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养老并轨

现在是双轨制,也就是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也就是企业和事业养老金差不多

什么叫养老并轨

2,养老金并轨意味着什么

目前中国的养老金大体分为四轨: 1.公务人员的养老金无需个人缴纳,退休时国家拨款 2.普通职工的养老金由个人和企业缴纳 3.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 4.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2014年养老金并轨指的是3和4和并轨,跟2的并轨好像青岛已开始了,至于公务员的养老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并轨遥遥无期呢!

养老金并轨意味着什么

3,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有不同吗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养老保险并轨,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目前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但是,计算的基数是不一样的!因为目前还在过渡期!过度期结束后,可能会是一样的基数!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养老保险并轨,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目前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但是,计算的基数是不一样的!因为目前还在过渡期!过度期结束后,可能会是一样的基数!所谓养老保险并轨,就是指2014年10月份,为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缓解养老金相差悬殊问题和减小养老金支付压力,而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广大“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减少、不吃亏,设置了从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新老两种办法计发养老金。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的是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所以,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是巳经成功并轨,但在实际运行中,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的方法仍然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话,工龄直接影响着每个人领取养老金。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通过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可以了解到,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有6个,但其中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工龄其实就是他的缴费年限,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组成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累计储存额就越多;工龄越长,工资额就越高,工资额就是每个职工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越高,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就越高。由此可见,养老金并轨后,工龄的长短决定着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着养老金的多少。工龄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也是有很大的影响,那就是,除了工作年限越长,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外,由于在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老办法计算仍然按照2014年9月以前的工资标准来计发养老金,这种老办法就是工作年限满一定年限后按不同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即工龄达到30年按80%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而35年以上就是按90%的比例发放。由此可见,工龄无论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来说,都非常的关键。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养老保险并轨,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目前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但是,计算的基数是不一样的!因为目前还在过渡期!过度期结束后,可能会是一样的基数!所谓养老保险并轨,就是指2014年10月份,为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缓解养老金相差悬殊问题和减小养老金支付压力,而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广大“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减少、不吃亏,设置了从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新老两种办法计发养老金。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的是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所以,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是巳经成功并轨,但在实际运行中,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的方法仍然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话,工龄直接影响着每个人领取养老金。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通过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可以了解到,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有6个,但其中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工龄其实就是他的缴费年限,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组成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累计储存额就越多;工龄越长,工资额就越高,工资额就是每个职工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越高,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就越高。由此可见,养老金并轨后,工龄的长短决定着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着养老金的多少。工龄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也是有很大的影响,那就是,除了工作年限越长,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外,由于在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老办法计算仍然按照2014年9月以前的工资标准来计发养老金,这种老办法就是工作年限满一定年限后按不同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即工龄达到30年按80%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而35年以上就是按90%的比例发放。由此可见,工龄无论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来说,都非常的关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内提前退休划算吗?首先要声明一下,并不是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提前退休。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只有工龄满30年或是工龄满2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才能申请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没有提前申请退休之说的。所谓的10年过渡期,主要是指在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才会有一个10年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主要是养老金享受的过渡期,具体来说,就是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处于新老制度衔接的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计算需要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老制度计算的执行,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新制度计算的执行。但是对于高出的部分,需要分为10年过渡期按比例计发,比如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其高出部分第一年只计发10%,第二年计发20%,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全部计发到位;如果是2021年的办理退休的人员,第一年计发70%,第二年计发80%,到2024年9月30日按照100%计发,这就是所谓的10年过渡期。不管是否属于过渡期,如果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经过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都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只要是在过渡期内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公务员,对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和其他正常办理退休的公务员,或是其他退休中人的计算办法都是一致的,都会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其高出的部分都会按照过渡期的比例来计发。由于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工龄最长的可能会超过30年,最短的会达到20年,养老金和正常办理退休相比,由于缴费年限更短,个人账户资金减少,职业年金账户的减少等,但从养老金来比较,这肯定是不划算的。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综合计算的。对于30年工龄的人来讲,有可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工龄会增加到35年,对于20年的工龄的人来讲,工龄有可能增加到25年或是30年,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增加以外,职业年金的缴费年限也要增加,个人账户余额也会大幅度增加。当然提前申请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并不是提前办理退休了以后就真正的去享受退休生活,很多人申请提前办理退休,要不就是到别的单位去打工,要不就是自己创业,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其实都会远远高于在职时的工资待遇。所以从工资层面来讲,对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还要享受双倍的工资待遇。当然如果申请提前退休后就回家养老了,那对于收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为了提前回家养老而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在公务员队伍中几乎没有。唯一不划算的是养老金与正常退休相比会大幅度减少,今后国家每年调整养老金时,由于自己的养老金总额和缴费年限都不会很高,所以养老金调整的绝对值也会受到影响。