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而如果有的士兵不愿意脱衣服,那也好办,直接就地枪决。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那几分钟的路,太长了。

武松杀嫂子,为何要撕开其衣服?

之前看过许多段子手在分析武松杀嫂这一段都用了极其龌龊和不堪的角度,他们认为武松其实一直垂涎潘金莲的美色,但在伦理的约束下他不能做越界之事。等到潘金莲毒死武大后,武松一心想着为哥哥报仇,终于在杀嫂之前动了邪心,就是在下刀之前忍不住看了下嫂嫂的胴体,还抓人家胸脯,最后一刀下去,既满足了邪欲,也满足的杀欲…逻辑文史姨就在想,能如此分析这个事件的人,内心是有多阴暗!其实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同时入手,就是《水浒传》的故事背景是北宋,为什么书中的人物去饭馆动辄就是好几斤牛肉下肚,却很少有人点猪肉,要知道当时耕牛在民间是禁止食用的,甚至在江州,店小二对李逵说我们这里没有牛肉只有猪肉时,李逵居然勃然大怒。

逻辑文史姨之前也和大家聊过这个问题,既然施公不愿意对猪肉有过多的描写,或许是因为他是回民,或许是因为牛肉下酒更香,亦或是想要体现底层人民“知法犯法”的反抗精神。但这一切的解释,其实并没有说到小说的核心点上。小说中有三次令人深刻的猪肉描写,一是鲁达让郑屠切肉,二是曹正的职业,三是石秀帮潘巧云的父亲打理猪肉铺。

也就是说施公并不是纯粹的不愿意描写猪肉,而是把它用在了其他“物品”的身上,显然,两位姓潘的大小姐就不幸成为了“活牲”。上学期间我们学过一个文言文小段子叫《庖丁解牛》,庖丁对于自己的宰牛技巧是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并且说自己牛杀多了,技巧也掌握好了。但对于宰牛的过程,庖丁没有明说,而很不幸,生长在市井的武松和刽子手杨雄可对这些熟悉的很。

那么杀猪怎么杀呢,把猪绑好让其丧失行动能力后先照脖子一刀冲着心脏下去,等到放一段时间血后,就把其肚子整体划开,然后取出肉脏,其余部分分别作为食材。也就是说杀猪的下刀位置都是从猪肚走起,然后放血取内脏,其他器官再做别的处理,可没有谁杀猪直接砍猪头吧?所以,在施公眼里,潘金莲和潘巧云就是两头罪不可赦的待在的母猪罢了,所以要杀她们,也得用屠宰的方式。

我们先看武松杀潘金莲的描写: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潘金莲感觉到了武松的杀气,先是要叫,这和被宰前的猪举动一样。武松用力量将潘金莲压制,相当于将猪头母猪绑好,接着撕开衣裳露出胸脯和肚皮,也正是要找屠宰的位置,然后一刀下去,潘金莲已说不出话。

需要注意,这时潘金莲肚子被划开并没有气绝,武松便直接用手掏其心肝,又割其头,完成了屠宰的全部工序。也就是说武松杀嫂,其实就是一个大型的屠宰现场,为什么有人总能在这么血腥的场景里看出色情呢。而杨雄杀妻同样也是这个流程: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 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却将头面衣服都拴在包裹里了。

所以,施公不是不愿意让好汉吃猪肉,只是让荡妇们变成了猪,再由好汉亲自将其屠宰,将暴力美学体会的淋漓尽致。如果把荡妇比作牲畜,似乎好汉们根本就不用向曹正请教,但毫无疑问,对于武松和杨雄的“变态”举动,曹正或许是最理解他们的人了。文/逻辑文史游所以,《水浒传》中的好汉不可能再吃猪肉,至于为什么吃黄文炳……嗯,可能因为他是大黄蜂~。

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16岁女孩遭遇不法侵害,事后只因为多说了一句话而惨遭毒手。2011年12月20日的傍晚,16岁女孩李某放学后独自一人行走在官厅镇某村的路上。犯罪嫌疑人三维斌驾驶着带有斗篷的三轮摩托车上前搭讪,女孩没有理会他,继续走路。三维斌发现四下无人,于是凶相毕露,将女孩强行拖进了附近的农田里进行侵害。得逞后,他并未就此罢休,又将该女孩用三轮车拉强行拉到了一山沟内再次对其进行了侵害。

