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孔乙己是鲁迅作品《孔乙己》中的主人翁。为了能跟小伙计说几句话,孔乙己才顺眼从自己看到的茴香豆这里想到了问题,考了一下小伙计“茴香豆怎么写”?理由也并非是卖弄,或者故作迂腐,而是确实为小伙计着想,目的是记账用:“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

大家是怎样评价孔乙己的?

曾经,我是一个初中语文老师,教了四届初中生,当时每一届都是学了鲁迅先生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的。我不知道大家怎样评价孔乙己的,但是我却可以说说我眼中的孔乙己。1.迂腐作为新文化运动已经开启的年代,大家都向白话文过度,他却每说一句话都“之乎者也”的,显摆自己很有学问,殊不知这已经是一种迂腐的行为了。更迂的是,他居然教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作为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民国时代,茴字几种写法,于一个跑堂的小伙计又有什么用呢?客人点了这道菜,随便一种写法,只要后厨能认得便可以了,人家又不是搞学问的,干嘛非得有四种写法?难不成每天换着写?这是吃撑了没事干的人才做的事。

2.旧知识分子的傲慢记得很深的一句话“他是店里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站着喝是什么人呢?没钱的穷人,穿长衫的人是什么人呢?有钱的大爷。但是孔乙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就这一句话把他的身份标识出来了——很穷的读书人。穷到站到喝酒了,却不愿意与短衣帮为伍,自己认为自己是读书人,高人一等,封建社会读书人的思想就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他认为自己不同于那些站着喝酒的短衣帮。

所以他要区分于他们呀,就穿着许久不洗的长衫,站在那里像一根标杆——旧知识分子穷困潦倒都不忘记自己是读书人的身份的标杆。因为那个时代,不止一个孔乙己这样,他是旧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而已。3.善良孔乙己虽然迂腐傲慢,自以为是,但是他本性是善良的。再怎么穷,在酒店里即便欠账也会及时还的,不会拖欠;再怎么想着自己是读书人的身份,但是他还是肯教小伙计识字,尽管这个识字的过程有些迂腐;孩子们围着他时,他分茴香豆给他们吃等等,都是他善良的体现。

如何认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

根据鲁迅的学生,挚友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回忆记载,他问过鲁迅,他倾注心血最多且最满意的小说是什么?回答就是《孔乙己》。为什么?鲁迅先生说了这样一句话:“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孔乙己》可说是鲁迅小说中的一件经典的精品。在近3000字的篇幅里,作者除了着力描写了孔乙己这一呼之欲出的形象,他还刻画了酒店掌柜、温酒的小伙计、短衣帮顾客、邻舍一群孩子等众多人物群雕。

其言谈笑语也无不维妙维肖,栩栩如生。孔乙已自然是小说的唯一"男一号"。为塑造这一人物,作者调动了一切必要的文学手段,比如精致的白描,精确的细节,简练的对话和描写语言。当我们读毕全篇,不能不深思造成孔乙己这一悲剧人物悲剧一生的原因何在。答案只能是封建科举制的毒害,还有社会的冷漠,这些是作者的创作主旨。可是,当这个虽然迂腐刻板,却又懦弱善良, 在封建腐朽和科举制毒害下,麻木不仁,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社会遗弃的悲惨形象。

让人既可厌,又可笑,还有几分怜悯。有几分可悲的人物,在咸亨酒店里,得不到半点同情,却只引起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声时,我们就会明白“是在描写对于受苦受难的普通百姓的凉薄"历来,对孔乙己的理解,对作品思想的阐述,及创作意图的探究,都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说法是作者对孔乙己进行批判的,批判他的好喝懒做,迂腐、堕落;一种说是作者对孔乙己表示同情的,怜悯他的善良心地和孤苦伶仃处境;还一种说法,是这篇小说是对封建旧知识分子的讽刺和否定,他们中了科举制的毒而不自知不自拔;有说这篇小说是对封建科举制的控诉和揭露,它“吃”掉了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们。

