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选项中 属于政府采购法的是

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其采购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种收费和预算外资金,公立医院使用的收费票据是财政票据,其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
a c d 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信息网去看看政府采购法

下列选项中 属于政府采购法的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第八条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十五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3,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第15条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它们都是政府采购市场的需方主体。在我国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中类似的称呼有采购机关、采购单位、采购机构等。
摘 要:政府采购法第29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有哪些

4,政府采购法主体范围的是

根据你的描述: 选择C选项,政府采购,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办公等需要,向外购买物资等行为。只有C选项,人民检察院属于政府机关类中的司法机关。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们通常说的政府采购主要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是由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行为,部门集中采购是由采购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公司进行的采购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目录之外,由采购人自行进行采购的行为。应该说,分散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5,财政局如何对招标供应商投诉进行处理

1.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2018年16号)第五条(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所以本工程不必须采用招标形式。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3.所以采购方式没有问题。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6,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遵循政府采购法吗

自己看法律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答案 :a d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7,政府采购法第70条

第七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 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机关办理公告金额以上之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报经上级机关 核准,得采限制性招标: 一、以公开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办理结果,无厂商投标或无合格标, 但以原定招标内容及条件未经重大改变者为限。 二、属专属权利、独家制造或供应、艺术品、秘密咨询,无其它合 适之替代标的者。 三、遇有不可预见之紧急事故,致无法以公开或选择性招标程序适 时办理,且确有必要者。 四、原有采购之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因兼容或互 通性之需要,必须向原供应厂商采购者。 五、属原型或首次制造、供应之标的,以研究发展、实验或开发性 质办理者。 六、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因未能预见之情形,必须追加契约以外 之工程,如另行招标,确有产生重大不便及技术或经济上困难 之虞,非洽原订约厂商办理,不能达契约之目的,且未逾原主 契约金额百分之五十者。 七、原有采购之后续扩充,且已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叙明者。 八、在集中交易或公开竞价市场采购财物。 九、委托专业服务、技术服务或信息服务,经公开客观评选为优胜 者。 十、以公告程序办理设计竞赛,经公开客观评选为优胜者。 十一、公营事业机构因营业需要,必须指定地区采购房地产,经依 所需条件公开征求勘选认定适合需要者。 十二、购买残障、原住民、慈善机构或受刑人所提供之非营利产品 或劳务。 十三、其它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前项第九款及第十款之厂商评选办法与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及第十一 款之作业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8,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业务费的区别

1、首先,适用领域不同。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除货物、工程、日常消耗需要的服务之外的能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无形服务,不包括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政府采购:泛指政府对货物、服务和工程进行购买的一种行为。2、其次,依据的法规不同。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付费型PPP的操作规范不能突破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但是这两者在各自领域又都有特殊规定,分别适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3、最后,操作程序也不同。政府购买服务:不需要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且无需参与后续项目运营,可以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在程序及操作流程上较为简单。扩展资料:共同点:主体都是政府。其次,都是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一种行为。最后,从本质上讲,政府付费型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都属于政府采购的一种模式。并非所有的政府采购都要适用《政府采购法》,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所使用的必须是财政性资金。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也纳入到政府采购范畴。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政府购买服务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委托业务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如某项鉴定、某项研究等,政府不再直接插手办理,由社会组织办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办理的成果。避免什么都是政府说了算,但一般来说都是一次性有金额限制。财政委托业务费是指为实现工作项目目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将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委托外单位承担的费用,这种会用往往是长期性,和政府购买服务区别在于时间长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情况》,委托业务费属于支出经济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分设30款,委托业务费属于其中的一类。
政府采购是一种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政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民非组织收到的政府拨付的业务委托费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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