就在犯罪嫌疑人三维斌准备逃离时,涉世未深的李某说了句:你会坐牢的。这一句话让三维斌恼羞成怒,随后再次扑向李某,用提前预备好的绳索将李某勒死,之后,他将尸体装进三轮车里,运至甘肃境内的一处土坑进行抛尸。本来,女孩是可以活下来的,面对穷凶极恶,在十一年间连续作案26起,杀害、重伤多人的三维斌时,如果她不说那句激怒犯罪嫌疑人的话,她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经验教训,那就是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尽量不要去惹怒坏人。如果女孩李某知道她面对的是身负多条命案、穷凶极恶的惯犯的话,她一定不会用言语去激怒他,会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性命。可是她单纯的以为对方已经达到目的了,不会对她实施进一步的伤害,所以想用那句话发泄心中的怨气,却没想到因此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这是她的判断错误。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期间,不但要达到犯罪的目的,还要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女孩的一句“你会坐牢的”正好提醒了他,他怕女孩报案,而且经过两次侵害后女孩已牢牢记住了他的体貌特征和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些都促成了他杀人灭口并异地抛尸的犯罪行为。女性遭遇侵犯,往往是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因为性别、体能上的差异,再加上坏人有备而来,所以,反抗多半是徒劳的,而且有可能会引来对方进一步的伤害,比如说由单纯的X侵发展成灭口。

女性遭遇侵犯时,要不要反抗?我的回答是要反抗,不能被对方吓唬一下就举手投降,但是,如何反抗则要视情况而定。激烈反抗有可能会激怒坏人,太顺从的话会让坏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他会更加肆无忌惮。首先尽量不能慌,根据所处的环境跟坏人周旋。如果是在城市周边,你可以提醒他“你很可能已经被监控拍到了,现在每个店铺门口都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你不再伤害我,我不会报警。

”这句话是不会激怒坏人的,有可能让坏人醒悟过来:对了,我来的时候经过了某某路口,路过了某某店铺……因此,有可能会让他终止犯罪。还可以这样对坏人说“我有X病”或者“姨妈在”。实在没有办法阻止其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先保命再说,完了要保留好证据,尽量记住坏人的体貌特征,等安全之后在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为了顾及脸面而忍气吞声,报警是为了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更多的女性不受侵害。

报警后,警察会保护你的隐私的。预防是女性免受侵害最好的自我保护措施,预防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我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傍晚到凌晨是坏人针对女性实施侵犯行为的高发期。女性在晚上尽量避免单独外出,需要外出时应当找个人作伴。第二、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单独行走时尽量避开有树林、高大茂密农作物的小路。

第三、不要接受陌生人口香糖、饮料一类的东西。遇到陌生人搭讪,不要理会,并且朝人多的地方走。第四、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尤其是没有牌照的车,有些车虽然有牌照,但有可能是假的。第五、不要喝酒,在非去不可,非喝不可的情况下要把握好酒量,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第六、坏人有可能就在身边。据调查,94.6%的侵害案属于熟人作案,其中包括同事、同学、朋友的朋友以及亲属等。

第七、非必要情况下,尽量避免和关系不是特别好的异性长时间同处一室。第八、家长应当给女孩子灌输这方面的安全常识,并适当严加管束,女孩子出门后家长应当掌握其行踪。第九、遇到侵害时用拖延、找借口等方法寻找脱身的机会。实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保命要紧,不要激怒坏人。第十、遭受侵害后一定要报警并保存好证据,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女性被强奸后,如何避免先奸后杀的风险?

