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也讲过,古代一个刽子手的收入,主要有两大块,一个是朝廷的俸禄,一个则是犯人家属的贿赂。先说朝廷的俸禄,根据相关资料记载,在清末民初时,一个刽子手每行刑一次,会得到四块银元,看似不多,但在当时,已经很高了,要知道当时一个普通的苦工,辛苦一个月,最多也就挣一块银元。而刽子手一刀下去,就是四块银元,这钱挣得容易啊。

而在清朝之前,刽子手的俸禄具体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但应该与清末时差不多,总之就是朝廷给的俸禄都还算不错。不过,俸禄虽说看似比较高,但却是”计件“的,也就是只有砍人了才有,如果没砍的话,那就没有。而在古代,行刑砍头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一般来说,古人由于讲究天时,因此,在春、夏、冬这三个季节,通常是很少会处决犯人的,只有到了秋天,才会统一处理,这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听到的”秋后处决“。

除非是那些犯了类似于谋反等大罪的人才会”斩立决“,大多数犯人,都会等到秋天。季节是一个方面,还有就是天气,阴天不行,刮风下雨同样也不行,必须得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才能进行。这样一来,刽子手在一年的大多数时间里,都处于一种比较闲的状态,这种状态之下,即便是朝廷给的俸禄再高,但由于属于”计件提成“,刽子手自然也就拿不到。

那么,刽子手高额的收入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就要说犯人家属的贿赂了。之所以犯人家属要贿赂,主要是犯人在行刑时所承受的痛苦大小,基本上都掌握在刽子手的手中。比如,同样是斩首,刽子手可以一刀让犯人当场毙命,也可以让犯人在极度疼痛中死去,而这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犯人家属给的钱多钱少了。如果那些犯人家属为求犯人速死,想减少犯人的痛苦时,只要在行刑前,塞给刽子手一些银子,那刽子手就会手起刀落,迅速结束犯人的生命。

另外,古人还有”留全尸"观念,就是有些家属想让犯人在死后不至于身首分离,但刽子手需要将犯人砍头才能交差,这个时候,就有技术高超的刽子手,在砍完头颅后,又留了一点皮肉连着身体,这样既能交差,又满足了犯人家属的要求。而要让刽子手做到这一点,那就拿钱来。另外,还有前文所说的凌迟,众所周知,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需要一片一片的将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而一些犯人的家属,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早点让犯人解脱,就同样会给刽子手送点银子。

而收了银子的刽子手,就会在行刑时,在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意外”的让犯人死亡,早点结束犯人的生命,从而减轻他们的痛苦。类似上述的门道,在刽子手的行业里还有很多,正是由于能有各种收钱的门路,邓海山在当了刽子手之后,很快便不可自拔,用他本人的话,就是来钱实在是太快也太多了,根本就花不完。所以,在这种轻轻松松就能挣到大笔额外之财的情况下,邓海山才会不惜违背师傅的教诲。

清末四大奇案之太原奇案,最后是如何真相大白的?

清末四大奇案虽然并称为“奇案”,但其实只有“太原奇案”才是真正的奇案。因为“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特大冤案,案件过程并不奇怪;而“杨月楼案”和“张汶祥刺马案”分别是典型的悲剧故事和权力斗争,也担不起一个“奇”字。但“太原奇案”不一样,它是真的很“奇”。奇到让人怀疑这个案件是不是编造的。一、偏僻小村惊现一具光头男尸大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

在山西太原阳曲县的一个小山村里,村民们在一口水井边打水时,发现水井里打出的水有异样。什么异样?平时打上来的是水,但今天打上来的是血!有大胆的村民把头伸进古井一看究竟,发现井里有个东西在水面上一浮一沉。村民们觉得很奇怪,就用带钩子的绳索系到井下,把东西给钩了上来。结果捞上来一看,不得了,竟然是一具身穿青色长袍的光头男尸,尸体的脖子上有明显的刀伤,像是被人砍死的。

很快,村民就把情况上报给了县衙。县里派下来的仵作(法医)查验后,确认该男子是被人一刀夺命。死者身份则可能是和尚,因为光头男子头顶上有戒疤。但是仵作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和尚。因为死尸身上的衣服是普通百姓的衣袍,不是和尚穿的服饰。阳曲县令杨重民知道这个奇怪的情况后,先派人去周边的寺庙盘查。他这一查,果然就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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