如何看待孔乙己的人生,该褒还是该贬?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该作品中的主人公外号孔乙己。人物形象: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期,其性格当然就是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有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个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物形象。孔乙己这样子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教育的牺牲品。

如何看待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引言孔乙己是鲁迅作品《孔乙己》中的主人翁。他的真实姓名不被人所知,孔乙己只是当时人们给他取的一个绰号,因为他姓孔,又满口之乎者也,所以人们从“上大人孔乙己”这句文言文中给他取了这个名字。关于孔乙己的趣事很多,如:教少年鲁迅写“茴”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吃;“窃书不算偷”的论调;打折了腿“爬”来喝酒等。在酒馆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一个人。

这又是为什么呢?该怎么理解呢?酒馆里的长衫与短衫要想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鲁镇这个小酒馆中长衫客人与短衫客人的区别。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鲁镇的酒馆是当街搭的一个曲尺形大柜台,来喝酒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穿短衫的,他们大多是做工的工人,来喝酒就站在柜台外,喝最便宜的四文一碗的水酒,偶尔加一文,吃一碟小菜。

另一种是穿长衫的贵人,他们出手阔绰,在酒馆房子里面坐着慢慢喝,并且下酒菜荤素都有,十分享受。孔乙己似乎是两者的结合体。他是穿长衫的,但却没有进包厢坐下喝酒,而是站在外面和“短衣帮”一起,时不时的被短衣帮人调侃。穷酸文人的尊严和现实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但他却没有考中过功名,其他的营生也没有会的,所以日子十分贫困。

他之所以要穿长衫,目的很明显,表明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他和酒馆里其他站着喝酒的人身份是不同的,但无奈的是经济条件相同,囊中羞涩,所以也只能站着饮酒。出现这种现象正是孔乙己作为一个穷酸文人,被现实所折磨,但又不屈服于现实,竭力维持自己文人身份的一种体现。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孔乙己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身份是很看重的,他思想上的传统性和保守性体现的十分明显。

这从他张口闭口“之乎者也”可以看出来,难道他不会说白话文吗?显然不是的。那为什么他要说这些令人似懂非懂的话?这是他守旧思想决定的,孔乙己追求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想要的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而不是通过做工来发家致富。在他内心深处,实际上是看不起那些做工的工人的。所以受这思想的影响,孔乙己即使再穷,他也不会脱下长衫。

因为脱下长衫,在他看来就意味自己放弃了自己。新旧时代交替的牺牲品孔乙己所处的年代正是新旧交替的时候,受西方的冲击,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孔乙己也是生不逢时,此时的他因为外界的诸多原因与功名官场无缘。其实他是十分博学的,这从《孔乙己》原文中可以得知。他来喝酒并不是因为他多喜欢酒的味道,而是他可以用酒来排遣寂寞、麻痹自己,甚至是被别人调侃,他也感受到了一丝快乐。

其实在那个时期,类似于孔乙己的这种人有很多。作为新旧时代交替的牺牲品,站着喝酒是新时代的无奈,穿长衫是旧时代的防守。若木语孔乙己最终脱下了他的破旧长衫,在他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后。他最后一次来喝酒是穿着破夹袄来的。这并不是孔乙己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而且他彻底放弃了。或许是他知道了自己死期将至,穿不穿长衫已经不重要了。

孔乙己既然把茴香豆给小孩子吃,又为什么偷东西呢?

我是阳羡退士,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塑造出的一个颓废旧文人的形象。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清王朝已覆亡,科举被取消,孔乙己作为一个文人,进仕无途,谋生无术,也许家里连赖以生存的薄地都无一垄,其生活的困顿是在情理之中。所以,即使是去咸享酒店沽酒小酌,也只是最简单的一碟茴香豆、一碗酒,并立于柜台边上,就着茴香豆下酒,末了还付不出酒钱,几乎每次都是赊账。

这些举动,与今人看来,似乎是寒酸之极,但在当时却是常态。到了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份私塾教师的工作,又因为偷拿了几本书被打断了腿并赶出私塾,才有了孔乙己式的"名言"一一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在今天看来,这句话实在很可笑。但放在当时,书对于孔乙己这样没有稳定收入的穷文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即使每本书只需几毛、几块钱,但是也决不是孔乙己能买得起的。

