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网上报名没改密码怎么办登陆不上了但

这一次的水平考试不会影响,但是听我们老师说以后的高考报名还得在网上报,所以密码得记住。你去问问你们班主任这个情况要怎么办吧,往年应该也有忘记密码的。望采纳~~
拿着身份证,让教务处开证明,去教育局重设密码。忘记密码时应该问问班主任。每年都有忘记密码的学生,不用太过焦急,可以解决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又称小高考)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结合省(直辖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组织相应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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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是什么

您好,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默认密码为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感谢您对百度知道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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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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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考考几天

中考一般两天或者三天考完,各省时间不同。考试时间一般在六月中旬。全国省市不统一,按当地时间计算。初中学业体育水平考试一般在3-4月份举行。中考一般两天或者三天考完,各省时间不同。中考是检验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考试时间一般在六月中旬。全国省市不统一,按当地时间计算。初中学业体育水平考试一般在3-4月份举行。注意事项:各地中考报名时间不同。不少地方中考1月开始报名。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网报名。下以成都为例。应届生报名应届在校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名,考生须向学校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学校负责组织、培训、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往届生报名正住户口在成都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的区(县、县级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随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及其所在的区(县、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生物、地理会考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计入升学成绩。

5,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忘记密码了怎样更改密码

默认密码为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可以尝试登录,也可通过页面找回密码,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电脑浏览器,百度搜索【山东招考院】如图。2、点击左侧【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3、接着,点击【考生入口】。4、在页面中,点击【密码找回】。5、最后,输入新密码,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更改密码。

6,学考是什么意思

高中会考学考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简称,通称高中会考。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2月或6月,考试科目我国家规定普通高中所设全部科目,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参加两次学考,如果两次都不合格,那么还可以增加学考的机会。学考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简称,通称高中会考。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2月或6月,考试科目我国家规定普通高中所设全部科目。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学生应该明确到底是作为学考还是选考,选定之后不可以再做调整,也就是说,同一个科目,学生不可以报学考考了之后,再报选考,这是不允许的。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参加两次学考,如果两次都不合格,那么还可以增加学考的机会,但是选考就不可以这样了,如果两次机会用完了,即使两次都不合格也不会有第三次的机会了。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操作考试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部分省市如山东也按照A,B,C,D)。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7,会考报名信息核对在哪里进

登陆学考报名网站查询即可。网上报名过程分为登录、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等环节。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报名结束前,考生可多次修改报考科目;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缴费系统开通期间,忘记报考或者需要修改科目但尚未缴费的考生,可由学校管理员进行报考或修改。

8,山东招考学业水平考试系统打不开

1. 目前不是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所以这个网页打不开。4月8日-10日应该由学校组织集体网上报名。2. 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4月1日-7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10日之间,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组织集体网上报名。4月11日-20日每天9:00-16:00则为考生网上缴费时间。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报名结束前,考生可多次修改报考科目;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缴费系统开通期间,忘记报考或者需要修改科目但尚未缴费的考生,可由学校管理员进行报考或修改。
你可以用杀毒软件的漏洞修复百功能对IE进行修复,或者升级你的电脑(设置自动更新选项,不仅可以修复,也能升级你的IE浏览器,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其他一些功能也得以提升,但要花费点时间,你可以找度有经验的人帮你,使你的电脑更优秀。) 1、点击“开始”菜单,打开“运行”。 2、输入regsvr32 jscript.dll后选择“确定”。 出现提示后,点击确定。 3、再次输入regsvr32 vbscript.dll选择“确定”。 再一次出现提示后,确定。 4、经过以上两次成功提示,说明已成功修复IE组件,将浏览器的过滤等功能关闭后,清专除一下浏览器的缓存(工具->Internet选项->删除Cookies),点浏览器上的工具——然后再选择最下面的Internet选项,再点属Internet删除文件(记得勾上删除所有脱机内容),确定后,然后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尝试!

9,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不开打不开登陆页面怎么办

目前不是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所以这个网页打不开。4月8日-10日应该由学校组织集体网上报名。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4月1日-7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10日之间,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组织集体网上报名。4月11日-20日每天9:00-16:00则为考生网上缴费时间。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报名结束前,考生可多次修改报考科目;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缴费系统开通期间,忘记报考或者需要修改科目但尚未缴费的考生,可由学校管理员进行报考或修改。

10,导游证怎么自考

导游证自考需满足报考条件,2020导游证报考需满足4个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已经下发,明确注明了关于导游证考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11月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 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8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0年11月6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2020年11月14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20年11月14日10:30—12:00; 科目五: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0年12月14日前组织完成。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1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11,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怎么报名

