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技术本身来讲,技术是可以实现的,伦理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同时给人类社会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克隆人技术到底对科学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用立法的方法限制一项技术的研究将会开创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所谓克隆人的“伦理”,是西方宗教势力和人文主义者强加上去的,克隆技术在本质上是没有伦理问题的。

克隆人存在什么伦理问题?

克隆人存在什么伦理问题

所谓克隆人的“伦理”,是西方宗教势力和人文主义者强加上去的,克隆技术在本质上是没有伦理问题的。我在2016年10月13日用“怀疑探索者”的头条号发过一篇文章《评“克隆人”所谓的伦理问题》,节选如下:一、 克隆人与被克隆人之间的关系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这个问题是克隆人的身份认定问题。从遗传学上来说,克隆人是被克隆者的孪生兄弟,是否可以把他当儿子养呢?好在“现有的伦理体系”并不是唯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定义。

人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而权利义务关系的分配原则则是把责任归属到能以最低成本避免事件发生的一方。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谁出主意谁付钱”。亲子关系的核心是抚养义务和监护权利,抚养责任应该归属于产生这一事件的决策者。在自然情况下,孩子的产生是父母某种行为的结果,所以恰好由遗传学的父母承担责任。

但在收养的情况下,则由收养的决策者承担责任,而无需考虑血缘问题。按照这个原理,克隆人的父母就是产生这一结果的决策者,而无需考虑血缘问题,无论被克隆人是谁,卵子和子宫的提供者是谁,只有决策者负有父母的责任。如果决策者就是被克隆者,那么他就当然是克隆人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女性时是母亲)。即使决策者与克隆人毫无血缘关系,他也是克隆人的父亲。

所谓“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仅仅是由于他们选择了一个不高明的“伦理体系”而已。摩梭族的“走婚”风俗在他们看来肯定也是“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的,这并不能证明摩梭人“不道德”,只能证明他们的“伦理体系”解释能力太弱,缺乏普适性。须知想把一切都纳入理论体系是一个很好的愿望,但当“纳入”不了的时候,应该去修改理论体系,而不是削足适履,拒绝现实。

二、 克隆人将对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造成巨大冲击。这种说法的根据是,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的基础是两性结合,而克隆人是“无性生殖”,所以会摧毁社会和家庭关系的基础。这种想法近乎杞人忧天。按照某种宗教的教义,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交是不道德的,所以如果可以克隆人就应该禁止一切性生活,所以人也不应该结婚,所以家庭关系就不复存在了。

这种“推论”的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其荒谬源于这种教义,而不是克隆人的必然结果。虽然这种宗教在西方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也应该相信这种荒谬逻辑。按照普通人的常识,不想生育的时候也可以性交,“丁克”家庭也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况且,性与家庭也没有必然联系,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也是家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抚养后代,在这一点上,克隆与非克隆并没有什么区别。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总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例如独身主义、丁克主义、“酷儿理论”、同性恋权力运动、极端女权主义等思潮的流行,单亲家庭、试婚、同居、婚外、婚前性行为等现象的存在,都在不断冲击着“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与之相比,克隆人造成的“冲击”实在微不足道。与自然生育相比,克隆技术不知要困难多少倍,如果不是对子女的高度渴望而又不可得,恐怕没人想找这个麻烦,而有这种需求者,和领养相似,恰恰是那些有稳定家庭者,而克隆子女的存在更可以加强这种稳定性。

三、 克隆人技术可能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此种说法纯属异想天开。首先,不可能“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的东西实在难找,炸药、枪支、毒剂、计算机这些常规武器姑且不论,板砖、绳子、湖水、艾滋病人的血液都可能成为暗杀的工具,连手术刀都可以用来劫持飞机。如果只允许研究不可能“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的技术,恐怕我们现在只能是一无所有,要知道,连寻呼机都可以做成不受距离限制的遥控炸弹。

而且,和所有这些常规技术相比,克隆人技术恰恰是最不可能“成为恐怖分子的工具”的。第一,从制作克隆人开始到他能够执行任务需要十几二十年,恐怖组织本身有没有这么长的寿命都很难说,恐怖分子哪有这么好的耐心。第二,克隆人并不是超人,并不具有什么超乎寻常人的能力,很难想象有什么任务是普通人完不成而克隆人却能完成的。

