搀扶倒地老人反被讹诈,我认为应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女孩主动扶起摔倒的老人,源于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她被讹诈时我们应该可以体会到那种对人性的失望和一个女孩的无助。女学生帮助跌倒老人,好心送医院垫付1000元医药费,却反被认为是嫌疑人,老人和家属索要医疗费和赔偿费,女学生只能选择报警,经过警察调监控,终于女学生清白,原来是老人自己摔倒,事后女学生愤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最近为什么老人讹诈频频出现?是什么出了问题?

支持索赔,实质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女学生索赔精神损失费谈起。女学生帮助跌倒老人,好心送医院还垫付1000元医药费,却反被认为是嫌疑人,老人和家属索要医疗费和赔偿费,女学生只能选择报警,经过警察调监控,终于还女学生清白,原来是老人自己摔倒,事后女学生愤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这件事引起较大反响,一种观点是认为索赔不应该,做好事嘛,误会消除就算了;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索赔,但五万元太高,有讹诈的嫌疑;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索赔,支持索赔五万元。

首先我谈下个人观点,坚决支持第三种观点。索赔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坚决支持索赔,索赔金额不能太少,不然不足以镇住邪气。为什么现在反复出现帮助别人,反而麻烦不断,最后赔钱赔时间赔名誉?其实就是对这些不知感恩还反咬一口的人,处理不到位,处理太软弱,已经到了纵容的地步。我看到一个案例,也是一个人帮助跌到的老年人,送医院,付药费,可是老人家属来了,直接赖上了,帮助之人怕有问题,还事先拍了视频,可家属就敢说拍的视频是改过的,不承认,报警后三天,警察调出监控,认定事实清楚,是老人自己跌倒了,但是老人儿子继续闹,还到救助人的单位闹,最后警察协调,让救助人花3500元了结。

这就是我们现在认知的法制社会吗,让救助他人,做了好事,最后还要被冤枉,还要赔钱,这正常吗?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这个女学生没有被证明是清白的,那会是怎样的后果,自己说是被冤枉的,可是面对家属强势,谁会相信女学生呢?赔钱之后,家人会怎么看,学校怎么看,同学朋友会怎么看?一个柔弱的女学生能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吗?如果赔钱了,小姑娘自己能够从这个阴影中走出来吗?说严重一点,可能这个小姑娘人生就给毁了。

因为做了一件救助他人的事给毁了!救助他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范畴,可是现在这种美德,正在受到严峻挑战,救助他人还得先想好对策,怎么保护自己,这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可就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去义无反顾去上前救助,因为他们从小就受到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他们有一颗无悔的心,因为,他们相信,这些不知感恩之人的无耻之徒,一定是极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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