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巡按御史却绝不在此例,他们既是王朝的防腐剂,又是国家的“眼睛”“耳朵”,大明王朝三个世纪的繁荣,多少认真负责的巡按御史,就是背后无名英雄。但是,当晚明的明王朝,以无可救药的速度腐化下去时,身在这个染缸里的巡按御史们,当然也没有独善其身。相反,由于他们权力极大,自然也就成了腐败分子们的“拉拢对象”。原本是“防腐剂”的他们,更变成了明朝腐败的重灾区。

比如到了明朝万历年间时,所谓的巡按御史“代天巡狩”,早没了明初时的低调,相反是“骑大马,衣锦绣”,走哪都是豪华排场。沿途的地方官业绩如何?这些事儿“巡按御史”们不再关心,反而是把这帮人当做提款机。比如魏忠贤的“好儿子”崔呈秀巡按江淮时,一路就明码标价,抓个强盗三千两银子就放人,抓个通缉犯千两银子就放人,看哪个官有钱?使个眼色放风要弹劾,对方就乖乖把钱送来……如《二刻拍案惊奇》里,顶着“御史恩师”名头一路收钱的高愚溪,就是明末“巡按御史”嘴脸的写照。

而且“才收两千两”的操作,绝对算巡按御史里的良心。明朝崇祯年间的兵部尚书梁廷栋就怒斥说:“国家遣一方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也就是说,巡按御史“出差”一趟搂的钱,相当于明王朝收百万两银子的税,杀几个巡按御史,估计辽东军费就齐活了。发展到明末最后几年,连崇祯皇帝本人,都看透了这帮堕落的人:“公署前后皆通窦纳贿,每奉使皆富可敌国”。

简直成了动动手就搂钱的肥差。更恶劣的是,这些“招待”巡按御史的花费,地方官们当然不会自己买单,往往巧立名目加税,让当地百姓“赔补”。以至于“各县赔补,不胜其苦”。等到老百姓“苦够了”,也就有了最后把崇祯逼上吊的明末农民战争。以这个意义说,大明灭亡这事儿,“巡按御史”就是神助攻。从早年的“正义化身”“防腐剂”,到最后王朝的毒瘤。

宋朝的知县、知府、知州,分别对应如今的哪些官职?

宋代的职官制度已经非常成熟,沿五代旧制。但宋代的官职与其他朝代有所不同,分为官、职、差遣。也就是官名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以此来互相牵制,细化分工。官,也称正官,指三省六部及寺监等的各种官称,如尚书、郎中、中书舍人等。官,只作为官员的官位和俸禄的依据,又称寄禄官。职,也称职名,指馆、阁、殿的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阁等,在馆阁中实际任职的称为馆职。

其他朝廷和地方官员所带的修撰、直阁等较低的“职”,称为贴职。差遣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也称“职事官”。“差遣”是没有品级的。“差遣”职务名称前通常都带有“判、知、同、提举、提点、管勾(干)”等字,如判尚书省事、知府等。所以,宋朝的知县、知州、知府是没有品级的,只是掌管一方事物的一份职务。宋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其他朝代也有所不同,大致分府州、县两级。

在朝廷和府州之间,为了便于管理,设“路”,掌管大区的财政、军事等。在路一级设安抚使司(帅司)、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和提举常平司(仓司),统称“监司”。府州一级直属于朝廷,单因不同的地区又分府、州、军、监四种不同的命名。政治地位特殊或地理位置特殊的地方设“府”,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洛阳府、南京应天府等。

管理的长官称知府。基本上对应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的市长。州,即在天下划定的其他一级地方行政区,州长官即为“知州”。知州基本相当于如今各省的省长,掌管地方政务。“军”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军事重地,故有的直属于路,有的地位与州相同,有的隶属于府州。监为管理矿冶﹑铸钱﹑牧马﹑产盐区等而设﹐兼理民事,地位与“军”类似,有直属于路,也有比较低的。

明清的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盛京将军等等这些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一、按察使和布政使是设置于全国十三司(相当于后来的十三省)的三个部门的最高首长,即每省所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和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的负责人。按察使即按察司最高长官,主要职责为执掌刑名按劾,相当于今天的公检法外加纪委负责人,可用如今的省政法委书记来比对。二、布政使是布政使司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为财政和民政。

相当于如今分管财经和民政的副省长。三、巡抚原是临时派遣性质,称为巡抚某某地,相当于由中央就某地某事派出的特派代表;到了宣德年间以后,渐渐成为定制。清沿明制,并正式规定巡抚为一省的最高长官,其职掌民义上是以治民为主,但事实上是兼理军民,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和刑狱。清代,巡抚有直属军营,称为标营。巡抚略相当于今天的各省一把手。

四、总督也像巡抚一样,一开始并非定制。明初,有军事行动时,任命京官为总督军务,事罢则撤。到成化年间,始有定制的两广总督,驻节梧州,以后各地增置,遂为定制。清代,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综理民政、军政。此外,还设有管理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河道总督治河,漕运总督管漕运。总督一职在今天没有可以比照的职务,略相当于五六十年代各大区一把手,如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巡抚不是总督的下属,虽然总督的权力可能更大,级别可能更高些,但它们是平行的,可以互相监督; 不同的是管辖的地方,巡抚只管一省,而总督可能是一省,也可能是两省甚至三省。一省既设巡抚又设总督,显然政出多门,所以清末维新时的一条措施就是只管一省的总督都裁撤。五、关于盛京将军。此为清代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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