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证明点赞呢?有书信往来就算点赞。实现正义,却非要以“看得见的方式”的实现,手续太复杂、然后复杂到过度,正义怎么追求、怎么实现?“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苏轼,自己写诗发朋友圈,你只能定他的罪,怎么能打击旧党呢?操作起来非常简单。

如何防止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如何防止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轻微犯罪经社会调查评估报法院审核后五年时限内消除或封存前科,故意过失都不分,尤其是拘役或者管制,缓刑,可以优先试点,不歧视,废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做,不连累下一代!这至少解决百分之九十五的再犯机会!根要找好,才会治本,尤其是不连累下一代,改好得机率百分百!希望人大代表能看到,犯错认,也改了,也请有能力的朋友转发或推上去,让更多的人心看到!。

为什么监狱里那么苦,还有人反复进出?

如何防止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好吧,我也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罪犯分为这样两类:一、过失犯,或者冲动犯,他们的犯罪行为往往是独立存在的,不以犯罪为生,其犯罪行为的实施具有偶然性。二、惯犯,这种人以犯罪为职业,以犯罪为生。没有做过调研,但是根据职业经验比较主观的说,对于前一种罪犯,他们基本没有什么再犯可能性,所以不存在什么纠正效果。

对于惯犯,监狱就是第二家庭,进进出出很正常的。那么监狱的作用是什么,主要是三个,一是震慑作用,将酒驾的人投入监狱,不是因为我们认为他的再犯可能性很高需要监狱纠正他,而是为了通过惩罚他告诉大家不要酒后开车,这是一种社会引导作用。二是隔绝作用,将一部分惯犯人为的与社会隔绝,防止他们进入社会危害正常社会秩序。

三是报复作用,平息社会愤怒以及受害人的心理创伤。是否存在只有关进了监狱才能成功改造的罪犯,我觉得肯定有,但是不多,因为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无需关进监狱,通过罚款等其他惩罚手段已经可以做到。对于一部分的惯犯而言,限制自由的处罚只是为了下一次出狱后的犯罪做准备。处于两者之间,恰巧需要通过限制自由的方式来改变的罪犯应该不多。

当然以上所有内容都是我想当然的认为的,没有数据支持,最多是职业经验带来的感觉。顺便给个彩蛋吧:这段时间办了一个案子,被告人七十多岁了,是个90年逃跑的在逃犯,年龄大了想去监狱养老,于是就去自首了,派出所不想抓他,因为这种人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他就拿了一条扁担在派出所门口说“你们要是不要我自首我就出去打人”,没办法这人又被投进了监狱。

长期坐牢人真的能改变忏悔自己的罪行吗?

我认为不一定。大部分人通过忏悔自己的罪刑,表面看起来能改变了,变成好人一个了,其实不然。因为人的基茵决定了一个人的脾气性格,人的脾气性格永远不会改变的。 {!-- PGC_VIDEO:{"thumb_height": 0, "vid": "v03016g10000c86d35jc77u0e8av1nsg。

苏东坡因“乌台诗案”被捕入狱,他后来是怎样逃过一劫的?

乌台诗案已经把旧党大佬司马光、当朝驸马王诜牵连进来。目的已经再明显不过。新党就是要把旧党一网打尽。所以,乌台诗案,不是一般刑事案件,而是政治案件。这个政治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和全部要害,便是苏轼。苏轼被重办,旧党牵连入网;苏轼被轻办,新党功败垂成。但是,苏轼为什么能逃过这场劫难呢?苏轼苏子瞻,必须感谢自己生在了一个好时代、赶上了一个好朝廷、遇上了一个好官家。

换个时代、换个朝廷,哪怕换个官家,苏轼的结果,都不会只是贬官黄州。什么是好时代?一个能跟你讲理、能让你讲理的时代,就是好时代。人都是讲理的。讲理是人的底线。所以,跟你讲理、让你讲理,应该是常态。咋还成了好时代的标志?人都是讲理的,这个“因为”的前提成立,但推不出“讲理是常态”这个“所以”的结果。皇帝凭啥要跟大臣讲理?领导凭啥要跟下属讲理?力量大的凭啥要跟力量小的讲理?“春秋无义战、强者定章程”,春秋诸侯们,哪个讲理了?实力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讲理。

即便跟你讲理,也要看讲谁的理。可以跟你讲理,但要讲我的理,而不讲你的理。这当然也叫讲理。简单说就是:可以跟你讲理,却不让你讲理,最后则杀人还要诛心。那么,在乌台诗案中,新党执政的大宋朝廷与支持新党的大宋官家,到底是怎么跟苏轼讲理的?01.乌台诗案的渊起:苏轼确实在诋毁新政苏轼到底有没有错?必须有错。当时,大宋的官僚系统都在学习王安石主义、实施王安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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