某大学发生过一个恶性奸杀案件:有个女生因为跟男友吵架,半夜自习完独自回宿舍,途中绕了点道去校外小摊买夜宵,结果路遇歹徒(是外来务工人员),拼死反抗不从被残害了。当时,大学城几个主要校区刚刚建好不久,不少地区路灯都未完工,周边外来务工人员多,商铺挺少的。这件事当时震动挺大的,学校还专门传达这件事,那以后许多基础设施才迅速完善起来。

后来她的男友因为承受了太多压力,精神状况出了点问题,还被迫退学了。此为案例一雨夜,女大学生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看女孩十分美丽,就用言语调戏,遭女生严词拒绝,司机随即将车子开到郊外,对女孩实施了性侵犯,在犯罪没有进行之前,女孩对远在湖南的妈妈,说了这样一句话:他把车开到郊外了,这也是女孩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歹徒施暴完毕后,把女孩扔下车,正准备扬长而去,女孩愤愤不平的说了一句:我记住你了。这句话让女孩因此失去了生命。此为案例二从以上两个代表性的案子来看 ,都是女孩激愤之下惹恼了歹徒,从而遭来杀身之祸。相比较而言,南师大这个女孩可就理智多了,2006年夏天,她被网友强奸,而且还是月黑风高的夜晚,她很聪明的选择了卖惨,示弱,也不去看对方的脸。

事后,女孩根据歹徒的着装来到了南京栖霞区公安局报警,歹徒被捕,是江苏警官学院的一个大学生。三个都是大学生,关键时刻冷静保命。奸杀类案件的不常见性有多高?数据1:2004~2010年六年中华东某省的任意149起强奸案件(随机抽取,标准均为已遂类案件)数据2:从149起已遂强奸类案件中找出的有明确杀人目的(未遂 已遂)的案件,一共12起。

从数据上看选择这个样本量说不上小也不算大,但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告诉我们:每一百起强奸案中,会出现具有明确杀人目的的不过7起。或者说:每出现十起强奸案,才会有可能出现一起有明确杀人意图的。男性在实施性侵害时,保持高度的亢奋感,此时发挥出的力量,比女性想象的要大得多,故意袭击男性要害部位的方法其实并不容易。

尤其在持械的情况下,女性首先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危。导致奸杀的因素,女性不断反抗,并持续大声呼救,辱骂犯罪分子时出现的概率比较高。性侵害类案件大多发生在相对有利于做案的环境,由于事发突然,难以预料,大部分女性都会陷入慌乱。实施作案的犯罪分子,由于高度的亢奋和犯罪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从J入到射J的过程,一般比正常情况下要短得多。

当受害女性能够恢复相对平静时,可能犯罪活动已经完成了。遭遇性侵害时,并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应对办法,关键是尽快恢复冷静,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记住犯罪分子的一些体貌特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医院和心理援助。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强奸也许无法完全制止,但是可以有效预防,比如迷奸,在公共场合绝不喝陌生人或者自己并不信任的人递过来的饮料或其他食品。

尽量不要在夜晚选择冷僻无人的道路独自出行等等。最后,由于身位以及受害者不断喊叫等原因,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出于恐惧或兴奋,经常会掐住女性的脖子,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在无法避免被强奸时,女性除了劝对方使用安全套之外,还要注意用手遮挡、保护自己的脖子。强奸犯的四种类型:①替代攻击型。这类强奸犯没有或者很少有性兴奋,犯罪的主要动机是对被害人造成肉体伤害。

②补偿型。他们在生活中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满足性欲,因此进行强奸犯罪。这类犯罪人一般没有其他反社会表现。③性一攻击结合型。这类强奸犯在进行强奸犯罪时使用暴力行为,把暴力作为唤起性欲的必要手段,他们往往是虐待狂者。④冲动型。这类强奸犯通常是在进行别的合法或非法的活动中遇到合适的机会时,突然产生强烈的性冲动而实施强奸犯罪。

根据人格特征可以将强奸犯分为3类:①震怒型。这类强奸犯把犯罪行为当作表达和发泄个人愤怒情绪的手段,在强奸过程中使用过度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②权力型。这类强奸犯是为了在性方面征服被害人而犯罪,他们想通过占有被害人的性而重新获得男性的权威和增加个人安全感;③虐待型。这类强奸犯的特征与上述的性一攻击型相类似。

