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委办公厅内设机构

法律分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口岸办公室4个行政机构及机关党委。法律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口岸办公室4个行政机构及机关党委:(一)办公室。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省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协调服务省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协同组织省政府外事活动;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常会务、接待和事务的协调办理工作;联系省政府领导秘书管理工作。(二)综合秘书处。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公文的核稿、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三)秘书一处。办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等方面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工会方面工作。(四)秘书二处。办理农业、扶贫移民、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法、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动员及残疾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统一战线方面工作。(五)秘书三处。办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妇女儿童、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宣传、群团方面工作。承担省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六)秘书四处。办理监察、机构编制、审计、财税、国土资源、外事、商务、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和台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民营经济、服务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方面工作。(七)电子政务处。负责省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省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八)保卫处。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九)行政财务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十)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川省委办公厅内设机构

2,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委办公厅机构设置  1、办公室  担负省委办公厅总值班任务,负责本机关内外联络,根据领导意见进行协调工作;承担省委全委会议、工作会议及参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部分大中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事务的工作;接待来川的中央领导同志及各省市区党委系统有关负责同志;负责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会务等工作;管理办公厅图书资料室。  2、常委办公室  负责省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会务、记录、撰写纪要和议事事项通知等工作;安排省委领导的公务活动,编写省委大事记;负责办理省委领导交办的事项,包括部分文稿撰写、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撰写中央领导来川视察的汇报材料;负责省委领导秘书的学习和管理工作。  3、秘书处  负责省委和省委办公厅日常文书的处理和部分文稿的起草、校核;承担中央文件的翻印、省委和省委办公厅文件的印发、管理工作;负责省委、省委办公厅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发《办公厅通报》、《四川通讯》等省委内部刊物。  4、综合室  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及省委领导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综合、反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重要经济信息;承担或参与起草向中央的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参与部分文稿撰写。  5、省委督查室  承担中央、省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中央、省委领导和中办批示、交办事项的转达和催办、落实;负责省级党群系统及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  6、省委机要局  负责全省密码工作的管理、检查、指导和人员的培训;负责省委、省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密码传真电报的译传工作;承担省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事项;负责省委机关电话总机及成都党政专用电话的管理。省委机要局下设综合处、技术处、报务处、通讯处和商用密码管理处。  7、信息处  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印送、上报和信息调研、管理和指导全省党委系统信息网络。  8、党政网络管理处  负责全省党政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网上信息资源开发的规划、组织和管理;负责应用服务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的组织;负责全省党政网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  9、机要交通处  负责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各省市区党政策机关与我省党政策军机关相互往来的核心机密文(信)件的传递工作。  10、行政财务处  负责本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公费医疗、车辆、后勤保障事务等管理和省委大院的绿化、卫生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省级党群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专控商品审批;负责省级党群系统基建计划安排、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及省委办公区房屋的分配调整和办公厅的房屋修建、分配、调整、管理等工作。  11、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2、保卫处  负责省委机关大院、领导办公和住地以及省委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机关党委  负责办公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直属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其日常工作。  1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原省委领导和办公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5、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  16、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公室  17、厅机关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委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227名(不含1999年底军转编制3名)。其中:秘书长1名(兼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4名(其中1名兼办公厅副主任);办公厅主任1名(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1名由副秘书长兼任);省委常委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委机要局局长、综合调研室主任、督查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律检查专员按省委规定配备;处级领导职数5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办事机构负责人2名)。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7名。  离退休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机关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的批复》(川委〔2000]84号)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川编发[2000]41号),撤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组建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为省委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业务上同时接受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下设综合处、接待一处和接待二处3个处;核定行政编制20名。

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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