一个连买一碟茴香豆和一碗酒都需要一文一文在柜台上排出铜板来的人,其经济上的内内窘迫不言而明。至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说明他内心善念末泯,是作者特意为他的人品作的注脚,借此来证明他后面荒诞的举动和窃书行径,与真正意义上的偷盗有着本质的区别。古人云: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底层文人的潦倒和不堪,虽然没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般的血泪控诉,但是也通篇都以平静的口吻叙述着人间的悲凉!细细读来,仍有让人默默不得语的肃杀气氛!这文章到底不是现代的冷笑话!欲读此文,先了解一下文章的时代背景吧!。

为什么有人说“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

笔者(杨角风)所住的地方离绍兴非常近,开车的话,也就几十分钟的路程,属于杭州郊区的一个小村庄。上一期写到鲁迅笔下的闰土时,特意去了一趟绍兴鲁迅纪念馆,了解到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人文典故。傍晚,一个人坐到咸亨酒店的堂食处,摆上一碟茴香豆,倒上一杯酒,重温了一遍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读着读着,心里的感觉就变了,越读越凄凉,在一瞬间竟不能自已,悲痛到无法继续读下去……一、人啊最怕在某个时段,突然就懂了埋在记忆深处的某个片段,年少时只知道死记硬背,长大后才懂得用心!《孔乙己》这篇课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初中三年级语文课本中有出现。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是特意又翻出这篇原文,仔仔细细读了几遍的。但在鲁镇咸亨酒店里,复读《孔乙己》之前,我能想到的,有关孔乙己的记忆,只剩下了他的迂腐,他大概的样子,以及鲁迅给他安排的“病句式”结局:“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其实孔乙己是有原型的,就像《故乡》里面的闰土,都是跟作者鲁迅多多少少有一些渊源的。

关于孔乙己的原型是谁,鲁迅并没有解释过,但他的弟弟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这本书中有说。孔乙己是鲁迅小说《呐喊》中第二篇文章的主人公,鲁迅说他姓孔,人们从小孩子描红用的字帖中找到了“上大人孔乙己”几个字,给他起了名字叫孔乙己。实际上,孔乙己原型姓孟,大家都叫他孟夫子,时间久了,他本名叫啥,也就不清楚了。

自古孔孟不分家,为了映射,故在小说中他就姓孔了,再由孔字联想到描红纸上的金句,于是孔乙己这个名字就创作出来了。而且小说中孔乙己的形象基本就是孟夫子的形象,也是破落大户子弟,好喝懒做,喜欢咬文嚼字、喝酒、偷东西,最终也是被打断了腿……二、孔乙己的故事是发生在绍兴鲁镇,主要地点就是咸亨酒店,而且这所小酒馆是确实存在过的!当然,绍兴下面并没有鲁镇这么一个地方,这是鲁迅杜撰的一个镇。

在鲁迅的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有出现过这座鲁镇,若是大家来绍兴旅游,在柯岩风景区,现在也建了这么个镇子一角。但实际上鲁迅所写的鲁镇,就是指他老家所在的镇子,再精确点就是他家所在的位置——东昌坊口。现在的咸亨酒店自然不是那时候的咸亨酒店,这是后来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游客,特意重建的。事实上真正的咸亨酒店也不过存在了两年左右,就是鲁迅的本家,周家人所建。

酒店不大,一共有两间,坐南朝北,正对着鲁迅故居的大门。当时周家还请了一个伙计,一个徒弟前往照管,后来鲁迅的祖父周介孚在1893年被捕入狱后,酒馆关门。前文提到的孔乙己原型孟夫子,也是在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活着的时候,常在咸亨小酒馆出没。周伯宜是在周介孚入狱后,被革除了功名,每日借酒消愁,最终一病不起,于1896年去世。