以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为例,报名方法步骤如下:1、报名时间:山东省的是4月17日——26日,每天的报名缴费的时间段是9点——17点。只有在这个时间段才可打开网站报名。2、报名前提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一般只支持IE浏览器,请使用IE浏览器才可以登录系统!登录当地的学业水平考试网就可以。3、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考生的考籍号(学籍号)、身份证号(护照号)、还有密码第一次登入默认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入系统。根据考生的类别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录系统后记得修改密码哦!密码是由8至16位的大小写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一定不能包含特殊字符或其它字符)。4、核对信息:特别是首次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认真核对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一定要到学校或是县区招生办进行改正。5、填写报考科目和联系电话:核对好信息后就是报考科目的选择,点击“网上报名”按钮,就会出现报名页面,勾选好自己的报考科目填好自己的联系电话!选好后点击“提交”按钮!就会跳转缴费页面。6、缴费:点击“考试费用支付”会进入支付页面,认真阅读流程和注意事项,遇到的问题都会解决!特别是红色文字一定要认真阅读!点击“网上缴纳报考费”按钮会显示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宝等三种支付方式!人选其一就可!一般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支付就可以。7、支付缴费成功后,请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入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考试费用支付”链接进行查看,就会显示已成功缴纳的提示!在规定的日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就可以了。注意事项:缴费成功后如果发现漏报可以追加报考科目,流程同上。如果缴费成功后要更改报考科目是不可以的哦!多交的费用是不能退费的。

12,异地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异地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手续: (一)实施时间:从2013年开始试行。 (二)实施对象: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考条件: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母亲至少一方)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四)报名地点: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指定报名点。
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异地户口在重庆高考报名条件如下:一、随迁子女的家长是个体工商业主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准备相关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报名。二、随迁子女的家长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居所。三、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也就是高中三年必须是在重庆就读。四、随迁子女的家长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工作3年以上。扩展资料:2017重庆异地高考最新政策:1、重庆籍考生不能在外地借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重庆籍考生不能在外地借考,必须回重庆报考。同样,外地考生在重庆读书的也不能在重庆借考,如符合重庆市2017年报名条件的,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在渝市外考生需回户籍地报考对于不具备重庆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请提早关注原籍地高考报名时间,并及时联系回原籍报考事项,以免错过报名机会。重庆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3、重庆市外地户籍考生可有条件报考我市普通高考报名要求考生有重庆市的3年户籍和3年学籍。持有市外户籍但一直在重庆读书的中职毕业生,学籍满足了3年的要求,报考高职对口类不受户籍限制。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要求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申请,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报考普通高校。4、外地重庆籍考生须回渝报考在外地学习久居的重庆户籍考生,千万要注意重庆市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要准备好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外地高中学习期间的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以及规定缴纳的报名费等。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报名要求,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电子摄像和体检等报名程序。5、艺术考生也须高考报名因为艺术类专业考试也是高考的一部分,因此,艺术类考生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我市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12月上旬开始,目前有部分考生正在校外参加艺术专业集中学习和培训。这部分考生和家长要及时与就读中学保持联系,按规定进行高考报名,否则将会影响艺术专业考试。异地高考方案北京: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河北: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黑龙江: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湖南: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安徽: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山东: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 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异地高考
异地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就读证明、监护人职业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手续。异地户口在重庆高考报名条件如下:一、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 ,也就是高中三年必须是在重庆就读。二、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三、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含租凭)。四、随迁子女的家长是个体工商业主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可以代替工作证明)。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准备相关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报名。
异地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以下手续:1、考生按规定时间向就读中学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13年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户口本3、身份证和家长在重庆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原件及相关复印件4、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报名。扩展资料:异地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正常参加高考:1、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即从高一(当年9月30日前取得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学籍)起至高三毕业一直在重庆就读。2、其中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3、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解读

13,2015年山东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核对信息的网站登录

  2015年6月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6日—7月1日进行。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三、考生报名资格及报考科目  本次考试十个科目全部开考。未获得高中毕业证的2011级学生和2012级、2013级的全部学生可参加本次所有科目的考试;允许社会人员报考。自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起,可多次参加同一科目的考试,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取得C等级以上的2012级学生,若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则会延迟发放学业成绩合格证。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应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www.sdbe.gov.cn)注册考籍,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报名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单独申请注册考籍。  报名考生的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考籍信息依据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没有取得考籍、考籍信息中无照片、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不能报考。四、网上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信息核对  报名前,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籍基本信息的核对。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学籍号和身份证号,进入信息核对页面。考生须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等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如果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后,提示信息有误无法登入系统或者核对发现考籍信息中存在错误,考生必须联系所在学校在基教平台进行核查或修改。第一步登陆网站——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  第二步:在如下的窗口中点击“考生个人报考”第三步:在如下窗口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第四步:在如下窗口中点击“网上信息核对”第五步:核对信息吧(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过程分为登录、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等环节。  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报名结束前,考生可多次修改报考科目;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缴费系统开通期间,忘记报考或者需要修改科目但尚未缴费的考生,可由学校管理员进行报考或修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考试费用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未成功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关于报名考试费标准:每科次16元。五、听力残疾学生的外语听力免试  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以市为单位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于4月20日前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250011)。六、其他  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因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单独提供外语听力成绩。本次考试不再接受往届毕业生或社会其他考生单为获取外语听力成绩而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很辛苦的,采纳吧!  