强奸犯犯罪的原因:1、从生物学方面来看,一些人的性欲似乎比别人强,他们需要有更多的机会来发泄性欲;脑损伤、老化等生理变化也会引起强烈的性冲动,导致强奸行为。2、从文化方面来看,许多社会的主流文化中,就充满了男性应当控制女性的观念,一些亚文化中还把从性方面征服女性当做男子气概看待,这些文化现象鼓励男性从事多种性侵犯行为。

3、从个人心理特征来看,个人所形成的对异性的某些价值观、态度、偏好、观念以及异常的情绪状态或情感障碍,都有可能促使个人进行性犯罪。4、过分的自卑感和无力感,某些人格障碍和精神疾病,强烈的愤怒、敌意和仇恨心理,高度的紧张、焦虑、强迫观念和压抑等,也与性犯罪的产生有密切关系。5、从情境方面来看,被害人的不适当言行和服饰、被害人所处的环境与状态、饮酒或使用其他麻醉品、同辈群体成员的怂恿等,都会使一些平时遵纪守法的人产生强烈的性冲动和进行性犯罪。

强奸的犯罪人都是精虫上脑难以自制,而且由于生理差异,在正常的X爱活动中男性都或多或少有轻度的施虐倾向,而会去强奸的人这种倾向很明显更重。你越是反抗越是刺激罪犯的荷尔蒙,罪犯进程受阻杀人泄愤,或者在使用暴力的过程中失手误杀,又或者恼羞成怒使用更强的暴力完事然后泄欲杀人的情形太多了。很多罪犯一开始未必想故意杀人,真正在犯罪前就预谋杀人的毕竟还是少数,但兽性大发了谁还顾得了那么多?把罪犯往杀人的方向去推着实不智。

人总是欲望越强烈越难自制,如果判断犯罪已经不可避免,至少不要做任何可能提升罪犯欲望的事情,像个尸体一样不言不动,就算要挣扎,也要紧紧闭嘴不出声,罪犯完全可能有所减退。在犯罪过程中理性彻底丧失的概率也会小一些,而且在罪犯得逞的时候导致严重受伤的可能性也小。相反强烈反抗、叫喊会刺激对方欲望的。在这种情况下保命总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先放一边罢。

怎么预防先奸后杀?①,一定要让自己冷静,切忌大呼小叫;罪犯害怕被人听到,往往会选择直接下死手。所以不要激怒罪犯,否则后果很严重。如何在危机关头冷静下来,这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平时有关注过这样的内容,也算是一种防范。②,用理智的语言与罪犯周旋,反抗只会让加害变快,顺从示弱的姿态,可以让罪犯放下戒心,而不那么激动。

很多时候罪犯是在非理智的情况下犯下罪恶,所以以退为进为上策,为接下来的语言攻势做铺垫。③,当罪犯内心平和之后,这时就需要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语言和罪犯交流,告诉他权衡利弊 ,是否值得。如果这时还说不通,那就只能以自身找机会,记得前几年有一个女孩走夜路被人拉到小树林里,而她告诉罪犯自己有HIV,这让自己逃过一劫,所以这也是不错的办法。

④,不管有没有被侵犯,都要告诉罪犯自己不会报警,让他放心。同样前几年有一个案例,一个女的被侵犯后,罪犯都要准备走了,结果这女的来了一句,“要报警”。罪犯回过头,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人灭口,此女因自己一句话白白葬送了性命。同样的遭遇,两人不同的结果,这就充分证明智慧和冷静是多么重要。孟子曰:“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聪明人是不会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所以女性在日常生活中,要明白在什么环境下,自己会处于危险境地,这也是人生的必修课。

男女力量悬殊,女生被强奸真的没办法反抗吗?

尽管事情过去许久,有些细节已经模糊了,我还是揭开伤疤说一说吧,给各位小姐妹提个醒,借鉴一下吧,万一有用呢?说反抗的,讲真,真正经历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对普通人来说这种意料之外的事情,你脑子都反应不过来,反抗?等你真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你其实已经被控制住了(比如直接暴力打晕,或是打到你不能反抗),反抗能力基本已经没有了。

