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大学校区是怎么分的校区都在一起吗

厦门市区有本部和学生公寓,本部主要是教学楼和宿舍,学生公寓住的大多是研究生。漳州还有一校区,大一大二在那里

厦门大学校区是怎么分的校区都在一起吗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全称是什么

学生工作部http://xgb.xujc.com/index.html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全称是什么

3,学生处是学工处吗

是的一般都叫学工处,以前小点学校都叫政教处。
额,肯定不合适,在高中以下的学校处对象都只是玩玩的,你要注意了!

学生处是学工处吗

4,厦门大学如何申请奖学金

展开1全部 没楼上说的那么复杂,学习成绩占到了评奖综测的80%,一句话,只要你学习成绩够好,不管你有没有参加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或是担任什么形形色色的干部,都能拿到。。当然,国奖的评定更严格些,其他的只看成绩的。。 想申请奖学金的话,就要时时留意学生工作处的主页(看主要是哪些奖学金),然后进入自己的学生管理系统去填写、打印出来交给辅导员。。

5,大学生找工作为什么那么难本科生也很难找工作

给你总结几句话: 1 你的EQ不达标 2 你的专业不够硬 3 你的人生态度有问题 4 大公司的老板CEO80%是从销售员做起 5 工作忠告:对待你的顾客相对待你的亲人一样的 6 开心快乐每一天
其实做销售,只要方法得当,成绩突出,倒是个很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做出来以后就不会那么累了,天天晃而且工资也不会少。现在工作是不好找,别说本科了,硕士找不好工作的不也大有人在。调整好心态,慢慢来吧,有空去学点别的,给自己充充电。
如果你考虑过学点什么,为以后长远打算的话,可以考虑石家庄中泰阳光针对大学生的短期岗前委培,45天,只要男生,必须是统招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出差做工程,在移动、联通电信机房工作,属于技术人员,如果出差没问题,想学个技术的话,这个还是比较适合大学生的,因为属于委培,就业率100%,可以在网上查一下中泰阳光,联系英老师,网站上有具体的关于用人单位及就业的情况,可以看看
专科也算

6,小绿的厦大漳校小绿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有1.5万多辆自行车,其中1100多辆绿色自行车(2011年十月),,学生们昵称它们为“小绿”。“小绿”是老生们留下的废旧自行车整修成的,摆放在校园里,不用上锁,学生们可以随意骑行。“小绿”是2010年9月以来,漳州校区推行的公益性活动。投放四年多,它们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同时也成为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许多到校园游玩的游客,对此赞叹不已。但由于是公共设施,乱停车、粗暴使用“小绿”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据介绍,对于随意摆放的“小绿”,保安会将其摆放到停车场,并对学生进行劝导。对于粗暴使用的情况,目前学校还没有制定出惩罚措施;“小绿”的保养,目前主要依靠学生自身的觉悟和素质。“校友、毕业生捐赠‘小绿’,目前已形成优良传统,总有新‘小绿’喜迎新生。”学生们希望,学校可制定一些细则来保护“小绿”,许多学生表示愿意服从。2012年12月18日,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发布公告,名为“小绿”的公共自行车,将在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开始试运行。公告中详细介绍了厦大学生借车和还车的整个过程,并制定了相关的借用公约,滞还车辆、恶意损坏车辆、自行车丢失等借车者将收到相关学生助理开出的“罚单”。如养成“即用即还、用后速还”的习惯,48小时内归还,超期按规定缴交滞还金。2014年10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成立小绿志愿组,旨在更好的管理维护小绿,更好的服务全院师生。

7,学校怎样安排大学生实习可以自己找单位吗师范生 学校分散实

首先要看学校安排实习的意图,一般分为生产实习和认知实习,认知实习一般周期短,学校都会要求服从统一安排,如果试生产实习的话,通过个人申请,是可以由自己找实习单位的。其次需要了解学校的实习要求,一般情况下实习完成后都会要求提交实习鉴定报告,比如学校要求是到“学校”(因为你是师范类嘛)进行实习,而你提交了一家医院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显然不合理。
一半是先按自己的意愿,如果冲突就抽签。我们学校师范类的不可以自己找,其他的是自己找。
学校安排学生实习是根据学校的情况而定的,有的学校实行的是自主实习(就是自己去找单位实习,有的学校实行的学校安排学生实习。如果是学校安排的实习,你不愿意去,而且你自己已联系好了实习单位,在实习安排下来时,你可以去跟你们带队实习老师协商讲明情况,应该是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实习单位的。学校分散实习是有名额限制的,不过学校安排的实习一般都会让学生找到实习单位的。
我们学校有三种实习方式:自主实习,集中实习,顶岗支教。本省的人如果自主实习要三个人同在一个实习学校才可以申请,外省的学生不限制;集中实习就是学校把你分配到当地的中学去实习;顶岗支教是自愿报名,要经过筛选。每个学校都不一样,不知道你们学校是怎样安排,最好问问学哥学姐。