克隆人唯一的优势是和被克隆者长得很像,但年龄的差异使他根本不可能冒名顶替。提出这一问题的人可能是受了某些胡编乱造的文学作品或电影的影响,分不清幻想和现实。如果真有恐怖分子被小说所骗,想要用克隆人搞恐怖活动,那么这种恐怖分子不仅丝毫也不可怕,反倒幼稚得有些可爱了。四、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

这种说法毫无科学根据。首先,掌握克隆人技术并不意味着产生“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从克隆人实际的需求来看,主要还是一种和不孕症有关的辅助生殖技术,与人工授精、体外授精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是没有意义的,想象不出一对父母要那么多一样的孩子有什么用。反倒是人工授精时容易作手脚产生大量同一父亲的孩子,克隆人作不了这种手脚,因为太容易被发现了。

至于“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则纯属无稽之谈,找不到任何科学根据。五、克隆人可能产生心理缺陷,形成新的社会问题。任何人都可能产生心理缺陷,从遗传学上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认为克隆人会产生更多的或特别的心理缺陷。如果克隆人有比普通人更频繁的或特定的心理缺陷,那么可能有两种原因,一个是技术原因,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来克服;另一个是社会原因,即有人把克隆人看成怪物,这可以靠保密来避免,就像现在的试管婴儿一样。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特殊的眼光来看待试管婴儿了,将来的克隆人也一样会逐步被社会所习惯。我们可能一不小心弄出一个私生子来,但要造个克隆人儿子可得花比试管婴儿还要多得多的成本,因此从常理推断,克隆人会比普通人从小受到更多的关爱,应该会少些心理缺陷才对。动用宗教、法律、行政或政治手段来禁止或限制科学的发展或传播,在历史上或现实中从来没有过好结果。

烧死布鲁诺,迫害伽利略使得意大利在科技方面持续几百年落后于其他国家;中国五十年代末期跟随苏联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遗传学和控制论,也给中国的科学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德国由于历史原因禁止一切克隆技术的研究,已经使德国在治疗性克隆方面的技术水平落后于英美十年。科研自由是科学技术的生命线。克隆人技术到底对科学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用立法的方法限制一项技术的研究将会开创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有没有哪些科学技术可以实现,但因为伦理不能实现?

克隆人存在什么伦理问题

基因编辑技术,去年中国科学家贺建奎不就是搞了一个基因编辑婴儿DNA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这种技术本身来讲,技术是可以实现的,但是伦理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同时给人类社会埋下了很大的隐患。贺建奎虽然表示,这种操作可以让孩子对艾滋病有天然的免疫力,但是实际上这项技术充满了为止的风险,是非常不道德的。很多人可能到现在都不是很清楚,风险来自哪里,修改基因似乎是一件好事儿。

这对婴儿在在受精卵时期被修改了CCR5基因,但是其实孩子的母亲并不是艾滋病患者,其实只要做好防护措施,孩子根本不会感染艾滋病。但是基因编辑技术本身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很多地方并没有得到完善。在进行修改的过程中很容出现“脱靶”的情况,把原本人体当中正常的基因给破坏了,会导致非常严重,而且难以预计的遗传疾病的风险。

所以贺建奎的操作不符合我们人类世界的伦理道德的底线。受到编辑的婴儿长大后,这次的基因修改还会影响他们的后代,子子孙孙。他们接受过修改的基因会慢慢的融入到人类的群体中,这里不排除因为脱靶造成误伤的那些基因。因为没有办法预知这些基因到底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需要很多年才知道,这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而是需要整个人类群体去承担的,风险太高。

如果这个口子一旦打开,基因编辑技术会不会摧毁我们人类?社会本来就是资源不平等,能里有大有小,但是至少目前我们还是可以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就算是富人的家庭也存在“富不过三代”的忧虑。如果孩子的基因可以编辑的口子被打开,就太要命了,太可怕了。我想让我的孩子更高一点,相貌更漂亮些,智商更高一些。这些编辑过的基因是可以遗传的,这些人的后代继承了这种优秀的基因,那么其他人的孩子呢?他们还怎么竞争呢?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随意基因编辑技术真的是一项既有人类期望和美好愿望的技术,但是同时仿佛也是一条通往无边深渊的技术。

科学技术与人的生存伦理问题属于科技伦理吗,如何判断?

克隆人存在什么伦理问题

当然是。科技伦理通常是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角度提出的,是科技伦理的基本论据和基础利益出发点。科技伦理是处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活动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科技伦理可以从观念、道德、社会层面上规范人们从事科技活动的行为,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和科学技术应用工作的人们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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