何况男女真的力量悬殊,被控制住的情况下,根本反抗不了。事情发生那天,我跟我朋友晚上出去吃饭,她特地替我选的一件小裙子,我还穿了一条贼紧身的塑形打底裤,不穿打底裤我觉得不放心。因为裙子虽然不算短,但大幅度动作还是可能会走光。普通打底裤一时没找到。吃完饭我朋友和她的朋友要继续嗨,我不想去,就先回去,当时是晚上八九点左右,我住的地方算是市中心区域,就在马路边,下车之后几分钟的路程,有路灯。

我当时走在路上,突然就头脑一片空白,那种感觉是很奇怪的,因为我根本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等我有意识的时候其实可能也就一两秒的时间,我被一个人往旁边的巷子里拖,别说站不稳,叫喊都不可能,我也不敢叫喊。我脑子里飞速地在想发生了什么,想我之前看过的刑侦剧,至于身体,根本就已经失去了知觉,也根本控制不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

如果有人有晕厥的体验的话,可能会明白那种感受,就是你脑子能思考,很清醒,但是身体无知觉,不能控制,甚至说不了话,和梦魇也有那么点相似。之后,我被扔到地上,那人开始扒我裤子,就是那条很紧的打底裤,因为是塑形的,又长又难脱,这个时候我已经反应过来了,我没有喊叫,我怕他暴力打晕我,那我更没有机会了。我一边死死拽住裤腰一边挣扎,我努力让自己冷静,我跟他说,我可以给你钱,你去找小姐。

你这样是重罪,不管我是死是活,你都逃不掉。我感觉到对方有那么一丝停顿,但他没有停手。求求你了,放过我。我给你钱,那你去找小姐,我包里有钱,你都拿去。我不认识你,这里很黑,我也看不到你的样子。你这样不值得,我如果有什么事,你这辈子也完了。求求你了。我当时的声音应该是颤抖的,但是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但我的脑子其实已经在想着事后我会自杀这样的事情了。

我知道我不能叫喊不能反抗,我不想变成电视上那些受害者的样子。我除了依然死死拽住已然拽不住的裤腰之外,别无他法,我甚至想起之前网上那句话,如果强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听起来好好笑,但是人的大脑真的很神奇,那么短的时间里,我想了很多很多,其实从头到尾,可能也不过就是一两分钟两三分钟的事情。我之前曾经设想过假如有一天我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我会想跟对方说,我有性病妇科病,这样能吓跑对方,或是假意放弃抵抗一脚踹他丁丁,趁机逃跑,等等等等,但是真正发生的时候你就会发现,那些只能是想象,你根本无法反抗。

如果你叫喊,他可能先把你打晕,或者直接捂住你的口鼻,大概就先死过去了。不幸之中的万幸,也许因为那条裤子实在太难脱了,加上我虽然不反抗,但是也不配合,裤子褪到胯骨,在那种情况下他一边要控制我一边要扯裤子,太难了,实施强奸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也许他可能已经开始冷静了。也许是因为我那些话起了作用,他也意识到后果很严重,总之,他放弃了,跑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那几分钟的路,太长了。到了家,我就打电话报警了。警察上门,带我去医院清理伤口,我胳膊腿上到处是拖拽的擦伤和灰黑的尘土。裙子也撕破擦破了。我的身体控制不住地一直在发抖,没有什么知觉,直到医生伤口消毒,我才感受到那种钻心的疼痛。我知道我的遭遇其实可能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但是我依然要提醒各位小姐妹,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尽量不要让自己一个人待在可能会发生危险的地方,懂得保护自己,让自己远离危险。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坏人,不要做无谓的反抗,不要叫喊。尽量让自己冷静,观察周边情况再做打算,保命要紧。尽量让自己少受伤害。如果真的受到了伤害,不要害怕,这不是你的错,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千万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这没什么,大清早亡了,让自己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你依然还是从前的那个自己,并不会因为这次的伤害有所改变,你知道我在说什么的。

为什么遗体进太平间要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

一位在医院太平间里工作30年的老师傅告诉我:无论男尸还是女尸,脱光衣服进太平间只有1个原因,除此之外,谁想脱掉死者的衣服,就是在耍流氓!生命的到来和结束都是在医院进行的,人这一生40%的时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医院里有很多科室,但唯独一个科室没有人愿意去,甚至听到名字就禁不住打颤。人们之所以对太平间如此恐惧,除了因为它是死者在这个世上最后停留的地方外,还因为太平间有着高额的停尸费用,曾经新闻上报道过一篇文章: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停尸,5天竟然收费20000元。