8,厦门大学学生会的部门介绍

展开3全部 1.提案事务秘书处:通过组织学生代表定期对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及其他机关部处的相关工作情况收集提案并予以审议通过的机构,是学生与各组织机构联系的纽带,对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起到监督作用。。2.办公室:作为学生会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通知各部门相关事宜、加强各部门相互联系、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文档、信件和公共财产,负责监督、核算学生会的财务报销情况。3.组织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选拔、考核学生会成员,建立有利于学生会成员发展的良好平台;接受广大学生对学生会成员的监督、评价;完善学生会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培训体系,改革部门干事培养机制,为学生干部梯队的建设输送新鲜优良的血液。4.学术部:组织学术性、知识性竞赛和学习交流活动(包括学术研究、专题讲座、辩论赛、学术交流活动等),努力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协助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风建设,促进学术气氛的形成,加强学生学习学术思想的交流。5.实践部:旨在为广大学子提供实践交流的机会,积极打造厦大学生与社会交流学习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学习、沟通、决策、社交能力的舞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配合厦门大学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协助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6.宣传部:作为校学生会的形象公关部门,是学生会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主要负责对学生会及其举办的活动进行品牌包装,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好各类活动的前、中、后期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涉及海报制作、视频剪辑和摄影采编等。与厦大经纬、网络部合作密切,积极引导健康和谐的校园舆论氛围。7.《厦大经纬》:《厦大经纬》作为厦门大学学生会的会刊,在厦大校园内具有将广泛的影响力。目前,除了出版报纸和纸质杂志,《厦大经纬》旗下已形成《厦大经纬·纪事》《厦大经纬·南岛》《厦大经纬·TOUCH》三个电子杂志子品牌:《纪事》呈现丰富多元校园生活、《南岛》着力打造校园文艺精品读本、《TOUCH》树立校园时尚风向标。8.生活权益部:作为维护学生权益、加强校生沟通的部门本着“倾听,理解,沟通”的理念,旨在通过“权益监督岗”、“3·15维权月”、“膳食委员会”三项主要工作以及“权益信箱”这一日常反馈平台,宣传维权理念,倡导通过合理渠道维护正当权益;积极听取同学意见,同时做好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9.自律督导部:负责来自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等校机关部处以及研究生会、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各学院学生会等学生机构的各类海报和图片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校级大型活动的检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维持活动现场的秩序,做好活动安保工作;于督导部办公室设立失物招领处,负责校内失物招领的相关工作。负责厦大学生的自我监督、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通过健全的考核评定机制,对于学生宿舍安全和宿舍卫生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宿舍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全面考核宿舍的卫生情况并提出改善建议,促进我校学子自律能力的全面提升。10.文娱部:以丰富厦大学生的文化艺术生活为宗旨,全面整合校园文艺资源,开展有益于同学们健康发展的各项文艺活动,浓厚校园文化气息;始终致力于为同学举办高水平的文艺活动,主要负责学生会品牌活动校园十大歌手赛和元旦通宵舞会的相关工作;通过举办平民化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学子的文化娱乐生活。11.女生部:为我校广大女生发挥特长、展现风采提供广阔的舞台,体现厦大女生的独特气质和青春活力;为广大女生在生活和心理方面提供帮助,促进校园男女平等理念的传播以及男生女生之间友谊的发展,在同学的校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2.体育部:全校开展各类型校级学生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全面负责各项学生体育工作,协调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体育教学部的工作开展;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13.外联部:连接学校与社会的桥梁,加强各大院校交流的纽带,负责协调我校学生会与各高校学生会之间的关系,是校学生会促进对外沟通,展示自身形象的重要窗口。外联部通过与校外的企业或公司合作,为校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和竞赛提供资金保障;为同学们的校外活动和校外生活提供更广泛的平台,以实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目的。14.国际学生联络部·台港澳学生联络部:团结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协助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在中国大陆的生活与学习并且促进海内外生的文化与学术交流,成为一个海内外生交流的平台以及意见的汇集处。

