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超说明书用药一般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如果要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充分权衡利弊,超说明书用药给患者带来的获益更大时才可以超说明书用药。临床用药并不是一定不能超说明书。3、文献不能作为超说明书用药的根据至于很多研究文章和学术论文,有一些超说明书治疗的用法,但没有收入到说明书中,当中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医疗官司,那么责任一定是医生和护士。

医生超说明书用药,病人该不该吃?

医生超说明书用药,病人该不该吃

奴性与迂腐,不应该是医疗卫生行业的主色彩,安全、稳健、谨慎、进取,才是医疗卫生的本色。说明书,是保护性的,这个没毛病。但是,说明书,是死的,是某特定时期的人设定的,有局限性,不会识别机理,不会识别人类患病的机制变化。有时候,我会根据机理,在符合病理生理机制的基础上,安全的前提下,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甚至有时候是使用熟悉药物的副作用,副作用用好了,一样治病。

医生有没有权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呢?

医生有没有权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呢

超说明书使用药物一般分为几种情况,1个是药物本身说明书没有你想治疗的疾病,但是据临床观察或者用文献支持,可以使用的。2是超剂量使用,包括我们常见的氨溴索,说明说着最多60mg一天,但是我们都清楚,60mg一天的量,对于重症感染来说,效果可以忽略,而且有大量的文献支持!但是就目前临床医师来说,谁也不敢超说明书使用,因为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法官判决的依据只有药典,说明书,其他的包括指南,专利共识等等都不被认可。

临床用药为什么不能超出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临床用药为什么不能超出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临床用药并不是一定不能超说明书。在大多数情况下,进行常规治疗时,医师是需要遵循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功能主治使用药物。对于西药来说,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是严格按照动物和人体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确定的,一般来说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是比较安全有效的剂量。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医师用药的法理依据。

对于医师来说按照药品说明书用药,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但是由于临床实际情况总是变化的,所以有时候不一定要完全遵循药品说明书。随着药物的不断深入研究,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有时候会发现之前的用法用量并不是最优的。举个例子,最早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是一天使用几次,每次小剂量使用。但是随着药动学和药效学的研究,发现每次使用较大剂量,每天用药一次,效果更好,所以现在都更改了用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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