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河南什么条件下可以生二胎

除非它是有钱的
要看河南的生育新政策。
有钱的情况下

目录一览

2,什么时候河南省新二胎政策取消间隔期

我想你是误解了政策:放开二胎政策只是试行,而河南并不是其中的一个试点,所以按理来说,河南除了特殊原因外,是不允许生二胎的,否则就要罚款。当然,你也可以看到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小学里也有很多非独的孩子,原因有二:外来务工大多是做生意的人,而国家对于这样的人也无能为力,他们没有工作,国家管不着,做生意也有钱,人家罚得起,所以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就不用担心河南是否放开二胎了!

3,河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新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以上两部分产假相加:98天+90天=188天。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4,河南的二胎宝妈吗二胎准生证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看到你的叙述,总感觉你们那儿的计生部门的对二孩生育登记搞得太复杂了,在已生育登记第一孩的情况下(你们第一个子女的生育登记是怎么办理的?),作为生育管理地,应该对你的婚育情况形成档案,应该了解你们的婚育情况,不应该老是让你们去开什么证明。这样,此事你可直接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反映。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个说法。据我的估计,你们社区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没有掌握好生育登记规则。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5,河南省对于二胎超生不与追究的文件

没有这样的文件。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不叫罚款,叫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6,河南省二胎政策2006

在网上为你查找了一下“河南省二胎政策2006”,这个政策,是2003年1月1日起在河南省实施的,2006年,同样适用这一政策。据当时《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7,河南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第十九条 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仍涪顶帝雇郜概佃谁顶京鼓励和提倡只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文章TAG:河南二胎新政策河南  二胎  新政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