9,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文凭是否承认

1、现代远程教育学历证书国家是否承认? 答: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批准68所普通高校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允许上述68所试点高校在校内开展网络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现代通信网络,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2、哪些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 答:教育部批准了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对这68所高校培养的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这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名单如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3、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有何规定?如何查找这些规定? 答:教育部从1999年启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招生、教学、教学管理、支持服务、资源建设、考试等各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这些政策和规定可在教育部网站浏览,也可在各试点高校网络教学管理网站上查询,还可通过多种通讯手段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现代教育教育试点高校进行咨询。 4、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性质是否相同? 答:教育部批准的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设立了网络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名称请咨询试点高校),归口管理试点高校的网络教学工作。 5、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有无规定? 答: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由学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同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并应适当延长。 6、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在报考研究生时可否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的是否要加考什么课程? 答: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在报考研究生时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学历本科毕业生一样的政策待遇。关于跨专业报考研究生时,是否要加考课程及具体考试科目请咨询拟报考院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 7、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有没有限制条件? 答: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证书之一,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时,其学历待遇等同于其他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其他条件规定请咨询相关人事管理部门。 8、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应发何种毕业证书? 答:根据国家有关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规定,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9、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上有哪些内容? 答: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结)业证书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二)专业、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或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毕(结)业; (三)学习形式(网络); (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五)学校或培养机构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参考资料: http://www.shdfxy.cn/news.asp?id=35
含金量不高
真的,认可,过关率嘛很高,

10,厦门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办法

展开1全部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二)学业进步奖学金;(三)学术创新奖学金;(四)社会实践奖学金;(五)志愿服务奖学金;(六)社会工作奖学金;(七)文体优秀奖学金。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第三章 奖励条件第六条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二)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三)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四)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五)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六)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七)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艺术类学生必须在省级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正式文艺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体育特招生必须在校运会破记录或参加省级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全国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8名或在国际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第四章 奖励方式第七条学校对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颁发奖学金。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 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三)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第五章 评审办法第九条学校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校团委的负责人组成,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学生工作处为评审领导小组的秘书单位负责全校的具体评审组织与监督工作。第十条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应成立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院领导、各系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师生代表等,负责本单位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每学年度评定一次。毕业班于每年6月份评定本学年奖学金,与毕业鉴定结合进行;其他年级于每年10月份评定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与学年鉴定结合进行。第十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三)学院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五)发放奖学金。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第十四条对参评学生要严格要求,宁缺毋滥:(一)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第十五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发布的《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和《厦门大学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奖办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11,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应届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会有什么

原则上来说可以不签。因为就业是一个人的自由,学校强迫学生签订协议的现象很普遍的。就业协议只代表一个就业意向,是国家对应届生就业率的一个统计,不会要求学生必须填,只是学校的要求。一、毕业生毕业前的选择(一)毕业生签了三方就业协议,就是同意毕业后直接工作。这是学校最愿意看到的,直接影响学校的就业率,学校巴不得学生都签就业协议。所以有些学校制定了土政策,不签三方就业协议就不给报到证。这种做法是违规的,而且是错误的。报到证是教育部根据学生在校学习历年到校注册的结果和合格毕业的结果发给每个高校毕业生的转为国家干部(大学生属于高科技人才)的身份证明,一人只有一份。谁都无权剥夺高校毕业生拥有报到证的权力。如果不签三方就业协议就不给的话,毕业生可以直接打电话向升级教育厅纪检委举报,或直接找校领导告知他准备向媒体爆料。他肯定不敢扣住报到证的。(二)按照毕业生毕业流程,不签就业协议是因为毕业生选择了暂缓就业。选择暂缓就业就意味着该毕业生不准备马上找工作,而是准备考研或考公务员、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等。由于该毕业生已经毕业或即将毕业, 其学籍档案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之一存放:1.仍暂存在学校(学校只负责保管2年),2年后还得来学校转递自己的学籍档案;2. 暂存到学校所在地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后考研究生、考公务员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等转档、签写报到证、改签报道者等诸多事宜都由该中心负责。3. 档案由学校负责转递回原籍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暂存,以后考研究生、考公务员、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等转档、签写报到证、改签报道者等诸多事宜都由该局负责。(三)学校的常规做法。多数院校都会选择第三项把学生的档案转递回原籍的人社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无论转递到上述之中的哪一家,都只能暂存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的档案仍为学籍档案,上述三家都不能为学生档案办理人事档案代理,都不能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转为国家干部的人事档案。2. 无论暂存到哪一家,都应该把尚未使用的报到证放到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因为报到证是国家给予大学毕业生的干部身份的唯一证明。但是不使用报到证,该身份证明就处于没有使用状态,且报到证的有效期只有2年,过期作废。这就要求毕业生一定要在2年之内使用报到证到相关机构报到,以便可以让自己的干部身份得到认可,自己的学籍档案可以转为国家干部的人事档案。这是国家给予大学生作为国家宝贵科技人才设置的这一优惠政策,这一政策也是源于我国特有的干部管理制度而制定的。拓展资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重要作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法律问题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4、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5、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试用期是违法的。6、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百度百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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