所以,很多人觉得太平间是医院“薅”病人最后一把羊毛。而且在太平间里停放尸体的讲究也特别多,比如网上一直流传的:死者遗体进太平间要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通常情况下,病人在医院去世后,通常情况下会有两种安排:一种是家属提前联系好殡仪馆工作人员,把病人的遗体送到殡仪馆存放;另一种则是医院会安排医护人员用乘尸车把病人医院送到太平间存放,家属如果想要带遗体离开,要缴纳完所有的医疗费用后,医院开具了死亡证明才可以。

那么,网上说的这种“死者光着身子”进太平间的说法是真实的吗?曾经我也有这样的疑问,但当几年前亲身经历后,才知道真相。几年前老公奶奶在医院去世,因为是急性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的,人走的特别快,所以我们没有来得及通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殓尸。在奶奶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后,住院部的医护人员第一时间用乘尸车把奶奶的遗体送去了太平间“寄存”。

我们都以为死者遗体进入太平间,会像电影中演的,需要把遗体衣服全部脱掉,方便进行遗体清理,正当我们准备给奶奶脱去病服时,在太平间工作的一位老师傅赶紧出来制止我们,老师傅对我们说:正常死亡的不用脱衣服,直接进来就行,要是做遗体清理,等下会安排的。当时我们疑惑地问老师傅:为什么电视上演的死者遗体进入太平间都是不穿衣服的?老师傅解释道:无论男尸还是女尸,只要是正常死亡都不用脱衣服进太平间,太平间也没有硬性要求遗体必须脱光。

那些脱光衣服进太平间的人只有1个原因,除此之外,谁想脱掉死者的衣服,就是在耍流氓!家属看到这种情况,可以去告!首先我们先了解下,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区别?正常死亡说白了就是“老死”。当人随着年龄越老越大,身体的各个机能和器官会慢慢衰竭,可能在睡梦中不知不觉的就死去,这种情况就叫做“正常死亡”。而非正常死亡,在法医学上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

生活中非正常死亡最常见的情况就是:遭遇大型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和谋杀。这种特殊情况跟“老死”不同,因为死亡的原因不明确,所以通常在人去世后会通知法医来进行尸检。比如一些由公安机关送至医院的尸体,可能参与到一些案件,所以法医需要针对尸体来进行解剖、检查造成致死的原因,在确定死因之后可能被重新归为正常死亡。(例如因XX事件导致死者突发心脏病,心脏病是致死原因)在我国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中指出: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那么,为什么遗体进入太平间要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殡仪馆老师傅告诉我们,影视剧中演的遗体光着身子进入殡仪馆,都是针对那些非正常死亡的,现实生活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非正常死亡的死者需要脱掉衣服,是为了方便法医做尸检。一些因刑事案件或者家属主动要求尸检的遗体,为了方便法医进行尸检解剖,一般都会提前把遗体的外衣脱去。

如果穿着衣服进入太平间,一是会影响法医工作,二是衣服上如果携带有一些细菌或者其他物质,可能会影响到法医最后的尸检判断。2、如果家属要求寄存遗体需要脱去衣服,是为了方便工作人员清理遗体。如果医院病房比较短缺,家属又没有提前联系殡仪馆,那么医院会把遗体转送到太平间进行寄存,通常太平间寄存遗体时间一般为3天。

这个期间如果家属要求清理遗体,那么太平间工作人员也会把逝者遗体上的衣服全部脱去。比如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的人,正常衣服上肯定会沾上大量血迹和一些灰尘,这个时候就会提前把衣服脱掉,以免上面的真菌进入太平间;如果是在病房里去世的,也会把病服脱去,防止衣服上携带病菌。同时,因为遗体在移动的过程中,体内的液体或者血水会流出,所以为了方便工作人员进行遗体清理,也会给脱掉衣物,同时还会给遗体做一个简单的修补,比如身上如果有伤口,会缝合好,以免家属难过。

