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小学学籍怎么

很有经验的告诉你:现在学生的学籍都是“电子学籍”,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办理的学籍,一生一号,不再像很多年前的纸质学籍,只要回原来上学的学校提供你女儿的姓名、身份证号·就能查出来,然后打印出来就行了,
按照正常的跨省转学程序操作即可。先由转出校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然后给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申请转学,再是双方学校、教育局审核通过,教育部校验通过,最后调档即可。

安徽省小学学籍怎么查

2,安徽的大学办的翼机通服务有哪些功能

翼机通是以天翼手机为载体的物联网技术的具体应用,翼机通不仅为用户提供传统的手机通信服务,还可通过手机实现门禁、考勤、食堂消费、信息发布等多种服务。中国电信发展校园翼机通,顺应了校园信息化潮流,对帮助学校提升教学科研管理水平,方便学生学习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校园翼机通将饭卡、学生证、借书证、门禁卡等多卡合而为一:通过持机人权限控制,实现对校门、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通过与图书管理系统结合,不用借书卡即可实现借阅、归还,还可享受短信查询、预约、到期提醒、续借等服务,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简单的说,就是你以后在学校里几乎一切事务都可以用手机搞定啦!很方便!出门也不用怕忘记带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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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机为什么不能注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可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1、在线注册第一次申请的学生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第二次就不需要注册了,可以直接申请2、贷款申请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在线服务系统为国家开发银行官网3、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在线申请成功以后,带好所需要的资料: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是学生证、户口本、由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及资助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资料4、签订合同然后在自助中心签订合同、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5、学生报到学生到大学以后,提交受理证明给学校相关办理的老师,再由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6、查询贷款受理情况最后,登录注册的账号就可以查看贷款情况。
手机只要支持电脑版本的网页都可以,否则不可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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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同时申请吗

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只能二选一。助学贷款一般在开学前办理, 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一张乡镇级以上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通知书等。 按照银行的步骤来一般可以办理到。 利息一般在百分之7左右 ,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助学金的办理程序比较简单, 名额一般比较充足 至于奖学金 只有极少超级优秀的人才有。
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学校在省内可以选择农信社,就读省外学校办理国开行助学贷款,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教育局)!2010年的申请均已结束!流程不是一两句话能解释清楚的!建议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网或省学生资助网查询,有详尽的政策解释、申贷流程及所需材料!百度搜:安徽省学生资助网、河南省学生资助网、山东省学生资助网、全国学生资助网等等!
这个是不可以同时申请的,只能申请其中电一个。
国家助学贷款会慢慢退出的。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手续到你户籍所在地县一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你也可以先到我的空间阅读了解相关介绍:http://hi.baidu.com/cashmeonline/blog/item/d64d9fefcdf53de6ce1b3efd.html

5,有关重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证和学位证都可以拿到,在毕业前每个贷款的人都会签订一个还款协议,你按协议上的还款时间还款就行了,一般是几年,所以在毕业前没有还款无所谓的,不过有能力在毕业前还款更好了,因为贷款会产生利息,而这部分利息在学校的时候又财政补贴,毕业后就自己付了。
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

6,研究生每一位都能获得相应的补助吗最低多少

200-400左右,这个不一定,看学校看地方的,
至少每年6000,分十个月发放。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即所有学生都将统一交取学费。那么,对那些原来可免费上学的公费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如何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说:与收费制度相配套,国家正在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助政策体系。  张光明:从14年秋季学期起,建立中央高校研究生学每年业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8千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中央高校资金支持。  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奖励面、等级和标准,但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既博士生最高可获学业奖学金18000元,硕士生12000元。  同时,明年新学期起,原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中央所属高校博士生为每年1万2千元,硕士生为每年6千元。地方可自行确定标准,原则上博士生不低于1万元,研究生不低于6千元。  当前,某些高校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在奖学金制度上差别较大,有些专硕甚至没有奖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资助处处长周春树明确表态:  周春树:没有区别。现在我们都是把学术型跟专业型都是合并的,政策都是统一的。  除此之外,高校将对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提供津贴及包括绿色通道在内的多种资助。未来,研究生助学贷款限额也将在目前600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您好,有些研究生院校自费生没有补助,或者比公费生少。补助是每个月发放的。每个月400左右吧,不过每个学校标准不一样,具体咨询下你所想报考的院校,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1. 从14年开始,研究生开始统一实施收费政策。但部分高校会以发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再发下来。比如同济大学,开学初研究生要交8000学费,等1个多月以后,如果你么有挂科,交的8000以学业奖学金的名称退还下来。2. 硕士生补助一般为一年最低应该为6000。同济大学一年发10个月补助,研一一月800,研二开始每月1000.有些学校高一些。当然,你的导师可能也会给你一部分劳务费。所以不能完全衡量。3. 所以,一般研究生的学费和补助可能不太分专业。相对而言,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低一些,补助高一些。4. 我建议,你可以去心仪的几个高校,比较一下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当然,每个高校都还有各种各样的奖学金。收费作为一个参考标准,但是,学校教学质量还是应该作为最重要的标准。只要学习好,哪里都有很多奖学金,远远高于助学金。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2万哦!加油!
这个看专业点的人数了,人多照排名发,人少基本都有。 比例很大的

