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就有了“禁淫祀”“禁淫祠”一说。之后,不少朝代都这样干,尤其唐宋,曾经大规模“禁毁”过。最早记载这件事的,是被归于“周书”的《尚书.吕刑》。其云:“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姦宄,夺攘矫虔。……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

’”译成白话是——吕国的王说:古时候有一种宣讲史事的“故训”,曾讲到蚩尤肆行作乱,把恶习蔓延到平民百姓当中,使成群抢劫、谋财害命像鸱鸮一样邪恶,作奸犯科,明火抢夺,暗地盗窃,称诈暴取,无恶不作。……上帝哀怜被刑戮的庶民是无罪的,对肆行虐刑的人处以威严的惩罚,断绝那些肆虐苗人的世系,不让他们有后代留在下界。

过去由于苗民受尽苦难,无处申诉,只好诉求上帝相救。家家以巫术直通上天。为了纠正这种巫风盛行乱况,就命重和黎分别民、神事务,严格禁止民神杂糅,厉行“绝天地通”,断绝地下庶民与上天之神直接沟通,使不再有庶民与天神上下交往之事。《国语.楚语下》对《吕刑》这段话做了详尽解释。其曰:“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成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

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哀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

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这是说,楚昭王问大夫观射父:“《周书.吕刑》讲的重、黎使天地不通,这是怎么回事?如果不这样,人是不是可以登天呀?”观射父回答说:“《周书》所讲非此意。

古时,民神不杂处。民中精明而没二心之人,能做到专一、恭敬、中正,其智慧能上下比度,其通达能广远明朗,其洞明能光照万物,其耳聪能悉听四方。这样,明神就会下附到他们身上。具备这种能力,男的叫作觋,女的叫作巫。这些巫觋制定神灵居所和祭位次序,规定牺牲、祭器、四时祭服,而后选择先圣后裔中品质光明,能知道山川名号、远祖神主、宗庙事务、昭穆世系、庄敬勤谨、礼节适宜、威仪规则、容貌修饰、忠信品质、洁祀祭服,尊敬明神的人,让他们做太祝。

选择著名姓氏的后裔,能知道四时物产、牺牲动物、玉帛类别、祭服准仪、彝器数量、神主次序、祭者位次、祭坛场所、上下神祇、氏姓出处,诚心遵循旧典的人做宗伯。于是,设有天地神民以及各种事物的官员,称之为金正、木正、水正、火正、土正五官,各司其职,不相混乱。下民因此能有忠信,天神因此能有明德,民神异事,恭敬而不亵渎,因此天神降下吉祥事物,下民以各种祭物献享,祸灾不会到来,财用不会匮乏。

到少皞衰落的时候,‘九黎’破坏原有秩序,地民与天神混杂相扰,不可辨别名物。人人祭祀,家家为巫,没有盟誓之诚。民众因祭祀泛滥而(财物)匮乏,得不到神灵赐福。祭祀毫无法度,地民与天神等同。民众亵渎斋戒盟誓,对天神没有敬畏之心。天神习狎民众祭祀法则,认为民众祭祀行为不洁。祥瑞不再降生,民众无物献享。祸灾一再到来,民众不得受命之气而早夭。

颛顼受命而王,所以命‘南正重’主管天以会天神,命‘火正黎’主管地以辖众民,让祭祀恢复旧规,不要互相侵犯亵渎,这就叫做绝地民与天神相通之道。”这把前前后后说得够清楚了。周代,对于颛顼之前的“乱象”,有了一个专用名词——“淫祀”。《礼记.曲礼下》云:“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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