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商鞅规定士兵砍敌方一个人头就升一爵,战场那么乱,人们都记不清看不清对方的脸,要怎么记功呢?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军队采取二十级军级功爵位制,分别为:一级公一人,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士兵们在战场上敢于拼杀,不惧生死,成为令诸侯国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

他们在战场上连命都可以不要,但敌人的人头一定要要的。因为,一颗敌方的人头可以改变一家的命运。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手就可立即释放,奴隶的妻子也可转为平民,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可想而知,诱惑力多大!因此,秦人在战场上命可以不要,喜欢赤臂上阵,但敌人首级必须要,那可是一家人的命运!所以也出现几个人为抢一个首级而自相残杀的现象。

但为了培养士兵血性,罚惩并不严重,后来为了改变这一现象,鼓励士兵组成战斗小组,几个人战斗力强的只管杀敌,留一个战斗力相对弱的收集首级,功劳共享,既提高斗力,又避免自相残杀,并加深了战友凝聚力。这个方法直到明朝,还被令倭寇闻风丧胆的戍家军所用。所以说,不用担心古人的智慧。但是,到了清末,却被用歪了,一些赃官为了冒功,竞拿平民首级冒功,实在是历史的倒退!。


文章TAG:攻沙  首服  公测  翅膀  升级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