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阿q正传》和孔乙己的《阿q正传》,哪个更有代表性?

为什么孔乙己怎么考都考不中秀才是因为科举制度有弊端吗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1921年写的唯一的中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小说中阿Q是一个生活在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形象。他穷困潦倒,处在社会最底层,连一个名字都没有。但他不思进取,不面对现实,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精神胜利法”是阿Q的主要性格特征。阿Q虽然没有文化,却存在着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显得既麻木又可笑。

他也有一点点自发的革命要求,不过都建立在小农意识的范围之内,不伦不类,这显然是一种落后农民形象的典型。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就是想表现出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以便反映出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写出这时期的农民,精神上的迷失与茫然。阿Q是个悲剧形象,几乎就是一个傻子,却被所谓的革命政府指认为是抢匪,被压上法场,在人们的欢呼声中,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来唤醒民众麻醉的思想,最终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最早发表的三个著名短篇小说之一,另外两篇是《狂人日记》和《药》。《孔乙己》两千八百余字,描写一个到老也未中秀才的孔乙己,好吃懒做,迂腐可笑,而又善良的穷酸文人的形象。他一生受人嘲笑,因偷了丁举人家一点东西,被打成残废,最终痛苦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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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

从小说来看,孔乙己除了写得一笔好字,将生僻字异体字记在脑中,把其当作知识(但抄书者必须有此基本功)外,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才华。而科考难度较大,远远难于现在的高考和国考的难度,没有较高的才能,想科考及第,是不可能的!本人是荷塘王氏,繁衍近三十代,从元末至清末,族上一起奖励科考,中得秀才者即奖文银六两,考得更好,奖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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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悲剧人物,主要是借着这个人物对封建科举制度进行深刻的剖析与彻底的否定。写出了科举制度下生活在最底层文人的卑微与艰辛。同时也提现出了鲁迅希望用这样一位人物形象来唤醒那个时代下人们的灵魂。孔乙己究竟值不值得尊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来考虑。个性与环境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从文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穷困潦倒,但骨子里却时刻牢记自己是读书人,骨子里透着清高,我们常常说环境影响人生,那么孔乙己所处的年代科举制度盛行,成为了生活在底层文人唯一能够巅峰的道路。

就如同吴敬梓笔下的范进一样。孔乙己同样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对于他来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是如果让他换一个环境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思想的禁锢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热衷于功名的追求,使他缺乏了基本的生活本领,孔乙己认为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教小伙计四种“茴”字的写法,这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个笑柄,肚子都填不饱,还教人家写字。

这不得不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也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的一种抨击。长期的读书,追求功名使得他犹如井底之蛙,只能够看到眼前那一片读书的天空。却看不见外面更加美好的世界。人性与社会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从这部小说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孔乙己的悲剧,也看到了人性背后的丑恶。给孩子吃茴香豆,是孔乙己的善举。孩子的笑声很幼稚。大家的嘲讽都是冷漠。面对人们的嘲讽,孔乙己的内心是痛苦而无奈的。从第一次脸红到最后恳求店主不要再提这件事,这一切都说明了孔乙己内心的痛苦。丁对的殴打和侮辱,说明了当时社会欺行霸市,滥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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