7,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条利息多少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五)申请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如果需要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顾问式贷款服务——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易贷中国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 针对你的个人情况,此处特别推荐这种贷款,你可以去尝试下—— 贷款快速申请通道: http://www.loanchina.com/QuickLoan/index.jsp?dashi=lianshangxia 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120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一般个人贷款申请时间是1到2周,企业贷款是2周到1个月内!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 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最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

8,我办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这样申请贫困生是不是几率大点

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任何人都能带,贫困生基本都是低保户和班委,望采纳谢谢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五)申请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如果需要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顾问式贷款服务——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 针对你的个人情况,此处特别推荐这种贷款,你可以去尝试下—— 贷款快速申请通道: http://www.loanchina.com/quickloan/index.jsp?dashi=lianshangxia 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120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一般个人贷款申请时间是1到2周,企业贷款是2周到1个月内!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 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最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

9,安徽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管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请获贷学生认真阅读本还款指南,并届时按要求履行还贷业务。一.正常还款(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二)还款规则利息偿还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负利息不需偿还本金。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本金偿还 从宽限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的最后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三)还款流程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贷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次年1月1日起,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二.提前还款(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还款行为。(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注意:⑴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至少一笔合同,一笔合同不得拆分提前还款。 ⑵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⑶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或邮政储蓄账户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三.逾期还款(一)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还款。(二)还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金额。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当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注意事项: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四.违约责任(一)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法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将违约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贱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799330.htm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拟订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如下:  一、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在校生提前还款在校期间不用付息,毕业生提前还款在毕业当年9月1日前不用付息,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二、借款人于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见附件1)。  三、县资助中心汇总学生申请,交由代理行测息后,填制《×××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附件3)上报省资助中心,并抄送代理行。同时,通知学生前往代理行存足还本付息资金。  四、代理行根据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于扣款日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资金并立即转入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并于当日将扣收资金从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划转到省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扣收完成后,代理结算行向县资助中心提交还款清单。  五、省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附件4)并附各县资助中心报送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报客户一处。  六、客户一处根据管辖地区,将各县资助中心提供的还款清单复印件交相关客户处,并通知相关客户处办理提前还款。各客户处审核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加盖处室公章,原件存档,复印件交财会处作为还款附件,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要求完成还款信贷审批,并发起还款工作流。  七、财会处根据还款工作流审批单和《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及《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从省助贷中心账户扣划还款本金和利息。财会处次日从核心系统中打印本息还款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客户一处和相关客户经理存入档案。  八、相关客户处根据提前还款情况制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情况反馈表》,并加盖行章,反馈各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负责向借款人反馈还款情况。  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办理提前还款,县资助中心受理后,填制《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报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交由相关客户处受理。完成提前还款后,相关客户处将《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复印件报客户一处,客户一处负责统一统计汇总。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就近原则,由申请贷款的学生在其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  第二章 贷款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  第四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学校名单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第五条 贷款申请材料:  (一)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3.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4.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有关申请表格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  第六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申请受理日期定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二)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第七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到学生首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贷前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在随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划款授权委托书,将贷款资金从借款学生个人账户汇划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账户,并备注借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高校收到贷款后,应当及时告知借款学生,并将贷款中生活费部分转发给借款学生。  第八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手续时,应当及时将借款学生的信用信息准确地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机构根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情况,与借款学生协商确定贷款额度。  第十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第十一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如基准利率调整,则参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变更贷款利率。  第十二条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发生退学、开除等情况时,自办理退学、开除等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四章 贷款偿还  第十三条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四条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高校应及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将借款学生的有关变更信息书面通知贷款机构,并抄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高校应当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期末汇总所有高校数据后,及时反馈至省农信社。  第十五条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第十六条 借款学生可以选择贷款偿还方式,允许其在提前还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还贷。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借款学生应当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并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贷款机构应当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第五章 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  第十八条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在省财政供给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省级财政承担;在市财政供给的高校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市级财政承担,省财政负责归集。  第十九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贴息每年度拨付一次。贷款机构应当于每年11月将实际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身份信息、学籍信息、贷款金额、利率、利息及贴息等情况按照高校进行统计报省农信社,省农信社汇总后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2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确认后,报送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在12月20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省农信社。  第二十条 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其比例根据国家规定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我省各分担50%。我省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分担办法为:省财政供给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承担6.5个百分点,市财政供给的高校由市财政承担6.5个百分点;高校承担1个百分点。  第二十一条 贷款机构应当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当年实际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报省农信社,省农信社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各高校确认。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确认的风险补偿金数额,会同省财政于12月20日前归集省以下所承担的资金。省财政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省以下承担的风险补偿金拨付给省农信社;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省财政在收到后,及时拨付省农信社。  第六章 贷款管理及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确保应贷尽贷。  第二十三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单立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高校要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管理,按月统计汇总本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条 省农信社设立生源地助学贷款统计年报,并按年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报送生源地助学贷款统计年报。  第二十六条 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本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贷款。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生的呆坏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呆坏账核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二十九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开展工作。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解释等方面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督促市级财政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监督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等。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高校开展政策宣传,贷款信息确认,诚信教育等工作,负责归集风险补偿金,并协助省财政厅完成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支付工作。  省地税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省农信社负责指导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汇总并报送生源地助学贷款数据,申请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拨付。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安排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及时提供借款学生动态信息。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发布前已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省农信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暂行办法》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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