关于医院太平间的一些冷知识。因为很多人对医院太平间不熟悉,所以大家对太平间赋予了很多神秘色彩。其实在生活中,太平间只是一个“寄存”逝者遗体的地方,就像医院里其他科室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太平间的冷知识”。1、医院太平间不是随便建的,通常都是建在医院地下负一层,靠近地下停车场位置,这种是为了方便殡仪馆的灵车接送遗体;有些医院也会给太平间专门建一个独立小楼,但会安排在医院比较偏僻的位置,免得“吓坏”患者。

2、太平间一般是由:停尸间、告别室、解剖室、样本室及值班室、更衣厕所、器械、洗涤、消毒间等组成。3、太平间是不允许长期停放尸体的,医院一般会在2小时内通知家属领人。如果是那种无法联系上家属的无名尸体,通常会停放3天,3天后会运动殡仪馆进行火化。4、太平间工作人员除了平时要巡逻太平间,也是要负责接运尸体、核对信息、消毒打扫的。

所以一般医院面向社会招聘,都要求是男性为主、不要求学历但是要胆子大,而且太平间工作人员虽然工资不算太高,但是“油水”很多。5、被放进太平间的遗体身上都会挂着“尸体识别卡”,就是像影视剧中演的那样,脚趾上拴着一张卡片,家属们也是通过识别卡来辨别死者的身份信息,通常一具遗体会挂着3张识别卡。6、医院太平间的停尸柜数量都是有要求的,并不是想要设置多少就设置多少,尸体停放数宜按不低于总病床数1%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医院有100张病床那就有至少1-2个柜子。结语。每一行业都有每一行的规定,大家对太平间恐惧,也是因为对它不熟悉。太平间作为送患者最后一程的地方,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这里工作人员会帮着清理逝者的遗体,有些工作人员也会一边清理遗体一边默念往生咒,希望逝者能得到安息。至于网络上所说的“让遗体脱光衣服”也只是针对那些非正常死亡的患者,正常去世的患者不会受到这样特别“对待”,所以家属们也不必太过担心。

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脱。都得脱。无论男女。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古代学者关于妇女受刑到底脱不脱裤子的讨论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

”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

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现实中,因为县官没文化,妇女依然去衣受刑,露出屁股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

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

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电视剧上为啥都是穿着衣服打?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

二战时美军抓到日本战俘后曾要求其脱光衣服是什么原因?

美军和日军从珍珠港战役的爆发就已经有了不可调节的矛盾,再加上“巴丹死亡行军”日军在120公里的路上虐杀15000名投降的士兵,更是让美国军民对日本兵的仇恨到达了顶点。但是作为一个人权国家和国际公约的约束,是绝对不允许虐待战俘的情况出现的。否则,别说是脱光他们衣服,直接把他们枪毙都不能够发泄美军心中的愤怒。

回归正题,那为何一个看中人权的国家会做出不准日本战俘穿衣服的不雅举动? 第一,出于消毒的考虑。 美军和日军主要交战的产所是太平洋地区,作为雨林地区的战场,各种微生物、细菌更是不在少数。因此疾病的发生率也是居高不下,可以说是所有战场中感染病最高的场所。日军在美国强大的火力压制下只能选择在地下行动,就如同一只耗子一样在地下隧道中来回穿梭。

并且时不时的上来放两枪骚扰一下美军士兵。再加上由于美军的封锁,比如“瓜岛战役”,日军在后期几乎失去了补给,日军士兵大都衣不蔽体,瘦骨嶙峋。整个人面黄肌瘦看起来十分营养不良,身体对病毒的抵御机制已经降到最低,况且长期的地下活动和个人卫生的不注意,他们身上寄存了太多寄生虫和细菌。如果直接关押他们进入战俘营的话很有可能引发瘟疫等大问题。

这种病情一旦蔓延就算强如美军也扛不住,瘟疫就是军队的噩梦。美军出于对这点的考虑才会要求他们将衣服脱光。 对于太平洋战场的美军来说,不仅对日军要求脱光,对自己的消毒也是十分到位,就算盟军来到美军基地也得全身赤裸,消毒完毕之后才会放行。毕竟太平洋战场作为感染病最多的地区,而且在军队这种人员密集的场所更是马虎不得,稍有不慎就得“全军覆没”在此。

