人网银转账超30万,需再次确认 新规要求,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6、同一手机号对应同一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与联系电话号码一一对应。针对同一电话对应多个账户的情况,银行与支付机构需要与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手机号的情况,由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保持不变。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以同一手机号操纵多个银行账户。 7、买卖账户、假冒开户将面临严重处罚 根据新规,买卖账户、假冒开户的将面临严重处罚: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影响信用记录。

8,政策周报 | 银保监会论文指出ICO等应纳入监管;长沙推出区块链扶持...

本周,全球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有收紧之势,市值前6的加密货币下行。

在国外方面,美国破获多起使用数字货币非法交易的案件;英国、韩国、日本等国家都对数字货币的风险问题进行了立法,规范数字货币的交易;欧盟发布第五次反洗钱指令,政府部门将被允许监控数字货币动向。

国内方面,出现政策利好消息。湖南推出区块链专项扶持政策;浙江积极开展区块链等热点产品的体验及应用。

币市行情

本周市值最大的6种加密货币均呈现下行。

比特币BTC报5691.6美元,24小时涨幅-3.36%,7日涨幅-8.56%;

以太坊ETH报416.05美元,24小时涨幅-4.57%,7日涨幅-16.45%;

瑞波币XRP报0.44275美元,24小时涨幅-4.25%,7日涨幅-14.12%;

以上币市行情数据采集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7时35分。

图片来源:Invsting.com网站中文站

本周聚焦

一、利好消息

湖南长沙推出区块链专项扶持政策,企业落户奖励200万

据红网消息,日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红头文件《长沙经开区关于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政策(试行)》,对鼓励扶持区块链产业在开发区的发展做了具体工作布置。区块链企业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扶持资金。

浙江省副省长:将普及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的体验与应用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近日,浙江省副省长高兴夫发表文章《浙江信息惠民的实践探索》。文中指出,浙江将进一步推进信息惠民的探索和实践。优化信息消费体验。提升信息普遍服务能力,降低信息消费成本,增强信息惠民给老百姓带来的获得感。推动企业组织开展体验周活动。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云栖大会等平台,普及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的体验与应用。

重庆渝中区召开信息化发展大会,将重点发展区块链等产业

渝中区召开全区推进信息化发展大会,发布了《渝中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中区将重点发展区块链、大数据应用、工业互联网等产业,计划到2020年集聚区块链企业100家以上,试点示范项目超过5个。

2018俄罗斯世界杯举办城市瞄准数字货币,以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投资

据悉,2018俄罗斯世界杯举办城市之一的加里宁格勒瞄准数字货币,以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投资,该地投资的企业前6年免缴所得税和财产税,挖矿机设在废弃工厂每月租金仅1500元。其寒冷的气候也为加密货币挖矿提供了条件,每台矿机每月能挖到1个比特币。

二、稳步推进

印度加密监管条例将于7月公布,针对RBI禁令的请愿书7月3日开审

据Bitcoin报道,印度财政部经济事务部部长Subhash Chandra Garg透露,印度加密货币监管条例将于7月公布,草案框架已经制定。同时,最高法院已经同意审查针对RBI禁令的请愿书,将于7月3日重新安排听证会。Subhash Garg表示,在印度,因为加密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所以印度的加密货币交易不受监管,此次即将出台的法规是为了规范交易。

韩国FSC成立金融安全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区块链等话题

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FSC)成立金融安全咨询委员会,并于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上讨论了“区块链实施的现状和未来的安全方向”等问题。FSC官员Kim Young-ki称,将尽力提高整个金融部门的信息安全水平。

韩国官员:韩国自禁止匿名交易后,国内BTC“泡菜溢价”得到控制

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官员称,自政府禁止数字货币的匿名交易以来,今年1月份,在韩国疯狂购买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的投机行为得到控制。据报道,1月7日,韩国比特币的泡菜溢价高达46.7%;6月19日溢价水平为0.6%。

日本大型信贷机构将对用户进行信用评估,打击加密货币洗钱

打击匿名加密货币Zcash、Dash和Monero计划公布后,日本政府表示,大型信贷机构将对加密货币用户进行信用评估,以防止加密货币洗钱。据悉,信贷机构、信息安全研究公司和日本信贷信息服务公司,将与政府合作调查近几周交易量异常的加密货币交易账户和个人。信贷机构不会提供敏感的财务及个人资料,除非金融当局提供合理的涉嫌参与洗黑钱计划或犯罪集团的依据。上周,日本政府命令6家交易所对其反洗钱(AML)和了解客户(KYC)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三、监管升级

银保监会工作论文:与数字货币相关的ICO融资等活动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框架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的工作论文指出,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的资金交易结算、衍生产品交易、ICO 融资、运营交易场所等活动均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论文认为,针对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监管者应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及时对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穿透定性”,防止冒用“技术”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强化对信息科技风险、外包风险和其他操作风险的管控;同时,持续加强跟踪研究和监测分析,做好专业知识、人才队伍、政策措施等方面储备。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正调查130起有关数字货币的违法案件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正在进行130项有关数字货币的调查,原因是数字货币支付导致的人口贩卖、非法贩毒、绑架和勒索等犯罪行为逐渐增多。

