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永跃的涉嫌违纪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2014年5月8日下午,当地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永福县委书记、苏桥经济开发区工委第一副书记黄永跃涉嫌违纪,桂林市委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黄永跃的涉嫌违纪

2,乐业县违法发放奖金领导带病提拔

广西乐业县委从2011年一2016年五年来,每年都要违法给本县30多名处级领导发放所谓的“绩效奖”,五年累计发放755.6万元。违法违纪如此严重,两个主要领导现在作为副厅级领导人选考察,即将提拔,真是让人民失望之极。一、违法事实:以发放“绩效奖”的名义,2015年度发206.4万元,2014年度发170.4万元,2013年度发158.8万元,2012年度发110万元,2011年度发110万元。县领导每人每年获得的“绩效奖”比其本人年工资收入还要高,而我们普通干部职工的“绩效奖”不到年工资的三分之一。这些奖金都从乐业县财政国库通过银行转帐直接支付到其个人工资卡。二、违法情节严重。《公务员法》、中办转发6部委《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厅发(2005)10号)、中纪委等6部委《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桂办发(2007)30号)、中纪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党纪处分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监察部等4部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广西党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对公务员奖金的发放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农弘书记、李艳花县长对以上法律法规视为无物。底线何在?三、胆大妄为顶风作案。2014年春节,广西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给县领导发放百万津贴(每人平均4.1万元)而被查处免职,而同时期,乐业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发放的奖金大大超过永福县,且往后的每年不断加大金额,中央的反腐高压下,他们连党纪国法都不

乐业县违法发放奖金领导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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