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想象里,余秀华应该是一个冰雪聪明,明艳动人的女子。她应该是一位像绝大多数喜欢文字、经营文字的女子一样衣食无忧、优雅、迷人。那么,这样无奈的爱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不想去深究,但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爱情。当余秀华被媒体真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完全惊呆了!那么,这样悲哀的爱情还有什么让人不可思议的呢!再次让我内心一震的是在14年8月份的《当代诗人诗作》上看到余秀华的一首《手(致父亲)》。

   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我要报复你——乡村的艺术家, 玩泥巴的高手 捏我时 捏了个跛足的人儿  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 我也无法正常行走  请你咬紧牙关,拔光我的头发,戴在你头上 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 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 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 不要拔我坟头新长的草 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  哪怕做一条 余氏看家狗 作为一个脑瘫患者,这与生俱来的伤痛有多深,恐怕我们常人无法体会。

曾经幼稚无知的我何曾没有恼恨过父母没有给我天生丽质的容貌呢,而余秀华面对的还是伴随一生的残疾啊,她该有多么地哀痛?!我无法想象。就在去年,我所任教的班级里就有一位脑瘫学生,走路摇晃,吐字不清,但头脑特别聪明。因为严重的平衡失调,他的文字科目一塌糊涂,而写字相对少的理科却不弱。于是,一年来,我的语文次次都被他拖了后腿,很有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们班的语文就是名列前茅了。

整整一个学年,他的语文几乎没有突破过50分,因为他根本无法好好写字,考场作文基本是不动笔,阅读一般也做不完,就是做了的题目,字迹也是潦草难辨。考场是无情的,闭卷考试的时候,谁会知道他是一个天生脑瘫的孩子呢?而我从没有怨恨嫌弃过他,有的只是深深的同情和心痛。我想我们只是师生,他就算是拖了我的后腿,也就一年吧,而他的脑瘫却是伴随他一生的痛啊!他后面漫长的人生道路将要如何走下去,每每看到他,想到他,我的心就痛。

而余秀华说,她写字时一般要用右手按着左手腕才可以,但就算是这样,每写一个字于她都是那么艰难。她当初选择诗歌这种文学载体的原因就是因为诗歌的文字相对要少。完全可以理解余秀华对父亲的“报复”。“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  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 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看到这样的句子,我的眼里只有泪。

人生最不能选择的就是自己的出生,谁愿意一出生就注定这样的命运?!她的痛苦,她的挣扎,她的痛恨,我们完全可以触摸,可以感受。那么,我们可以痛恨谁呢?当然是“始作俑者”——给予我们生命的父母!于是便想到了报复,是的,报复,用什么方式呢,——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痛以致让她想到如此终极的方式呢?我的心里还是只有痛。

父亲是爱她的,这一点毫不怀疑。“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 我也无法正常行走”,“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谁愿意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于是,父亲愿意剃下肋骨去做她的腿,她也可以想象如果她真的死了,父亲用树枝一样的手去培她的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如果永远是如果,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亲情是天生的缘分,谁也割舍不了,就算是这样尴尬痛苦的父女情,她说“来生,都不会再做他的女儿,哪怕做一条 余氏看家狗”。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了“看家狗”前面还是冠以了“余氏”。就算是这样悲惨的身世,她还是无法割舍这血浓于水的亲情。这个结尾是感人的,它把作者复杂纠结而坚定的情感推向了最高潮。透过这似乎决绝的文字,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带着斑斑血泪的痛苦、无奈而凄凉的心。如果说余秀华的诗歌还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些伤痛的文字上,那么她是不足以打动我的心的。

世上的伤痛有千种万种,它们确实可以拨动我们内心柔弱的心弦。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去面对人生中的苦难。我们看到的是,余秀华在命运面前没有退却、沉沦,而是接受,并且抗争。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与渴望,她对亲情的不舍,虽然带着伤痛,带着无奈,但依然感人。余秀华其实是勇敢的。她的生命充满了爆发力。她的诗歌,饱满而有冲击力,她的大胆令我震惊,她别样的才气令人佩服。

我们再欣赏下面一首诗歌。亲爱的,我们去做爱我们要在山坡上,在杜鹃歌声里我们要在阳光下,在风吹草低处在生活的f调上在生命的落败平原亲爱的,我喜欢你的体毛迎风如旗我喜欢一只蛐蛐在那里居住如果你把我体内的白雪打开将滋润两岸的杨柳桃李你要大声地叫,象狼一样叫亲爱的,我是你这一刻的女人我是大地的女人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说实话,我可能永远也写不出如此大胆的文字,就算我的小说,也永远不会写。

但当我看到这些诗句的时候,我突然就想,是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过于狭隘呢?我追求的唯美是什么?我甚至不屑去写一些什么,是不是我的文字就那么纯粹呢?我有点茫然了。但,这些文字,我是喜欢的,我不得不承认。其实,世间万物都可归结到一个最原始的话题,那就是“爱”,没有了爱,一切都是空无的。那么,我们为何要谈情色变,谈爱色变呢?和大地做爱没有错。

天和地在做爱,山川和河流在做爱,风花和雪月在做爱,小草和阳光在做爱,鸟儿和云儿在做爱……很欣赏这首诗帖下面的一则评论:或许,这样一个张扬的标题,会吓倒那些自认为高雅而在人前故做脱“俗”的人罢,标题党就更不必去说。殊不知,大俗即大雅,俗到极处,又何尝不是雅呢?以雅写俗,以俗写雅,也该是所谓文人墨客可以追求的境界。

即如此诗,以花鸟虫鱼为相好,以山川河流为情人,以蓝天白云为至爱,那么,这样的爱,就做得!于是,浣秧插麦,爬山淌水,哪一样不是在做爱呢?——作者苏堤。当然,这首诗的亮点依然在结尾:“我是大地的女人,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读到这,我们会不会哑然失笑,然后,是不是有一种肤浅的自我感觉呢?这就是文字的境界和高度,我想,能够走入这种境界和高度的人不多。

你认为贾浅浅的诗怎么样?面对质疑,她的父亲贾平凹会作何回应?

那诗,是附着在老爹脊梁的苔藓,一荣则荣,一损则损。有大衣哥走秀书法之嫌。老爹酿制“废都”,已然废了童子功,可见浅浅的诗,早已从浅绿容颜沦为苍黄了!不打老子字号,尚可一读……既作教授,当沉淀三尺讲台,莫务虚,误导了良家弟子。何不起个笔名“躲起来”写诗!?答:浅浅吟诗,裸接地气,忒自信了。效颦下杭州,兀立病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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