美国司法部特工卧底暗网近两年,缴获2000枚比特币

美国司法部的特工们在暗网(Darknet)中进行了长达近两年的卧底行动,逮捕了35名罪犯,此次行动缴获的有BTC的采矿设备、近2000枚比特币等其他数字货币、以及价值约360万美元的法币和金条,共计约2360万美元。

美国俄亥俄州立法机关为区块链交易立法

俄亥俄州参议院6月27日晚上签署了参议院条例草案222,该修正案更新了俄亥俄州现行基于区块链交易的法律。

佛罗里达州设立新职位监管加密货币行业

佛罗里达州首席财务官Jimmy Patronis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已经设立了一个新的职位来监督该州的加密货币行业。他解释称,新监督官员将负责执行适用的法规,以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的恶意行为侵害。

英国央行就数字货币风险向金融机构发出警告

据CCN消息,英国央行监管局(PRA)向金融机构的高层们发出关于数字货币潜在风险的警告,称数字货币活动可能导致其“声誉风险”。在6月28日写给银行、保险公司、指定投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的信中,PRA副总裁Sam Woods指示高层们要按照监管规则行事,并要求他们与PRA合作,向PRA披露金融监管机构认为重要的任何信息。

日本警察厅重新审核金融机构账户身份核实方法

6月28日,日本警察厅决定重新审核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时审查身份核实方法。今年秋季将修订“防止犯罪收益转移法实施规则”。 修订案具体为: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在申请时除了身份证之外还要发送本人图像和视频,并将少量金额转移到现有账户。

欧盟新近推出针对数字货币的反洗钱指令

据Bitcoinist报道,欧盟新近推出针对数字货币的反洗钱指令(AML),这是欧盟推出的第5个反洗钱指令,旨在发现、调查、防范该领域的金融犯罪。该指令代号 “Directive (EU) 2015/849”,允许监管机构金融情报机构(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了解数字货币钱包信息,并确认数字货币地址拥有者的身份。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披露新的加密行业监管框架和反洗钱指导方针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披露了一套新的加密行业监管框架和有关反洗钱(AML)的指导方针,在其针对加密交易所的新洗钱预防指南中,要求韩国金融情报部门(KFIU)严格监管加密货币交易。并且FSC已命令有关部门调查三家主要银行:Nonghyup、 Hana Bank、和 Kookmin,这些银行一直在为加密交易所提供服务。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将加强对本地和外国数字货币交易所之间资金转移的监控

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周三表示,将加强对用于数字货币交易的银行账户的监管,以防止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其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在声明中表示,将加强对本地和外国数字货币交易所之间资金转移的监控。

马耳他议会通过三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法案

马耳他议会在6月26日通过三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法案的二读,具体包括虚拟金融资产法案(VFA)、数字创新权力法案(MDIA)、创新技术安排和服务法案。

菲律宾将限制Cagayan经济特区内数字货币交易所数量

据cryptovest消息,菲律宾将限制Cagayan经济特区(CEZA)内数字货币交易所数量。据悉Cagayan经济特区(CEZA)收到60份申请,CEZA表示只批准25家运营商。

加拿大魁北克省新规:将要求区块链公司投标购买电力

据cointelegraph报道,加拿大魁北克省水电部门在近日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宣布,魁北克省水电部门已经提出了新规定。其中,区块链公司将被要求投标购买电力,并对每兆瓦电能带来的就业和投资进行量化。

爱尔兰商业银行开始制裁该国数字货币交易所

据insidebitcoins消息,Amarach Research和Red Flag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爱尔兰目前持有数字货币的人数约为1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5%。这一数字在四年的时间里翻了三番。然而,爱尔兰数字货币的增长势头可能面临阻碍。据称,爱尔兰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制裁该国的数字货币交易所。

央媒:警惕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

《经济参考报》报道,近年来,随着比特币大幅涨跌和区块链概念日趋火爆,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也频频出现。可以说,区块链是目前全球关注的具有颠覆性意义的科技创新领域。不过,在应用初期,不少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旗号招摇撞骗,侵害了投资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炒作,或“空手套白狼”,炒高币值“割韭菜”,或以“虚拟币”之名行“传销币”之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万春:严查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金融犯罪案件

据中新网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今日称,要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委网信办:加快制定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天津市委网信办日前提出,要加快制定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的地方立法研究。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认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

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当前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工信部:建议尽快成立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工作组今日头条

工信部公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筹建申请书中称,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加快树立我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路线图,提前布局重点技术标准研制,适时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十分必要。建议尽快成立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工作组,以确保更加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香港证监会:密切关注加密货币及ICO,会在适当时候介入

香港证监会(SFC)今日发布2017-2018年报。在年报中,香港证监会表示,新科技为投资者提供方便,但也带来风险,密切关注加密货币及ICO的最新情况,并会在适当时候介入。

(我是Odaily星球日报记者燕南,探索真实区块链,爆料、交流请加微信nangua421262,烦请备注姓名、单位、职务和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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