因此关押期间的日本俘虏都会被美军赶到一个泡沫池和两个清水池面前进行全方位的清洗。并且在清洗结束后还会被霉菌洒伤消毒水消毒,最后再发放统一的俘虏服装。尽管做了如此周到的消毒措施,但还是有不少日军被感染。所幸,美军都及时将这些感染者送到医疗条件更加完备的战地医院进行治疗。日本战俘在美军的战俘营的日子过的简直不要太好。

不仅病了有人医治,饿了更是馒头米饭,顿顿不少。从这点来看,美军对待战俘还算不错。 第二,避免日军的自杀式袭击。 日军崇尚武士道精神是人人皆知的,因此他们的血液里面充满了暴力、血腥、冷血等不安分因子。美军因为害怕被日军报复所以只能选择好好安置战俘。至于脱掉他们的衣服则是有先例在前,之前不少日本兵选择诈降,因为在他们看来投降是对不起武士道精神的,更有辱于祖宗的名声。

只有赴死才是正道。因此他们不少人的诈降实际上是对对手的一种麻痹,在美国兵放松警惕的时候掏出手枪或者匕首或者手雷,竭尽一切所能的杀伤对手,丝毫不考虑自己会是怎样的下场。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美军一旦遇到投降的日军都会要求脱衣,实在是害怕他们突然暴起杀人。而如果有的士兵不愿意脱衣服,那也好办,直接就地枪决。

第三,则是羞辱日军。脱日军衣服还有一点事出于美军自身的私心,虽然国际上有禁令禁止虐待俘虏,但是凭美日之间的矛盾,要说完全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发泄呢?那当然就是禁止他们穿衣服了,在美国人眼中,他们身材矮小,并且形象猥琐。脱完衣服之后宛如一个动物一样,不但可以解闷还能看到他们脱完衣服的丑态,试想一下一个脱了衣服的男性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群男人围观是什么感受。

第一位脱衣庆祝的中国女足国家队队员是谁?她的近况如何?

说到“脱衣庆祝”,你很难看到女足赛场上有如此“激情”时刻,但要知道,脱衣庆祝并不是男足的“专利”,“少”并不代表“无”。女足中最著名的一次脱衣庆祝,虽然主角不是中国人,但和中国也有关系。1999年女足世界杯决赛,中国女足VS美国女足,美国女足队员查斯汀点球大战中打进制胜球,随后,她激动的脱下球衣庆祝,释放着情绪,这一幕成为了经典,却也成为了中国女足最悲痛的回忆。

而她身上的那件黑色文胸后来被拍卖,成为了珍品。第一个脱衣庆祝的中国女足国家队队员——腾巍腾巍在进入国家队的第一年里就凭实力拿到了参加2003年四国赛的资格。也就是在这一年的这一届四国赛里,腾巍成为了中国女足国家队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比赛中,女足并不占上风,但此时,作为“小弟”的腾巍过掉了多名防守球员并打进了一粒提升全队士气的进球。

这对于已经29岁初入国家队的腾巍来说,无疑是值得好好庆祝的,豪放的她选择了豪放的脱衣庆祝,露出了自己的腹肌。这张照片流传下来后,成为了中国女足史上的经典。近况:腾巍退役后,并没有远离足球,而是换了一种方式为中国足球做贡献。她一直在忙着打理常青藤足球学校。另外,腾巍也热衷于公益事业,将爱心传递给每一个人。

在腾巍脱衣庆祝的时候,旁边的观众可谓是傻了眼了,就连兵哥哥也一脸害羞的笑了起来。第一个脱衣庆祝的中国女足球员——白洁/李楠白洁和李楠则开创了中国女足队员们“脱衣庆祝”的先河,不过,她们脱衣庆祝的比赛属于国内比赛,而非国家队比赛。2001年九运会解放军队VS河南队。进球后,两人都选择了脱掉衣服庆祝。在竞争更激烈,更具激情的男足比赛中,黄牌已不足以束缚球员要“脱衣庆祝”的心;相比之下,由于男女“有别”,女足赛场上的脱衣庆祝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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