14,普通高中学籍资料如何修改

妈妈的姓名字错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管理,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普通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五市三区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管理。    第二章 入学与学籍注册     第四条 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按照中考志愿顺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五条 普通高中实行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制度。除按规定批准的招生范围外,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招生,五市三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   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和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学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普通高中实行按行政区域注册学籍制度。学生在所属行政区域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按照所在区(市)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被正式录取后,录取学校应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后,方能注册学籍。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开学两周后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校应当书面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取消其入学资格,全市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办理录取。当年十月底前,确属特殊情况未在开学两周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录取学校和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并按照规定办理。   学校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第七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第八条 普通高中实行全省统一编排注册学号。学生转学、复学后,注册学号均由市教育局重新编排。学生学籍一经变更,原注册学号作废。   第九条 普通高中招生数量必须与学校规模和设备设施相适应,招生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内,有条件的班额应不超过50人。对班额过大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下达学籍建议书,接到学籍建议书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允许接收学生转学、借读或其他形式的就读。    第三章 转学     第十条 学生因家庭住址搬迁且户口迁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和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学。   第十一条 由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转入的学生,持转学材料与本市普通高中学校联系,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材料分别为:   (一)外省转入:转出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转出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转出学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学籍档案册;学生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省内转入:转出市(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转出学校提供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和学籍档案册;学生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省转入和省内转入的高一学生,还应当提供转出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生中考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中考当年该地中考科目、分值、中考总分;学生中考每科分数、总分;学生就读学校中考计划内录取线;该校在当地中考录取批次和办学水平等。   第十二条 转往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持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册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   转往外省的,还须到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开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造成学生家庭住址跨区(市)搬迁(市内四区内搬迁除外)且户口迁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学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房产证明和户籍证明。   第十四条 确需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高一第二学期期末前向要求转入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接收学校审查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第十五条 对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当接收。   本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转学应按规定优先予以安排;残疾学生转学应按规定给予特殊照顾。   第十六条 由外省、市普通高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原则上应转入我市同类办学水平学校。   第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他时间每周一办理(节假日除外)。   第十八条 高三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在中考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第四章 借读     第十九条 已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跨省、市、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市内四区之间跨区就读的,不属借读生)。   第二十条 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生。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较大工作,由本市亲属抚养的学生,可以申请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   申请借读的学生,持证明材料向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证明材料包括:   (一)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   (二)学生学籍所在地市级(不含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和学籍档案复印件;   (四)学生亲属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   (五)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借读的学生,应持借读学校同意接收证明向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   第二十二条 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第二十三条 借读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借读学校负责,并及时转交学籍注册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应认可其评定结果。   第二十四条 借读生需回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籍注册学校核发毕业证书。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以外的借读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借读生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帮困助学、校级评优奖励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 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借读。达不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其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改制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借读。班额已经达到56人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借读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生就读。   第二十七条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境外学生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休学、复学、退学     第二十九条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应当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在校学生中途出国探亲或学习超过三个月,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休学。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出国签证等材料,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出国前,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学籍管理、相关费用、学生离校期间监护和安全责任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 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应当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因病原则上最多办理两次休学,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因出国探亲或学习等原因原则上只准休学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第三十二条 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休学。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复学时,应当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注册学籍方可复学。   第三十四条 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普通高中学生申请退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并办理正式退学手续。   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第六章 毕业、结业、肄业、升级、留级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核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   (一)每学年在每一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二)三个学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Ⅱ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综合素质表现评定合格;   (五)体育测试合格(残疾学生除外)。   第三十六条 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毕业证的签发时间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第三十七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一年以上,因故申请中途退学的,只发给肄业证书。对自动退学的,不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学历证书遗失不予补办。必要时本人可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出具证明信。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规格并监制,普通高中结业、肄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规格并监制。   第四十一条 普通高中升级实行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册、学生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学生花名册、学籍变更材料、学分认定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电子档案主要通过《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 对所有在籍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档案,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学籍档案验印手续。学籍档案材料必须按时填写,字迹应工整,项目应填全,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每学期末整理一次学籍档案。   第四十五条 学生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籍档案和学校的文书档案。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籍档案。撤销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第四十六条 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作为升学档案的必备材料。对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适当放宽要求的学生,应注明原因并附医院证明。   第四十七条 每学期末,各普通高中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更新《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信息。   第四十八条 各普通高中学校应认真做好学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需要,及时填报和维护《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关数据。   第四十九条 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年两次填写《学生学籍变更情况统计表》并报各区(市)教体局,各区(市)教体局分别于每年5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第八章 其他     第五十条 各区(市)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设学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区(市)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应配备学籍管理专用的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数码摄像头、移动硬盘(或优盘)等必须设备。   第五十二条 学生转学或借读手续办理完毕,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就读。   第五十三条 每次学业水平考试前20天,暂停办理学生学籍变更手续,考试结束后继续办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已被认定为规范化学校的,根据规范化学校动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1997年印发的《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青教通字[1997]216号)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1] 参考资料 1. 青岛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http://www.qdgmxx.qdedu.net/newsInfo.aspx?pkId=16893 开放分类: 高中,办法,青岛市,学籍管理 “青岛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词条: 什么是相关词条 我来完善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0 分享到i贴吧 添加到搜藏 分享到新浪微博 合作编辑者 教育政策法规 更多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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