所以,由此推断,咸亨酒店存在的日期,应该在1893年到1895年之间,这时候的周家正是要没落前夜,算是最后的辉煌了。那时候的鲁迅也确实十二三岁,毕竟是自家的小酒馆,平时放学后,他也会到这里帮忙打酒。三、这个孟夫子,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鲁迅(周树人)和他弟弟周作人经常见他来咸亨酒店喝酒。

在绍兴有一位研究当地民间人物的老学者,他提到绍兴当地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不过名字叫“亦也先生”。这位老先生比孔乙己要稍微强那么一点点,因为他考取了秀才,但是再往上考,就再也没中过了。毕竟中了一个秀才,眼高手低,又不善经营,况且人又贪杯,久而久之,家道中落,变得穷困潦草。后来被生活所迫,毕竟要吃饭啊,于是在家人的劝说下,开始做点小生意,就是类似于做油条、煎饼早点的摊子。

毕竟是个酸秀才,不肯脱下长衫,也不肯放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理念。所以,即使跑去做生意,他也觉得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自然也不敢吆喝。但现实摆在眼前啊,你不吆喝,别人怎么知道你在卖东西,久而久之大街上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场景。一个穿长衫的秀才跟在其他小贩后面,走街串巷,前面小贩喊:“卖油条喽……刚刚做好咯烧饼,卖咯……”这个秀才就跟在后面小声跟一句:“亦也亦也!”这样一个场景出现,自然让当地人感觉到异常滑稽,从此人家就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亦也先生”。

亦也先生后面的结局跟孔乙己也是类似,等到做小生意也养活不了自己以后,开始给人家抄书,又偷书,也说过类似“窃书不算偷”的话。四、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却跟“孟夫子”和“亦也先生”的过度迂腐不同,他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少时读书的时候,只觉得孔乙己很可笑,很迂腐,很顽固,他能落得如此下场,纯属活该。等到经历了一定的人情世故,经历了社会的洗涤之后,再读《孔乙己》,却再也笑不出来。

孔乙己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我们现在能读出他的善良和单纯,比如他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孔乙己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又比较好面子,鲁迅评价他:“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这么一个品行还算不错的人,至死都没能还上欠咸亨酒店的十九个钱,甚至最后一次出现时,掌柜提到他还欠账时,他也没有抵赖,只说下次会还清。这种情况下,一个钱一盘的茴香豆对他来讲是多么的重要,而他却愿意分给孩子们,而且是雨露均沾,一人一颗,谁也不会少。

哦,对了,茴香豆挺大的,长得是下面这幅图这样的:五、这些孩子受到了孔乙己的施舍,不仅没有半句感谢的话,还伴随着周围人的嘲笑声奔跑散了。孔乙己的文化水平究竟如何,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从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来看,必然不会太差。作为儒家文学的学习者,孔乙己不计成本地分享茴香豆,足可见他也是一个“仁爱”之人,不管儒家怎么修饰,儒家经典中的“仁爱”都是放在前面的。

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了孔乙己这个“吝啬”的“罩”的行为,却没有看到他乐于分享的品质,这种嘲笑反而让人倍感凄凉。关于孔乙己很善良又单纯的另外一个场景,则是有关茴香豆的四种写法了,很多人都从这件事中看到了他的迂腐,他的好为人师,却没有看到他的孤独和善良。在这个鲁镇上,在这个小小的酒馆里,一共出场以及在别人嘴中出现了五种人,分别是小伙计、掌柜、短衫人、长衫人、丁举人。

