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滞留资金吗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是征信的查询机构,并不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
https://ipcrs.pbccrc.org.cn/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滞留资金吗

2,滞留财政预算内资金应怎么处理

是滞留?还是挪用?滞留是被审计单位有钱而暂时未拨,挪用是未拨而账上已经没钱了(看银行存款和现金之和够不够支付)如果是部门滞留应转拨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可定性为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或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滞留的责令限期拨付,挪用的收回归还原渠道,再重下拨给下属单位

滞留财政预算内资金应怎么处理

3,滞留财政预算内资金应怎么处理

是滞留?还是挪用?滞留是被审计单位有钱而暂时未拨,挪用是未拨而账上已经没钱了(看银行存款和现金之和够不够支付)如果是部门滞留应转拨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可定性为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或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滞留的责令限期拨付,挪用的收回归还原渠道,再重下拨给下属单位
同问。。。

滞留财政预算内资金应怎么处理

4,滞留专项资金 什么是滞留专项资金

是滞留?还是挪用?滞留是被审计单位有钱而暂时未拨,挪用是未拨而账上已经没钱了(看银行存款和现金之和够不够支付)如果是部门滞留应转拨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可定性为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或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滞留的责令限期拨付,挪用的收回归还原渠道,再重下拨给下属单位滞留专项资金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5,如何盘活存量财政资金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意味着原来长期滞留在银行账户的财政资金,将予以分配使用,主要用于支持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 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存款结构,会有一定影响。减少存量,也意味着公存的减少。
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有下列十条途径:1、清产核资 2、土地置换, 盘活存量资产 3、兼并盘活4、增量盘活5、增值盘活6、转债盘活7、贴息盘活8、拍卖盘活 9、控股盘活 10.重组盘活, 形成规模经营。 不懂可以追问

6,村干部虚支冒领粮补依据什么处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7,被审计单位滞留专款属于违反什么法律发条处罚依据是什么

残联将上级所拨专款违法滞留,已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即构成本罪。并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搜一下:被审计单位滞留专款属于违反什么法律发条,处罚依据是什么?

8,多长时间是滞留资金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在签证的时候递交足够的资料:包括往返机票,停留瑞士期间的居住(酒店,租房),足够的资金证明,准假怎么,旅行保险都要和你停留的时间吻合,还有可能需要说明书来证明自己在瑞士的旅行计划。一般申请90天以内的签证,因为这样会由大使馆直接签发,一周左右就能拿到签证,如果超过90天会将资料寄回瑞士国内政府审核签发再寄回中国,一般耗时4-6周。
是滞留?还是挪用?滞留是被审计单位有钱而暂时未拨,挪用是未拨而账上已经没钱了(看银行存款和现金之和够不够支付)如果是部门滞留应转拨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可定性为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或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滞留的责令限期拨付,挪用的收回归还原渠道,再重下拨给下属单位

9,滞留4年专项资金如何处理

按照资金的原有渠道使用
方法一: 从资金运动变化入手,顺藤摸瓜,核查专项资金有没有被挤占挪用。实际工作中可以到项目实施单位调查核实专项资金的收支余等情况。 首先,到项目实施单位核实专项资金有没有收到,收到的专项资金数额是不是与被审计单位实际安排的资金数额相等。如笔者在一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通过汇票形式将专项资金转给了施工单位,但当我们到施工单位核实时,却未发现上述款项入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审计单位只好承认通过汇票背书将专项资金又转回下属单位挂往来的事实; 其次,核实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以虚假支出套取专项资金转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所属单位,或被审计单位直接从项目资金中收取管理费的现象; 再次,核实实施项目的利润率,如果利润空间超出正常范围比较大,就可以肯定其中一定存在“猫腻”,审计人员可以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支出和往来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施工单位通过支出或往来将项目资金返还给被审计单位的现象。 上述方法主要适用于需审计的项目不多,和虽然需审计的项目比较多,但在众多的项目中,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选取几个资金量比较大的项目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的专项资金审计。 方法二: 充分发挥假想在审计中的作用。如果需要审计的项目较多,且各个项目的资金量都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每个项目进行资金的跟踪审计,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假设自己如果是被审计单位,会将挤占挪用的项目资金存放于何处?答案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存放于单位的账上;二是存放于主管单位或所属单位账面;三是存放于账外。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对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所属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寻找审计的突破口。 一是核查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和所属单位收入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将套取的专项资金作“收入”入账的现象。如在某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笔者发现该单位工会账面收取某企业工会费数额较大,经过调查取证查出了该单位一方面看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直接用于冲减支出,另一方面,排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存于账外列收列支的现象。如在某局审计中,笔者利用ao的图表查看功能对该局2005年至2008年的支出进行分析发现,四年的支出呈u型变化趋势,非常反常,后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出了该局将通过虚假支出套取的专项资金存于账外,用于列支单位部分日常支出和人员福利的违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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