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真正健全的法制国家”吗?为什么

如何完善法制,完善法律体系建设

何谓法制健全的国家?简单地说,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很完备,很完善。至于美国是不是一个“真正法制健全的国家”?好在题主已经打了一个双引号,其意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要问为什么?笔者也很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但起码有以下几点可以证明,美国只能说法律条文算是最多的国家,应该算名副其实的美国优先。法律制度再完备,再完善,也要靠人去执行,一旦执法者不能秉持公正,有法未必能依,依法未必能治,再多的法律条款又有何用呢?不妨举几个例子:特朗普败选,一直说自己赢了,一直认为大选有黑幕,有舞弊,有猫腻,把自己偌大的律师团队全部开赴前线,去搜集证据,去起诉;现在的结果差不多都竹篮打水一场空。

试问:到底是特朗普及其律师团队对于法律狗屁不懂,都是法盲呢?还是黑幕太厚,撕不开?扯不动呢?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一个案件的宣判,并非完全是根据法律条款定罪量刑,而是陪审团投票决定,貌似公开、公正、合理,其中有无猫腻呢?有无小动作呢?如果大法官都是刚正不阿,都是正直、正义、正派,还要陪审员干嘛?既然大法官都不能做到刚正不阿,正直、正义、正派,陪审员又会是什么货色呢?重罪轻判,轻罪不判;或前门拘押收监,后门迅即放人,还不是家常便饭、屡见不鲜吗?仅以美国纽约为例: 据美国福克斯电视台网站13日报道,根据美国纽约警方发布的数据,今年因枪支犯罪而逮捕的嫌疑人中,有约90%已经被释放。

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纽约因枪支犯罪而被逮捕的3793人中,有3345人被释放,只有约450人仍被关押在监狱中;可以想见,美国司法有多么任性、随意?在任大总统特朗普这回算是真正尝到打官司味道了:跟大总统炒政府高官的鱿鱼一个样,不需要理由,不需要调查核实,说你行,你就行,一个疫员立马可以当中情局长,当国务卿;说你不行,哪怕是国防部长,立马下课、滚蛋。

法官说你的起诉全是假的,不成立,就是不成立。那么多司法部长一起替特朗普说话,都是胡说八道;看来这么多检察长也是法盲,对美国法律一窍不通!美国的双重标准是全世界最高的。如果美国真的遵守法律,严格执法,惩罚犯法者,一视同仁,为什么种族歧视历史悠久,根深蒂固?在一个白人至上的国家,黑人的生命毫无价值;全世界都知道的孟晚舟事件并没有犯罪。如果是法治国家,会怎么做?由此可见,美国只是法律条文最多的强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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