而孔乙己虽然位列长衫人行列,但无疑他在鲁镇,他在这个酒馆里是孤独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边缘人物,被人疏远, 被人排斥,被人鄙视,偶尔出现在别人嘴中,也是受嘲笑的对象。一个人久久不被理解,他内心是相当孤独与绝望的,他所谓的好为人师,不过是太孤独太寂寞,想找一个能倾诉的对象,能理解自己的人,说说话而已。那么我们就看看前面提到的这几类人,哪类型的人肯跟他说话呢?六、小伙计就是作者鲁迅,他面对孔乙己的询问时,表现是:“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掌柜的更不用说,或许他也曾读过书,参加过科举,但肯定是没能得中。他们是通过非读书途径,获得了在社会上的地位,成为了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这类人自然也瞧不上孔乙己,从内心深处都怀有对这类失败的读书人的鄙视。就像当今社会,很多没文化,但赶上好机遇发财的大款们,你读书好有啥用,到头来还是给我打工,还不是低三下四的求我办事?说不定内心还在庆幸,幸亏我读书不好,早早选择了酒店行业,不然跟孔乙己似的,丢人现眼!短衫的人,大都是穷苦劳动人民,连进酒店里面的机会都很少,自然也就没有话语权。

长衫的人,是坐着在酒店内部喝酒吃茴香豆的,他们跟孔乙己一样通过读书改变了命运。他们之所以鄙视孔乙己,是因为孔乙己算是读书人里面的失败者,连个功名都没能考取,丢人呐。丁举人,则是咸亨酒店的上层人士,通过科举改变了一生,走上了金字塔的顶端。这类人有着绝对的权力、地位和名誉,他的地位不寒而栗,不容侵犯。酒店里一个喝酒的人就说了:”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

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七、一句“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道出了丁举人的位置之高,孔乙己的地位之低!为什么孔乙己会跟酒馆的小伙计有这么一段对话,归根到底就在于,以上的五类人,只有小伙计还能聊一聊。孔乙己或许看出来面前的小伙计读过书,所以才会试探性地问一句:“你读过书吗?”如果小伙计这时候摇了摇头,那么断然就不会有下面的对话,孔乙己也绝对不会无聊到教一个不认字的人写什么“茴”字的四种写法。

恰恰是因为这个小伙计点了点头,让孔乙己燃起了一点点希望,他以为可以跟这个小伙计说几句话,而不会被鄙视。事实上小伙计在心里已经在鄙视他了,只是他不自知罢了。为了能跟小伙计说几句话,孔乙己才顺眼从自己看到的茴香豆这里想到了问题,考了一下小伙计“茴香豆怎么写”?理由也并非是卖弄,或者故作迂腐,而是确实为小伙计着想,目的是记账用:“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

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一句“很恳切”,道出了孔乙己确实没有卖弄的意思,也没有得意,或者炫耀的语气,他是完全把自己放到了跟小伙计同等的地位来说话,并非好为人师。八、等到小伙计回答出来问题后,孔乙己表现得异常高兴,恰恰是小伙计的回答,萌发了他要继续交流的兴趣。但结局并不美好,因为小伙计并没有买孔乙己的账,甚至都懒得听他所谓的茴字的四种写法:“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句话让人倍感辛酸,这也是整部小说中孔乙己唯一一次主动想交流的记载,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跟他有过交流了。一个向来孤独到没朋友的人,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小伙计,本来期待能聊几句,能让对方理解一下自己,可惜希望破灭了。没有任何事情比本来没有希望,又突然给了他希望,最后希望又在一瞬间破灭更伤人的了。

孔乙己并不是坏人,相反,他很善良,他渴望被认同,可惜就像他一次次参加科举考试一样,总是得不到人们的认可。就像当今的网络,嘲笑一个人很容易,键盘一敲,各种恶毒的话就上去了。毕竟践踏一个人的尊严,总比从这个失败的人身上找优点,要容易得多!就算是穿着长衫在酒店里面坐着喝酒的人,在时代的潮流下,何尝不是一个蝼蚁。

即使自己受着压迫,却还要嘲笑那么一个毫无存在感的人,不停地刷自己的优越感,谁更可悲,也就不言自明了:“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小时候的我们总在嘲笑孔乙己,就跟咸亨酒店的小伙计一样,鄙视着孔乙己,心中想着,自己绝不要当他这样的人。可是,多年之后,坐在昏黄咸亨小酒馆的灯光下,慢慢咀嚼着茴香豆的自己,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孔乙己吗?孔乙己的结局很悲惨,按照鲁迅的话讲就是:“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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