但对于想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今后也不会要依靠养老金来生活,钱对于他们来讲已经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也就不存在划算不划算的问题,对于这部分人来讲,能够顺利提前办理退休就是最划算的。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养老保险并轨,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目前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但是,计算的基数是不一样的!因为目前还在过渡期!过度期结束后,可能会是一样的基数!所谓养老保险并轨,就是指2014年10月份,为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缓解养老金相差悬殊问题和减小养老金支付压力,而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广大“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减少、不吃亏,设置了从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新老两种办法计发养老金。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釆用的是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所以,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是巳经成功并轨,但在实际运行中,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的方法仍然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话,工龄直接影响着每个人领取养老金。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通过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可以了解到,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有6个,但其中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工龄其实就是他的缴费年限,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组成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累计储存额就越多;工龄越长,工资额就越高,工资额就是每个职工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越高,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就越高。由此可见,养老金并轨后,工龄的长短决定着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着养老金的多少。工龄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也是有很大的影响,那就是,除了工作年限越长,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外,由于在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老办法计算仍然按照2014年9月以前的工资标准来计发养老金,这种老办法就是工作年限满一定年限后按不同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即工龄达到30年按80%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 而35年以上就是按90%的比例发放。由此可见,工龄无论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来说,都非常的关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内提前退休划算吗?首先要声明一下,并不是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提前退休。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只有工龄满30年或是工龄满2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才能申请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没有提前申请退休之说的。所谓的10年过渡期,主要是指在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才会有一个10年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主要是养老金享受的过渡期,具体来说,就是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处于新老制度衔接的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计算需要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老制度计算的执行,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新制度计算的执行。但是对于高出的部分,需要分为10年过渡期按比例计发,比如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其高出部分第一年只计发10%,第二年计发20%,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全部计发到位;如果是2021年的办理退休的人员,第一年计发70%,第二年计发80%,到2024年9月30日按照100%计发,这就是所谓的10年过渡期。不管是否属于过渡期,如果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经过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都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只要是在过渡期内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公务员,对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和其他正常办理退休的公务员,或是其他退休中人的计算办法都是一致的,都会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其高出的部分都会按照过渡期的比例来计发。由于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工龄最长的可能会超过30年,最短的会达到20年,养老金和正常办理退休相比,由于缴费年限更短,个人账户资金减少,职业年金账户的减少等,但从养老金来比较,这肯定是不划算的。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综合计算的。对于30年工龄的人来讲,有可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工龄会增加到35年,对于20年的工龄的人来讲,工龄有可能增加到25年或是30年,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增加以外,职业年金的缴费年限也要增加,个人账户余额也会大幅度增加。当然提前申请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并不是提前办理退休了以后就真正的去享受退休生活,很多人申请提前办理退休,要不就是到别的单位去打工,要不就是自己创业,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其实都会远远高于在职时的工资待遇。所以从工资层面来讲,对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还要享受双倍的工资待遇。当然如果申请提前退休后就回家养老了,那对于收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为了提前回家养老而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在公务员队伍中几乎没有。唯一不划算的是养老金与正常退休相比会大幅度减少,今后国家每年调整养老金时,由于自己的养老金总额和缴费年限都不会很高,所以养老金调整的绝对值也会受到影响。但对于想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今后也不会要依靠养老金来生活,钱对于他们来讲已经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也就不存在划算不划算的问题,对于这部分人来讲,能够顺利提前办理退休就是最划算的。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也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也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就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不是养老金的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我们一般采取的原则是尊重前者,逐步统一的模式。但是两者依然有一定的区别:第一,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改革以前的缴费年限全部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相应的养老金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实,这一原则跟企业退休人员的差不多。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施统筹账户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也是相应的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企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指的是1997年以前的年限,而机关事业单位则晚了十几年。由于过渡性养老金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相应的待遇还是非常划算的。第二,缴费指数的问题。缴费指数一般指的是当年的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比如说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是7.2万元,某个职工按照6000元基数缴费了三个月,缴费基数之和是1.8万元,这样当年的缴费指数就是0.25。实际上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是按照国家的要求缴纳社保,缴费基数高,相应的缴费指数也较高。很多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费的,因此缴费指数也较低。当然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的月均值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或者缴纳社保,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维权。另外,机关事业单位还有视同缴费指数,一般是根据退休时职务级别等因素确定的,视同缴费指数有可能会超过三的,大多数在1.2~1.8之间。企业退休人员很多地区是没有视同缴费指数的,一般是按照实际缴费指数来计算。也有少数地区,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一计算。缴费指数不同是造成养老金计算时,养老金高低不同的重要因素。第三,补充养老金等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专门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职业年金制度。这是一种额外提升养老待遇的模式,以弥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降低。虽然说企业也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际上大多数私营外资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年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国仅仅10.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718万人,资金积累22497亿元。除了以上三点以外,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还普遍较长,毕竟相应工作稳定,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也较高。总体来说,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和机关事业确实实现了并轨。不过这也只是真正并轨的第一步,未来还是会进一步完善的。

