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管抄错电表,火锅店被收天价电费。4万元电费该谁出?

电费核算存在哪些问题,核算员电费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谢邀!我认为火锅店的周先生只应该补缴他接手后的电费误差。确切地说,周先生应补缴的电费是他接手后半年来已缴电费的九倍,而不是四万多元!如果此事闹上法庭,假设我是一名律师,为周先生代理这场官司,将据理力争……1、周先生没有恶意欠电费的主观意识。向法庭出示这半年来缴纳电费的凭证。2、周先生负责缴电费的起始日期,应该从2017年6月,而不是2016年2月。

向法庭出示火锅店转包或承租合同书。至于2017年6月之前的问题一概与周先生无关,物业公司收缴水电费和物管费不具备溯及力,但可以找业主商谈。3、周先生应补缴的电费是他半年来已缴纳电费的9倍。"科普"一下,四位数电表和五位数电表在读数上有何区别,如图 (电子数字表也一样):抄表员抄表时误将五位数的电表当成四位数的电表,也就是说Ta把个位数当作十分位,因此,抄表员记录的止码数值是实际数值的十分之一。

所以周先生应该交的电费是他这半年来所交的9倍。(注意,这样计算,每个月可能会少几度电;不过平均每个月加几度电也无妨。4.物业公司应向周先生书面道歉。理由如下:①抄表员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抄表员要对自己的错误负责,物业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②用户按照物业公司开具的电费单据交电费,没有错误;③周先生收到物管通知,被要求缴纳电费4万余元,属于物业公司推卸责任的不合理行为。


文章TAG: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