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明清时代的禁令,对弓箭、刀、枪、弩、鱼叉、禾叉都不在禁限,但对盔甲的监管就是死咬不放松。在顺治六年,清廷考虑到战事尚未结束,民间局势混乱,允许百姓持有鸟铳、三眼铳、弓箭、刀、枪、当然马匹等项,但是唯有火炮和盔甲不能拥有,务必严厉禁止。封建统治者视民间持有盔甲之行为如洪水猛兽可见一斑。当然,以上法律条文仅仅针对民间私藏铠甲行为,若是权贵敢于私藏盔甲,藏的越多,结局越惨(这个阶层比较有权有势,一藏就会以百计数)。

一般来说就会被当成谋反来处理,你解释也没用,直接进入死亡快车道,就比如说汉初的周亚夫以“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就是做葬器用的,结果被诬告后,下狱,“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汉书·卷四十》: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

还有明武宗时期的大宦官刘瑾,在其失势后被抄家没产,开列清单。在明武宗得知刘瑾还收藏着暗藏刀具的团扇、盔甲一千多副、弓弩五百的时候,勃然大怒:“瑾果反。”随后,命令进入下狱审讯阶段。审讯内容也是围绕私藏盔甲的事展开。内容如下。蔡震:“公卿皆朝廷所用,云何由汝?抑汝何藏甲也?”刘瑾:“以卫上。”蔡震:“何藏之私室?”(刘瑾)语塞。

然后,“既上狱,上命毋覆奏,凌迟之三日,枭其首,榜狱词处决图于天下”,怎一个惨字了得。至于能显示盔甲防护作用,甚至关键时候能保命的史料多了去了,提问的同志不看史料偏偏相信电视连续剧,直是不可思议。可以这么说,要不是有盔甲这种防御性兵器护体,明朝、清朝的开国者早就没了,我国最后两个封建王朝还指不定叫啥名呢!像明朝的开国君主朱元璋,在创业初期就卷入了孙德崖和郭子兴的内斗,要不是有盔甲护体,可能那时候命就没了,死在《明太祖实录》的卷二部分,更不要说开创后来的大明王朝。

《明太祖实录·卷二》:上即策马疾驰,群骑急追,兵及上身,上时衷甲,虽被创而无所伤。展转十余里,复为短兵所及,因坠马,顾路左适有乘马者在旁,亦与上有旧,呼与同载,上奔跃其乘马。还有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女真的过程中,攻打董鄂部的翁科洛城,中标两次,一次被对方的神箭手射中脑袋,“一箭正中其首,透盔伤肉深指许”,幸好头盔够硬,努尔哈赤所受的仅仅是皮外伤,另外一箭射中其颈部,这回是受了重伤,但是这支箭又被头盔下的锁子围领缓冲了一下,保住了一条性命,得以大难不死,想想看,如果没有盔甲护体,努尔哈赤的头部和颈部肯定是要被弓箭射个对穿的,登时就没命了。

盔甲有没有用不是很明显吗?精良的盔甲具有极强的防御力,大大提高了古代士兵在战场上的生存率。所以不管是什么势力,只要成规模,就一定会提高士兵的披甲率。就比如说明朝,据《四镇三关志》记载,辽东镇有兵94045人,铠甲75074副,披甲率高达79.8%;真保镇有兵54303人,铠甲52796副,披甲率高达97%;蓟镇有兵131135人,铠甲69892副,披甲率高达53%;昌平镇有兵30923人,铠甲19480副,披甲率高达53%。

而据《全辽志》记载,辽东镇每年生产头盔3520顶,甲3200副,要知道古代的盔甲生产也是挺复杂的,这个产量已经是不错了。缺铁如蒙古人,也尽量给其精锐部队配备盔甲,蒙古人“甲胄以铁为之,或明或暗,制与中国同,最为坚固,矢不能入”。而努尔哈赤在反明前,已然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盔甲产业链,毕竟东北有铁矿,冶铁业一旦被点开开始批量制造盔甲兵器,“北门外则铁匠居之,专治铠甲”,据《李朝实录》记载,八旗军的披甲率非常高,“其兵有八部,二十五哨为一部,四百人为一哨。

一哨之中,别抄百、长甲百、短甲百、两重甲百。别抄者(很可能是后金军中的精锐护军)着水银甲,万军之中,表表易认,行则在后,阵则居内,专用于决胜。两重甲用于攻城填壕”。当然,《李朝实录》可能事涉夸张,但据《满文老档》记载,后金军一牛录内可能配备了150副铠甲。士兵广泛披甲当然是提高了战场的生存率,这样的例子更是一抓一大把,就举几个例子。

就比如说在万历援朝之战中的碧蹄馆之战,日方史料记载,明军盔甲刺不穿,砍不动,弓箭也没法射透,坚固的让人绝望,要几个人围攻一个明军士兵才行。再如《经略复国要编》载,在碧蹄馆之战中,明军将领李宁,因为有盔甲甲叶削弱了日军火铳弹丸的攻击力,未造成重伤。“铳子击穿左肋甲叶,未曾重伤”。再来看看《满文老档》。这位叫哈宁阿的将领在已巳之变中与袁崇焕所统的关宁军交锋,“盔伤四处、甲袖刀伤二处”,这就说明他在战斗过程中头盔挨了四下,躯干挨了两下,躯干的事我就不提了,不戴头盔,头部被砍四刀或挨四箭试一试,确定不会两腿一蹬嗝屁吗?再来看看这位叫劳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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