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有不同吗

4,我在烟台交了一年的五险现在又在青岛交的烟台的我可以长期不转到青

可以的,据说山东几年后可能并轨,所以不急
一是3-2北边红绿灯往北走到自来水公司收费处。二是到行政审批中心(衡山路与金沙江路路口西)有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处

5,养老并轨是什么意思

养老并轨=并轨养老金 所谓并轨养老金,就是取消双轨制养老金,使企业退休人员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有一样同等权利的养老金待遇,从养老金的收缴到发放到数额方面都能够彼此相当,做到公平待遇。 “双轨制”下主要有以下几个不同: 1.缴纳方式不同。一般企业职工是自行按照比例缴费,机关事业单位是财政统一按标准缴费(有的地方会要求公务员们象征性交一些); 2.支付渠道不同:企业职工养老金从养老金个人账户领取,如遇到提前亡故,个人账户可一次性支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财政统一支出,活几岁拿几岁。 3.领取标准不同。一般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在30%-40%,而机关事业单位(仅指账面收入)的替代率可以达到70-80%。对了,接轨是需要成本的,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惯例,新人(新进人员)、老人(已退休人员)都没问题,关键在于中人(在岗)的已经按照工龄视同缴费的帐户如何弥补的问题。窃以为只有两种可行的办法:一是财政埋单,二是占用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池,或者两者兼有。

6,事业编制和公务员有哪些区别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的编制不同、升迁不同、待遇不同。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的区别:1、编制不同公务员其实属于国家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地方工作还是在地区工作都是行政编制的工作性质,而且工资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则基本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一部分事业编制是财政全额拨款,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差额拨款,最后还有一类事业编制是自收自支。2、升迁不同公务员除了熬年头,即工龄长薪级工资涨,就只能升职才能涨薪水。而事业单位,除了熬年头,升职之外,还可以通过职称聘用来涨工资,比如中级职称相当于正科工资。公务员升迁机会大,而且可以一直升,直到顶。事业单位基本都是行政机关下面的二级单位,所以升迁机会很少,因为职数少。3、待遇不同公务员以往的养老保险和一般的人的养老保险费用完全不一样,而且待遇比较高,这给了公务员很大的优惠。从2016年开始公务员的养老金,逐渐的开始并轨,而事业编制的人本身就是社会保险,因此没有变化。

7,人事任职请示妥否与当否有什么区别

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属于人事请示,只是用词不一样而已
简单的说,有无编制的区别基本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退休后有无正常的工资以及医疗、住房等保障,这也是最关键的。 2、许多无编制的学校教师是合同制,不享受各种待遇,例如职称评选以及奖金等等。 总而言之,有编制基本属于事业单位,财政发工资,无编制的主要是学校发工资。 1、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包括参公事业编(在省考里招)和普通事业编)以及公益性岗位。 编制的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教师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法同时还规定,教师聘任制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学校和教师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形成聘任合同关系。聘任合同以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等方面的条件,并支付工资。实行聘任制的学校要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8,2020年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0年廉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廉租房的开发与运作面临新的困难。廉租房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虽然建立时间不短,但是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程度有限,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失衡的关健问题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9,在成都没有不间断交够1年的社保但是外地缴纳2年的社保转到成都之

建议您或单位直接到社保部门咨询。生育保险常见问答⒈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文件有那些?如何查阅?答:目前我市生育保险文件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文),均可以在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查阅。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条件?答: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二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连续不间断参保并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须满12个月后(不含补缴和生育当月);三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⒊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和注意事项?答: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单位参保的,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出具本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后,在医保局账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个体参保的,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⒋单位参保人员申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答:单位经办人为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手续?答: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⒍女职工和女个体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标准是多少?答:(一)生育津贴: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⑴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⑵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⑶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⑷剖宫产增加15日;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⑴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流产的3000元;⑵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⑶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⑷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⑸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⒎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那些材料?标准是多少?答:一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二个体参保人员: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⒏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那些材料?答:一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二个体参保人员: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三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⒐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标准是多少?答: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流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⒑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要提供那些手续?答: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二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住院费用原始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⒒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生育的,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答:一应当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二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生育;三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支付手续。⒓对于3月31日前已生产且符合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参保人员, 4月1日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是否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在哪里办理?需要那些资料?答: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按原综保标准报销生育补贴;应到参保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手续;报销时须填写《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生育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生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⒔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在他的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并轨后,其配偶生育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可以通过男方报销享受生育医疗费?答:原参加了综合保险的男职工,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合并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配偶在第13个月生育,且符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男职工配偶补贴。⒕参加了生育保险且达到了报销条件,异地生育需要事先备案吗?答:2011年4月1日后,在异地生育勿须在生育前备案。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达到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在异地社会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可以报销,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支付手续。
社保中的医保要报销生育的,初次缴纳的,必须缴纳满6个月以上的,才可以报销,对以前缴纳的社保进行补缴,仍然需要6个月才能报销 至于生育保险,这个只有单位才可以办理,有些地方规定连续缴纳满半年,有些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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